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無緣無故被解僱怎麼辦,試用期無緣無故被辭退,我是否索要賠償?

2022-01-24 18:37:12 字數 6296 閱讀 1723

1樓:匿名使用者

陝西方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回答:

用人單位毫無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的,應承擔不利後果:如果員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如果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向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如果公司要在試用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可以要求公司說明解除理由。如果你認為理由不成立的話,可以先與公司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以向相關勞動部門反映,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凡想人凡想人

我是過來人,其實這個很正常的。其實你只是想知道為什麼被解僱,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注意,其實你不用問老闆,你問一下你身邊的同事就行了,因為你是試用期,不是正式工,我不知道你是幹什麼的。一般公司解僱有幾種,你看看你是哪種。

1、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

2、不能和同事或上級很好的相處

3、發現個人應聘資訊不真實

4、違反公司的相關規定

你看看知己是哪一條,如果確實不知道就一定要問清楚,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自己的後面的職業生涯。

3樓:志略正德

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辦?學會這幾招,你還能拿到經濟補償

4樓:

試用期單位和勞動者都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只能再找了

試用期無緣無故被辭退,我是否索要賠償?

5樓:

1、子公司,屬於獨立法人,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同樣也是勞動用工的主體。

分公司,只要在經營地辦理了營業執照,就滿足用工主體責任的條件。

2、自用工之日起30天內必須和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主張2倍工資。

3、試用期內,勞資雙方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資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

4、如果屬於公司提前解散的情形,那就屬於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你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將你在本單位的工齡1年折算成1個月工資。

工齡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年計算,計半個月工資。

6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不籤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給勞動者。

按你說的情況,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可以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次,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要看你是否工作已滿一個月,如果未滿,未簽訂勞動合同也不違反規定。

7樓:永不暗淡的光

試用期只要認為你不適合該工作,就可以和你解除勞動關係,你無權要求賠償。

認為你不適合這是很簡單的,所以你還是不要糾結了。祝你找個新的好工作!

8樓:

不能。試用期就這樣,可以隨時解聘和辭職。

9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試用期無緣無故被解僱怎麼辦,工資還不發完

10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bai無緣無故被解僱,工資du還不發完的zhi話,可以向當地勞dao動監察大專

隊投訴,讓勞動監察屬大隊介入處理。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勞動爭議copy仲裁維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一)款規定,試用期間內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違法。但無論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都應當一次性結清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1、全勤獎沒有bai是正常的,因為du你沒做滿zhi一個月,全勤獎一般是按月dao結算的。

2、崗回位津貼發一答半也是正常的,因為你們沒有恪盡職守嗎,上班在玩耍,扣除崗位津貼太正常了。

3、房貼這個事情更加沒法說了,現在的公司基本上都不提供住房的。

所以你這個維權可能性不大。

吃一塹長一智吧,下次工作的時候好好努力,就不會碰到這樣的事情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勞動法規定:

抄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我覺得試用期工資多得話,你可以去申請維權

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無緣無故解僱實習期的員工,應該給予員工工資加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少了的我就覺得沒必要了.

我個人是覺得只會勞神傷財,輸了官司你就虧了因為你也說了你存在一定的原因,這個可大可小寫了個人原因就更難去找他理論了..

個人原因的範圍太大了.

我覺得``如果損失不大就算了~大家日後好想見~你說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在這種事面前法律估計幫不了什麼忙,一般要先仲裁的,那個都有時間期限的,會拖比較久,所以損失不大就不要計較了。而且你們也有過錯~所以無法追究什麼~!

15樓:s雲端飄渺

找仲裁,威脅他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這是違法的

試用期無故被辭退有沒有賠償

17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8樓:老表有點呈

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9樓:貴藹堂馨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六條相關規定,在試用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樓:偌仔

試用期內如果你沒有過錯,公司不用你了辭退你是可以的,不管你們是否已經簽定了合同。至於說賠償問題,如果是因為你工作期間內的表現不符合公司需要,則公司不需要賠償你一分錢,但如果是因為公司業務有變化導致不需要更多的人員了,公司應該給予你適當的賠償。應該賠一個月吧。

21樓:匿名使用者

新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所以公司如果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的話,需提供相關試用不合格的證據,但公司如果真想辭退一個員工的話,肯定會想方設法的找理由,所以勞動者在這方面就要收集證明你試用合格的相關證據了。如果能有這方面的證據的話就能證明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違反勞動法的,需要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另外如果公司是經濟性裁人的話也要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標準可依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試用期被老闆無緣無故辭退是什麼感受

可能還是因為自己做的不夠好吧,我覺得我們一定要跟他們問清楚才是最重要的。我覺得也許是因為有的員工在上面有關係,然而你沒有關係,所以才會被辭退吧。我覺得是一種非常不好的感受,因為這樣的話會讓你覺得你自己是一個非常沒有用處的人,會讓你對自己的以後喪失信心 有合同嗎?試用期不能隨便無理由辭退的,要無理由辭...

試用期後被非正常解僱,試用期後被非正常解僱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

試用期後被辭退怎麼辦,試用期過後被辭退公司該怎麼補償我?

所謂有勝者,也就會有敗者。新人通過試用期考核後,其命運同樣也會走向兩極 一極是留下來,一極是走人。留下來的人當然值得慶賀,而走的人卻各有各的遺憾。如今待崗人員明顯多於用人單位需求的前提下,企業辭退試用期員工已經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問題是被辭退的新人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對待自己被辭退的事實。現在,社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