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間男方瞞著女方借的錢,離婚後兩年女方才知道有這事。有義務償還麼

2022-01-29 01:11:59 字數 2106 閱讀 2618

1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女方有證據證明當初確實不知道借款的情況,或者他們當初是實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分配方式,否則都要進行償還

2樓:李添湖

首先先肯定20萬是否存在借貸關係,是否真實有借得,另外這20萬的用途是什麼?當時女方又因什麼而不知道。

上面的幾個問題很重要。

夫妻雙方在夫妻存續期間,如果沒有婚前與婚後的一些財產協議的,都是依照婚姻法來分配財產糾紛,簡單的說,女方要償還責任。而相應怎樣償還,償還多少,則應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3樓:上海笙銘律師

1、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條第三款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樓:

沒有理由還這些錢。再說欠條上有你的名字嘛?那些錢又花在了什麼地方你都不清楚。更何況你們已經離了婚了呢?

夫妻雙方離婚,男方欠了很多錢,離婚後女方有義務要償還嗎?

5樓:蔚依諾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兒子撫養權,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果雙方都要求兒子與自己共同生活,那就要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角度考慮了。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十週歲以上的孩子,與誰共同生活,原則上要徵求你兒子的意見。 如果你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則對方要支付撫養費,金額一般為其月工資收入25%。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相關條款規定+意見:

1、離婚,夫妻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是按最法律規定,共同所有的財產,分割時,原則上是照顧無過錯方、照顧女方、照顧帶孩子一方。

你屬於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只要能證明是你父母的財產,就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就不會參與分割。

2、賭債本身不合法,根本不是債,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不管是婚前婚後你都沒有義務去還,法律上講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都不需要還的,妻子更加無需分擔債務。

3、如果是因為丈夫賭博屢教不改導致離婚,丈夫是過錯方,應該對妻子進行離婚損害賠償的。

4、離婚的原因要是因為男方賭博和有外遇而造成的,那麼男方是分不到錢的, 即使分到也是很少的一部分。

6樓:隔壁的多多拉

不用還 除非債務用於兩人共同生活 不然 就是他一個人的

7樓:老巢老

要還的,那是你們共同的債務。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你應該諮詢一下當地的律師事務所,他們會免費給你解答,還能給你針對性的建議

婚後男方向女方家裡借錢有欠條離婚女方要一起償還麼?都是男方把錢用了

9樓:

是婚後兩人共同買的樓,買樓當天借的離婚後女方父母要回借他的4萬元錢,錢是男方借的也是男方打的欠條,這個錢是兩人一人一半還是他倆誰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具體的證據。比方,男方充分證明,借款,是用於夫妻共同花費,則可以要求女方負擔一部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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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不令支援吧。因為男女是雙方戀愛期間,是男方主動讓女方保管錢的,應該是開支共同的費用。而現在分手了男方就要求女方還,難到當初你們在 起你就沒消費嗎?難到在一起光化女方錢你就心安嗎?所以法律是不會支援男方旳。會支援的,你可以通過錄音的方式讓女方說出這錢是屬於保管不是贈與,而且如果數額達到一定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