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增值的房產部分該如何分割,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時如何分割

2022-01-07 06:40:03 字數 3767 閱讀 8209

1樓:華律網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

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以上就是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麼分割的分情況解析,如果沒有聽明白的,可以進一步諮詢律師。

2樓:搜狐焦點

房價步步高昇,離婚現象層出不窮,對於離婚時房產增值的情況,夫妻該如何分配呢?讓我們通過下屬案例瞭解一下法律方面的規定。

個人房屋婚後升值了

2023年,趙女士購買了一套住房,同年與劉某結婚。但是,後來由於感情不和,經法院判決,兩人離婚。此時,房子已經升值,劉某向法院申請對房子增值部分進行分割。

那麼本案中,該房屋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時怎麼分配?

婚後升值個人房屋離婚時咋分配

《婚姻法》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就本案的情況而言,婚前購買的房屋應屬於趙某的個人財產。

通常情況下,財產增值的歸屬應當考慮所有權歸屬,但婚姻案件中由於雙方關係特殊,在判斷財產增值歸屬問題時,需要考慮當事人之間基於身份關係對於財產增值的貢獻問題。

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期間,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可能有維護、保管、投資等行為,如果這些行為足以導致財產本身的增值,即該行為對財產的增值做出了貢獻,那麼在處理增值財產歸屬問題時,就應當考慮對行為人結合貢獻比例進行補償。如果財產的增值與行為人的婚後行為沒有必然聯絡,即當事人的行為並不足以導致財產價值的增加,那麼財產的增值部分就應當歸財產所有人所有。

本案中,如果房屋價值的增加不是基於雙方結婚的事實,也不是由於劉某婚後對房屋的投資、經營等行為,而是由市場的自然變化導致,那麼劉某就沒有權利分得房屋的婚後增值部分。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10-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時如何分割

3樓:華律網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

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以上就是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麼分割的分情況解析,如果沒有聽明白的,可以進一步諮詢律師。

4樓:天津市劉律師

按婚姻法第18條規定,此房產是在婚前購買,肯定應該屬於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仍為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5樓:鑽誠投資擔保****

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6樓:匿名使用者

很遺憾 正常來說平均分配

你要是 找人打官司 贏了 你愛人就分不到了

離婚時房產增值的部分怎麼分?

7樓:華律網

對於婚前房產,若屬於夫妻一方婚前所購,則屬於法定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前房產)在婚後產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對於婚前房產,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但產權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那麼這房產依照法律依據是隻屬於一方的;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產權證上也寫了夫妻兩人的名字,那這婚前房產就可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來對待,對於房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若是涉及到了離婚財產分配,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婚前房產及房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進行分配的。對於婚前房產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問題,因為情況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聘請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知識和實務能力,更好的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8樓:陛下

首先要說明的是,離婚分割房產,一般是以房產的市值作為分割的依據。很多當事人在離婚房產分割時,習慣以購買時的**計算和分割,這在司法實踐中是不能成立的。舉例來說,比如購買時房價為50萬,離婚時房屋市值為100萬,升值了50萬。

分割時,夫妻各方應按照房屋市值100萬進行分割,即雙方各分得50 萬。從這裡可以看出,對於房屋的增值部分也予以平均分割

另外有兩種情況需要注意,一種情況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5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實務中,對於夫妻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如房屋升值部分,究竟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目前尚有爭議。認定結果不同,導致房屋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

舉例如下:假設本案中李先生當初賣掉婚前房產所得到的購房款為30萬,另借款30萬,即房屋價款共計60萬元。現房屋市值為100萬元,升值了40萬。

其中,李先生個人婚前房產購房款為30萬,增值20萬。

(1)如果法院認定該增值部分屬於李先生個人財產,則房屋分割方式為:

100萬中減去李先生婚前房產**所得款30萬及其增值部分20萬,剩餘50萬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評價分割,雙方各分得25萬。

(2)如果法院認定該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房屋分割方式為:

100萬房價款中減去李先生婚前房產**所得款30萬,剩餘的70萬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評價分割,雙方各分得35萬;

就上述兩種觀點而言,目前司法實踐中,比較主流的觀點是前者,即傾向於把房屋中屬於個人財產那一部分的增值,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不做分割。

另一種情況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這種情況下,如果離婚時如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處理房產的,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轉變為其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由房屋歸屬方,也就是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要怎麼分割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婚前個人所購房屋,婚後不屬夫妻共同財產。與以前根據結婚年限確定婚前個人所有房屋是否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同的是,我國2001年修訂後的 婚姻法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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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前房產,若屬於夫妻一方婚前所購,則屬於法定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婚前房產 在婚後產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對於婚前房產,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但產權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那麼這房產依照法律依據是隻屬於一方的 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產權證上也寫了夫妻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