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KTV工作已經月了,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信已經上交一

2021-10-04 14:16:21 字數 1093 閱讀 9847

1樓:水6元

既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事實,就應該先維權索要雙倍工資後再考慮辭職問題為上策。況且,你已經依法履行辭職提前30天告知義務,用人單位的主管是無權不讓你在第31天中止工作要求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走人的。

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信〔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你明知用人單位違法,如果不維權繼續上班,會造成自己放棄辭職想繼續上班的現象事實。是維權還是放棄維權繼續上班,應當慎重考慮做出決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樓:勤勞的老克

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不僅可以拿回工資,還可以得到5個月工資的賠償。

如有爭議,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依***。

在一家ktv工作六個月,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信已經上交一個月了,主管不讓走,能走麼,如果他扣我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你要走的話,基本可以走的,自己的基本工資一般不會少,就是中途走的話,如果原來有約定獎金之類的應該就拿不到。如果真的為難你,或者扣你應得的工資,那你可以講理,講不通就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

我在一家ktv上班,已經提交辭職書十多天了,現在我不想在這裡做了,可

你好,我在一家休閒會所上班,我簽了半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了我已經提前一個月上交辭職書,但上級不批怎麼辦

我在一家KTV工作,月平均收入2019元左右 可以開出收入證明 請問能辦理信用卡麼

向你這樣的單位,銀行可能是不信任吧 在ktv工作畢竟談不上多穩定,收入證明也不具有多強的可信性,所以說不太好辦。你可以到所有的銀行都去申請試試,說不定有哪家就發給你了 目前,國有銀行對於信用卡的稽核還是比較嚴格的,給的額度也不是很高,可能銀行認為你的工作不穩定吧,至於收入證明,因為多數是申請人自己提...

我在一傢俬人個體工作了2年月,沒有籤勞動合同,由於生意不好,老闆要辭退我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3月工資 雙倍工資11個月工資 補交保險等 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

有一天,乞丐在一家KTV門口問KTV的服務員,說我內急,能借個廁所嘛!那服務員不肯,叫別人走

我想讓他進去,但是不敢。因為有規定,衣冠不整者不能入內。如果讓他進去,被上司知道了,可能會被炒魷魚。我會叫他和我比手勢,因為我爸媽沒有賦予我和人進行語音交流的能力!我想這個乞丐大叔肯定沒耐心和我比劃半天的。叫來領班說明情況,或知道附近 可以解決告知 說了不算請示上司 如果上司同意就讓他進不同意就委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