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產權40年的房子能買嗎

2022-01-09 09:18:29 字數 3639 閱讀 7944

1樓:

日常我們所說的4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呢?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區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所有權,一個是土地使用權。我們一般所說的40年產權其實是指建築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這裡所說的4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後開始計算的40年,那麼四十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所有權是沒有產權年限限制的。

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

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4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才開始開發。所以購房者購買開發商40年產權後並不能真正擁有房屋40年,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需要續期。

四十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裡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要高。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一定要對房屋年限有所瞭解,不能買一套4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用20年,這是得不償失的。另外,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也應對客戶說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體有多久的問題。

2樓:偉哥說幸福

幫您分析40年產權的房子能不能買,和70年產權的房子的區別

四十年產權的公寓可以買嗎?四十年以後怎麼辦呢?

3樓:圖圖兔兔圖圖兔兔

四十年產權的公寓是可以買的,四十年屆滿後會自動進行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房屋產權是屬於個人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四十年產權是指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擴充套件資料

產權取得方式:

1、購買取得:購買是人們取得產權的一種主要形式。

2、建設取得:這是房屋產權的一種原始取得,是指建設者投入一定的資金建造房屋,則該建設者對其所建房屋享有產權。

3、受贈取得:這種產權的取得方式是指原產權人通過贈予行為,將房屋贈送給受贈人。

4、抵押取得:所謂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

4樓:麥穗兒談教育

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樓:瑞瑞大可愛

如果您購買公寓,公寓的產權就永遠屬於您。

您說的「四十年」不是產權,而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國土資源局會在他們的計算機系統裡統一續期的,不需要您本人辦理任何手續。

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如果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6樓:房產**論道

40年產權的公寓,到期後怎麼辦?對此做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和講解!

7樓:搜狐焦點

一般民用建築權屬年限為七十年,商業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四十年。四十年產權的公寓是可以購買的,四十年屆滿會自動續期,按照當時的成交**1%-10%收取續費,就可以接著繼續使用了。

什麼樣的房產買不得 鄭州買房這三類房子能遠離就遠離

8樓:鑽誠投資擔保****

一、小產權房

估計很多人都聽說過小產權房,但是到底什麼樣的房子是小產權房,恐怕就說不清楚了。需要明確的是,小產權房不屬於違章建築。

我們平常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國有建設用地,是各級**通過出讓的形式,由開發商花錢競得,出讓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房子,由於土地的性質不是國有建設用地,因此不能辦理房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這也是小產權房區別於商品房的最關鍵的一點。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辦理落戶,如果將來拆遷,也得不到相應的補償。

很多購房者抱著僥倖的心理,期待將來某一天小產權房能夠「轉正」。目前來看,可能性不大。相關部門一直在嚴控小產權房,並且多次發聲要治理小產權房。

即使將來能夠「轉正」,也需要繳納一大筆土地出讓金。所以,為了以後不產生麻煩,最好還是不要購買小產權房。

二、商住房

商住房的產權性質是商業的,與商品住宅的區別,一是不能落戶,二是其土地出讓年限為40年,不是70年。

關注房產政策的朋友應該都知道,自去年開始,對於商住房的限制越來越多,很多城市都規定,商住房不能**給個人,且商業用地不能改成商住房**。通過這些不能看出,商住房這種打著居住的旗號,實際是商業性質的房產,會逐漸淡化出房地產市場。

而且,商住房都是商水商電,居住成本要高於商品住宅。綜合來看,剛需購房者不適合購買商住房。

三、劃拔土地上的房子

還有一類房產,產權沒有問題,房產證也可以正常辦理,但是,這類房產也與商品住宅不一樣,因為土地的性質不同。

前面說了,商品住宅的土地性質是出讓,而由於歷史遺留原因,不少房子的土地性質是劃撥。

所謂劃撥,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與出讓不同,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房子存在、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

但是,劃拔土地上的房子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並且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後期劃拔土地一旦被國家徵用,沒有土地補償費用,這也是與商品住宅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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