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員工加班,員工不願意怎麼辦,公司要求加班,員工不願意加班,可以開除嗎?

2022-01-09 19:58:24 字數 5436 閱讀 5841

1樓:呂姑娘說職場

老闆要求員工加班,但是員工不想加班怎麼辦,這種情況恐怕不是你一個人遇到。如果你不想加班,而找個藉口,但其實不管你怎麼說都是藉口,老闆他也不是個傻瓜。所以遇到這樣的難題,你所考慮的不是要找一個說辭能讓你不加班,而是要考慮你有沒有選擇權的問題。

身為職場人都明白,打工的本質其實就是資本家的剝削。作為公司員工,你付出的時間,精力,知識和技能,換取了企業給你的薪水,福利,社會地位等,但這個並不是等值交換,你所創造的價值必然要高於企業所賦予你的東西,否則企業就會虧本,企業就會倒閉。這是赤裸裸的資本本質。

不管誰去做老闆都是這樣的。

所以老闆讓你加班,你不想加,不管這個加班理由是多麼的正當,還是說本著職業素質和為了未來在企業更好的發展,你不得不違心去加班。究竟其本質,你能不能夠承擔不加班的後果?比如因為這件事情,老闆對你產生了不好的印象,你在這個企業的發展受到了挫折,失去了在這個企業發展的機遇等等,這個後果你能承擔嗎?

如果你能力一般,也必須靠這個單位才能養活自己,那我覺得你是沒有選擇的餘地的,不管找什麼藉口,只要是假的,總會有揭穿的那一天。因為理不值,就會氣不壯。

2樓:嘯旨彤

回答對於上班族來說,難得的假期彌足珍貴,誰不想在這個時候好好放鬆一下,或者出去走走,就算不能出去走走在家陪陪家人也是好的。但是加班就打亂了一部分人的計劃,不情不願地在單位上班,在手機上看各地旅遊直播。

有很多企業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讓員工在本該休息的時間來單位幹活,無論員工方不方便,有沒有事情。員工每個月的工資只是包含工作日的,如果在工作日請假,那麼就會扣工資。但是老闆讓加班的時候卻不給加工資。

這是很多人不願意加班的根本原因。

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在工作日努力工作那是應當的,要是在節假日還要無償加班難免不快。

要知道如今時代已經不同,很多人對於拿什麼樣的薪資付出什麼樣的辛苦明確的非常清楚,因此加班可以,那麼一定要服加班費,不要再像以前一樣,讓大家白乾!要知道是沒有那麼多人有敬業精神的,作為企業負責人來說,也要隨之進行轉變!

作為領導,一定要賞罰分明、恩威並施,千萬不能和員工每天就和兄弟姐妹一樣,大家歡歡喜喜的在一起!這種情況下,當領導安排一些工作的時候,大家一定會將這些人情拿出來來進行搪塞,因此領導的工作一定非常不好開展!

也許公司可以因某種原因不設加班費,但是要通過其他的方式讓員工享受到一些加班後的好處。比如,加班的時間可以折算按折算假期,夠八小時就可以算作一天的假期;同時當加班忙一個專案之後,專案所得收入拿出一定的比例給員工進行獎勵!

作為企業的老闆,要人性化管理,不能變著法子無償使用員工的勞動時間,要採取多種方式,比如,加強企業文化,聯絡員感情,平時多和員工進行交流,多關心員工的各方面,對員工的困難給予幫助和支援的,一個好老闆,富有人情味的老闆,員工是不會吝嗇自己的勞動的,如果老闆採取的方式方法得當,員工是樂意加班的。

更多5條

公司要求加班,員工不願意加班,可以開除嗎?

3樓:e企學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4樓:秒懂法律百科

走進法律百科,秒懂大千世界!

5樓:寒蟬霜至

不能,公司沒有權利要求員工強制性加班,除非合同上有規定,當公司需要員工進行加班吧!員工必須加班,他們才有義務去進行,還有就是下發給他們的任務或專案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從而要求他們加班,他們也得進行,如果他們不幹,可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當然,開除他們這感覺就有點不人道了,具體還是看你們公司是如何規定的.....

6樓:潛水果

不可以,員工有自由加班的權利!

7樓:熊熊鮃雅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

另外注意的是,勞動法對加班時間做了規定,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果超過了法定最長加班時間,將面臨行政處罰風險。

員工不願意加班,老闆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給加班費啊!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又有一句話說,要想馬兒跑得快,就得給馬兒多吃草。這些話都很通俗易懂,可是對於絕大多數的老闆來說,讓他們出錢比割肉都難受。其實很少有那個人工作之後就開始當老闆的,也都是從員工做起的。

隨著自己摸清了公司運作的套路,自己也慢慢開公司,當期了老闆。

可是身份變了,心態也就變了,立場也跟著轉變了。以前他們厭惡的老闆的那些行為,他們卻開始奉為圭臬,確實讓人寒心。員工們為什麼不願意加班?

一般有兩個理由。第一,老闆不給加班費;第二,崇尚自由,不願意加班,想要把重心放在生活上。

這兩種原因其實都很好理解。對於絕大多數的單身,或者有家庭的人,尤其是男人來說,工作就是為了好好生活,加班費能夠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為了自己,為了家庭,完全可以忍受。可是加班沒有加班費?

加班也不會帶來年終獎?那我為什麼要加班呢?圖什麼呢?

有加班的時間談戀愛、陪孩子,不好麼?

