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是所有權人必須去世才叫繼承嗎

2022-01-30 20:28:49 字數 5442 閱讀 1431

1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權包括兩種涵義: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即享有客觀意義上的可能性繼承權。

(2)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當法定的條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實)具備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已經擁有的事實上的財產權利,即已經屬於繼承人並給他帶來實際財產利益的繼承權。這種繼承權同繼承人的主觀意志相聯絡,不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還可以放棄,是具有現實性、財產權的繼承權。

繼承權的實現以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時開始。

繼承權的特徵

(一)繼承權是自然人基於一定的身份關係享有的權利

(二)繼承權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遺囑而享有的權利

(三)繼承權的標的是遺產

(四)繼承權是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才可行使的權利的效力。

繼承權的接受與放棄

繼承權的接受,是指享有繼承權的繼承人蔘與繼承、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

自繼承開始,客觀意義的繼承權也就轉化為主觀意義的繼承權,繼承人得自主決定是行使繼承權、接受繼承,還是放棄繼承權。依我國《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權的,視為接受繼承。

繼承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作出的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

繼承權的放棄,是繼承人對其繼承權的一種處分。

繼承權的放棄,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繼承權的放棄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

繼承權的放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權的喪失,又 稱繼承權的剝奪,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在發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繼承權的喪失可分為絕對喪失與相對喪失。繼承權的絕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終局的喪失,該繼承人絕對不得也不能享有繼承權。繼承權的相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非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但在具備一定條件時繼承人的繼承權最終也可不喪失。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

1.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因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而喪失繼承權的,屬於繼承權的相對喪失。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絕對喪失)

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當然喪失繼承權。

我國關於繼承權的原則

一、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主要有以下表現:

第一,凡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均為遺產,全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二,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或限制。

第三,繼承權為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義務。

二、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 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 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

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 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後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我國《繼承法》中特別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三、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

(一)繼承人的繼承權受法律的平等保護

(二)法定繼承人有平等的繼承權

(三)繼承人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還有其它不清楚的,可登陸提問律師瞭解。

房權證所有權是兒子,共有權是母親,兒子去世,父母,兒媳,兒子的女兒的繼承權如何分配?

2樓:

首先,死者生前有遺囑嗎?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繼承權。雙方共有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按份就按比例,共同就按50平分。

假如房子價值100萬,兒子佔50萬,兒子死亡,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一共幾個人平分幾份。該房屋升值,拆遷等並不影響繼承權力。按你的說法,房子現在價值500萬了,也是按上述方法分配,除非有一方能證明,其應該多分,什麼原因,拿出證據就可以了。

沒證據就平均分。

3樓:雲路迢迢

首先,房子是兒子與母親共有的。所以母親和兒子按照出資比例分割房子的分額。兒子的分額由於兒子的死亡而發生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死者遺產。

由於兒媳是在死者死後才改嫁的,所以兒媳享有對死者遺產的繼承權。綜上所述,兒子與母親的共有房子,先按母子出資比例進行分割,然後兒子那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兒媳、母親、兩個女兒平均分配兒子的遺產。至於兩個未成年女兒,可以要求兒媳承擔撫養義務,支付撫養費,不過這與遺產的繼承無關了。

老人去世了房屋遺產如何繼承?

4樓:華律網

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法定繼承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式來繼承父母遺產,具體能分到多少遺產,這個要根據法院判決以及認定了。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1、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2、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樓:僕僕風塵

1,老人去世後,首先必須將老人及其配偶的一半財產分開,作為老人的財產。 (如果老人和他或她的配偶在他們的共同生活中親自擁有財產,他們應該是公共財產的一半。加上老人的個人財產作為遺產)。

2,老人去世後,如果老人有合法意願,該遺產應視為遺囑。如果沒有遺囑,繼承將根據合法繼承進行劃分:

如果老人的父母已經去世,那麼老人的遺產應該由五分之一的配偶和四個孩子的遺產繼承。由於兩個兒子已經去世,兩個兒子的繼承份額應由兩個兒子的子女代替。

3,如果已故兒子的配偶履行了對老人的主要支援義務,他將繼承老人作為一級繼承人的遺產。

擴充套件資料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

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囑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6樓:free天空在夢裡

1,房產繼承需要先辦理公證,拿公證書再辦理新房產證。

2,不論老伴是否繼承,在辦理公證時都需要到場,如果不繼承,就在辦理公證時書面寫一個本人自願放棄繼承的宣告,如果不寫就表示繼承遺產。

3,因為沒有遺囑,法定繼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所以繼承人原則上是平分遺產。所以不論老伴是否繼承遺產,在繼承順序、比例上老伴、女兒、長子是同順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繼承了,可以用遺囑的方式把自己的財產指定由某子女繼承,或者在生前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將自己的房產份額讓與某子女。

5,比例上,房產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各佔一半,一半為去世老人遺產,一半為在世老人財產。遺產部分,由老伴、兒子、兩個女兒協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死者死亡,辦理繼承,依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住房和遺產,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你說的二兒子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再由二兒子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辦理二兒子名義房產證就可以,大兒子去世,他的後代子嗣作為他的代為繼承人行使繼承權和繼承份額。代替簽字!

不在世第一序列繼承人需死亡證明,婚姻證明。

老人去世房產繼承流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

2、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

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4、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稽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7樓:搜狐焦點

現在好多人都會購買許多的房產,並且在自己去世之後都會把自己的遺傳給自己的子女,但是在我國對繼承遺產的這件事是有明確法律法規的。可是有許多人在這方面都是不太清楚的,不知道老人去世房產怎樣繼承?那麼下面就來說說這個問題吧!

老人去世房產怎樣繼承?

我國房屋所有權的確定是建立在有關部門產權登記的基礎上的。也就是說,通常記錄財產證書的人都是每個人。共同所有權的概念:

房子的所有權是由同一家房子共同擁有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的所有權。

如果你的祖父有遺囑,根據遺囑的法律效力,按照遺囑繼承。

如果你的祖父沒有遺囑,他或她將有法定繼承,這符合我們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

繼承順序為:

根據我國的繼承法,遺產繼承自繼承人死亡之時。法定繼承有兩種。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繼承由繼承人繼承,不按第一順序繼承。法律還規定,房地產繼承應是權利和義務的雙重繼承,即遺產在清償債務後可以繼承。

本法所稱兒童,包括兒童出生、非婚生子、兒童子女和撫養子女的繼子女。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撫養子女的養父母。

老人去世房產怎樣繼承?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繼承人在下列行為之一中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8-04-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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