試用期內辭職沒有提前通知公司能不能拿到工資

2021-06-01 21:58:17 字數 2063 閱讀 3270

1樓:乄隨訫隨妳動

1、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天,31天的說法毫無根據不用理會。

2、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辭職申請,因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

4、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事實上單位拖欠工資就是違法的。

5、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2樓:韓飛律師

可以拿到工資,但是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的損失,勞動者應當賠償其招聘費等等;

一、試用期期間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關係,過了試用期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二、法律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平等的,雙方都有彼此相互選擇的機會;

3樓:

什麼證據都沒有,恐怕連案都難立,你得想辦法證明你與原來的公司有勞動關係,才能要回你的工資。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以後不會再吃虧,也會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4樓:天上的星星

看樣子是你沒把事情辦明白啊,一般應該是提前幾天向領導提出書面文字的,不要寫辭職申請,就寫辭職信,不然人家可以不批的,這樣也好和**人做好交接工作,

說重點,工資應該是有的。碰到不好的老闆可能不發,他要是不給的話你就說沒簽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更何況是試用期,再不行你就親自去一下勞動部門(打**估計不管用的),讓他們調解一下,不要輕易的仲裁。傷感情的。

5樓:朱綸

證據嚴重不足

再說你也沒有提前向公司提出辭職

如果公司正規的話還是給發的

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加我聊!!

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交辭呈不扣工資!

試用期內辭職沒有提前通知公司能不能拿到工資?

7樓:為了他

可以拿到工資。

1、 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你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你已經上班了一個多月卻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雙倍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你可按以下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5、可在2023年6月6日之後用以上理由提前3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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