極少數人從西方接受了所謂的人權教育,加上自己家庭條件不錯,所以不屑於加班。他們認為加班就是侵犯人權,侵犯了自己的休閒娛樂的時間,這是他們不能忍受的。

所以,作為老闆,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員工究竟為何不願意加班。針對這樣的兩種員工,完全可以進行按勞分配,多加班的多得,少加班的少得,大家各取所需,互利共贏。這樣,老闆就不必為了員工不願意加班煩惱了,公司也可以正常完成所有的工作計劃和進度了。

9樓:深度娛樂解說

一、為每一位員工設立目標。

這個目標的制定要使員工總是有「跳起來摘葡萄」的感覺。員工如果看到了通過自己的努力而得到的成長和經驗,看到為自己設定的目標,通過艱苦奮鬥而實現,看到了自己以後的希望和目標,為了儘快實現目標,即使免費加班也不會計較得失

二、宣揚加班利好論,讓大家做利益得失對比三、製造加班的成長、成就感

‍經常加班,無效的勞動,沒有成果的工作,是最令人討厭的加班形式了。在加班過程中,如果能學到東西,快速成長,階段性地獲得業績鼓勵,這樣的加班是值得的,每個人心裡都盪漾的成就感,做完工程的自豪感,就會沖淡疲憊和牢騷。做有意義的事兒,這不僅僅是「許三多」的呼喚,也是每個員工心底的要求,當他們超額地付出,看不到回報,而演變成一種時間浪費的時候,無論是誰都不會心甘情願。

所以,加班可以做一些高成長性的工作,讓員工感到能學到很多,不斷有長進,同時用海報、週報、報告等形式展示員工的加班成績,讓公司各個層面看到並認可。這種對成長的意義,絕對會大於加班的損失。

10樓:財幫師姐

‍‍員工不願意加班,可能是因為感覺自己是在為老闆賣命,不是為了自己。

如果你在加班的過程中能收穫很多的經驗及能在短時間內自己能得到飛速的成長,我想員工還是很願意主動加班的。

如果想讓員工自己願意加班,老闆應該讓員工深刻理解:工作和成長是對自己青春的負責和不辜負。

一個剛畢業的年輕人,就應該趁著年輕多積累原始資本,早日獲得第一桐金,賺錢要趁早,當你積累起你自己的資金時,你就處於主動地位,做自己想做的事業。同時,除了積累原始資本,也要讓自己的職場能力快速提升。新人,不要想著吃虧什麼的,公司是在利用你的勞動力或腦力,同時你也在利用著公司來提高你的能力,員工和公司之間最好的關係是彼此成就。

當然,如果是員工已婚,因為客觀原因還是不願意加班的,包括我自己也是一樣,家裡有過小朋友之後就沒有之前那麼拼了,加班後會儘早的離開公司回家見小朋友。要知道,我以前是可以在公司加班到凌晨1點的人。

總之,如果老闆讓員工願意且主動的加班,需要讓員工在加班的同時獲取飛快的進步,同時讓他們感到滿足及充實。‍‍

11樓:員施濯馨逸

員工的覺悟:公司有急事時就應該加班,ok……那麼,老闆有如許的覺悟嗎?

沒事的時間可以早點放工嗎?

早上上班要準點打卡嗎?可以錯峰晚一個小時到公司嗎?

家裡有急事可以隨時走嗎?

逢年過節你會提早幾天放員工回家嗎?

有身員工可以遲到早退嗎?

所謂彈性事變擺設,是種互利模式。你盼望員工可以為公司濟急,您也得給員工提供方便吧…

我帶小朋儕加過班,她也有知乎賬號我是欠盛情思厚顏無恥滴說我不要她加班…但我從來沒掐過她9點到公司哦(除了市場活動),要是她有必要提前兩個小時離開公司,沒題目啊。十一買不到車票提前一天走,這天經地義啊。你能做到的話,這密斯也會加班的…

很多員工怕的並不是偶然偶爾加班,而是老闆把他們的分外奉獻當成理所應當。究竟上光明端正996,以及老闆不走員工都去世憋著不敢走硬拖的公司並不少見。

其他相干答覆:

口試:求職:職場類

12樓:

所以,綜上所述,員工不願意加班,就是老闆和公與員工的關係出現了問題,這個時候作為主體方,應該主動地向員工去詢問,到底發生了哪些矛盾點,讓員工不願意來加班。主動解決問題,儘早解決問題,是為公司謀福利,不要等到公司。都員工都走了,再去反思自己的問題。

13樓:

不同企業,不同員工,對於加班的觀念都會有所不同。有些員工會覺得,我在上班時間完成自己的工作,當然沒有必要加班;當然也有員工樂意加班。不加班未必工作表現不好,加班多的也未必就能真的多做事情。

以我自己來說,曾經是加班狂人,現在則是準時下班幾乎不加班(除了一些跨時區的會議),但無論加班與否,業績表現都是被認可的。

從員工個人發展的角度來說,我們都知道,收益與付出是成正比的。正如@葉芊芊 所說,一個堅持不願意付出的員工可能發展速度會很慢甚至停滯,但這是員工自己的選擇,我們沒有權力去「為她好」。

站在管理的角度來說,我個人的建議是:

1. 這個員工工作時間的表現合格麼?(根據題主的說明,應該是不錯的),那麼——

如果問題2的答案是no,那麼let it be。當然,如果其他員工的表現比較好,您可以選擇在公開場合多表揚其他人,來給她施加適當的壓力;也可以選擇一個您更看得慣的員工……

能夠接受不同的習慣、理念與風格,並在此基礎上構建一個多樣化且高績效的團隊,是一個領導者成熟與否的重要標誌,與題主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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