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轉賬可以要回嗎

2022-02-05 22:55:44 字數 5896 閱讀 4730

1樓:我愛吃任何魚

回答您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解除同居關係如何分割財產

從上述司法解釋可見,對於未婚男女同居而發生糾紛,一方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請求分割的是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何謂「共同所得」,一般認為形成同居雙方共有財產的「共同所得」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係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係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何謂「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說,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係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司法實踐中,下列財產一般認定不屬於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1、一方同居前的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補助費等;3、一方在同居期間繼承的財產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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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杜姐說法

戀愛期間,男方向女方轉了數10萬,這筆錢能否要回

3樓:情緣解答

回答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男女成為情侶關係後,男方為討女方的歡心,往往會購買一些禮品送給女方,男方花錢是非常普遍的一種情形,那麼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錢,分手後可不可以追回的?下面由我為你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錢,分手後可以追回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

如果屬於借貸關係,有借條或者是有借貸性質的聊天記錄是要歸還的。如果只有轉賬記錄,是不需要歸還的

提問我們只認識了幾天,她就走了,然後管我要錢。我就給她轉了,在轉賬的期間我們是一直分開的。他在東北我在天津

回答你好,親,有什麼問題可以進一步諮詢哈

提問只有轉賬記錄,

回答那可能沒辦法追回啦

提問回答

你好,你當初應該小心點的,才幾天,不支援給她錢的

我建議你可以去報警。以詐騙去報警

提問有這個記錄可以要回來嗎

回答估計要不會了,親

她把你拉黑,有什麼原因嗎?

提問因為我管她要錢

回答沒有刪除嗎

親,還在嗎?

你可以結束諮詢,點選我頭像繼續諮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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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匿名使用者

就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是戀愛正常花費,比方說吃個飯,送個小禮物,這些都屬於戀愛支出。不太可能要回。

如果是對方家裡出了什麼事情,為藉口借的錢,或者給對方家裡的醫療費等等,這些大的支出是可以要回來的。

謝謝你的提問,望採納。

5樓: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轉賬,可以要回嗎?我覺得男子漢大丈夫,做事辦事應該都是一個唾沫一個釘,既然發給女方的轉賬,就不應該要回,否則會很丟面子。

6樓:城興安

當然可以。戀愛期間如果是男方給女方有大額轉賬,倆個人結束戀愛,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還錢要求。至於小錢就不必要了。

所以說男女談戀愛期間,雙方沒有確定結婚,不要給對方花大額金錢,以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

7樓:哆詩琦

我認為視情況而決定,因為畢竟曾經愛過所以會出於情面可以不和對方要。還有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轉賬給女朋友的,是因為她問你要錢還是自己發過去給他,如果說是自己發的,那麼應該不能要回,因為是你自願的不是對方索取的。應該沒有法律規定保護自己發出去的錢可以要回來。

也看金額的多少,如果很多可以想辦法解決,如果不多就不要要回來了。相愛的話可能對方也會在某一方面對你好這樣就相當於互抵啦。

8樓:金默知力

情侶間的轉賬是贈與還是借貸,需要結合具體金額以及情景等綜合考量。一般戀愛期間特殊意義的金額,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往往表達的是贈與,一般不會認定存在借貸關係。而其他轉賬沒有表達特殊意義的金額,一般認定為借貸關係,可以要求返還。

以案說法:男女朋友之間紅包轉賬怎麼認定

9樓:淄博市高青縣史

可以,但要保留好證據。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轉賬可以要回嗎

10樓:我愛吃任何魚

回答您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解除同居關係如何分割財產

從上述司法解釋可見,對於未婚男女同居而發生糾紛,一方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請求分割的是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何謂「共同所得」,一般認為形成同居雙方共有財產的「共同所得」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係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係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何謂「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說,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係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司法實踐中,下列財產一般認定不屬於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1、一方同居前的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補助費等;3、一方在同居期間繼承的財產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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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杜姐說法

戀愛期間,男方向女方轉了數10萬,這筆錢能否要回

12樓:情緣解答

回答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男女成為情侶關係後,男方為討女方的歡心,往往會購買一些禮品送給女方,男方花錢是非常普遍的一種情形,那麼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錢,分手後可不可以追回的?下面由我為你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錢,分手後可以追回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

如果屬於借貸關係,有借條或者是有借貸性質的聊天記錄是要歸還的。如果只有轉賬記錄,是不需要歸還的

提問我們只認識了幾天,她就走了,然後管我要錢。我就給她轉了,在轉賬的期間我們是一直分開的。他在東北我在天津

回答你好,親,有什麼問題可以進一步諮詢哈

提問只有轉賬記錄,

回答那可能沒辦法追回啦

提問回答

你好,你當初應該小心點的,才幾天,不支援給她錢的

我建議你可以去報警。以詐騙去報警

提問有這個記錄可以要回來嗎

回答估計要不會了,親

她把你拉黑,有什麼原因嗎?

提問因為我管她要錢

回答沒有刪除嗎

親,還在嗎?

你可以結束諮詢,點選我頭像繼續諮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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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轉賬當然是可以要回來的,因為只是戀愛,你們沒有存在真正的事實婚姻。

14樓:華電闖天涯

如果要是保留了證據,不是給予贈予的話,我覺得這部分錢是能要回來的。

15樓:低調的秋瘋

應該是分情形的如果是以戀愛為目的的贈送款,是不可以要回來的。如果能證明是借款,還是可以要回來的,不過多數情侶在戀愛時,相互轉賬,是不會留有這個證據的,除非是金額較大的款項。所以先看看你們轉賬記錄吧!

16樓:冉趣人生

這位朋友你好,這種情況呢你可以良好的溝通,這種情況有過好的一些心情的情況下是可以要回的。

17樓:感恩世界感恩未來

不可以,那屬於贈予,既然你給人家的錢不是人給你借的錢,要不回來

18樓:我愛小度

這個如果說他不承認的話,你沒有辦法就得看他的人品怎麼樣。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金額非常大,是可以要回的。小金額就算了吧,戀愛一場。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應該要回,因為你是自願給人家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轉賬可以要回嗎 那可以 要是離了就可以要回來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轉賬了,分手後要的回去?

22樓:為了要知道

這個看個人的能力的大小,素質的高低,還有你們感情的深厚或淺薄方面考慮。總之還回去與沒還回去各有說法,你想還就還,不想還就不還。都隨自己的意

23樓:惡魔重生

直接轉賬,如果金額比較巨大的話,最好還一下,如果就幾百塊的話那還不還那也就沒必要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借的,或者金額數目較大,要回去也可以理解,畢竟大家都是普通人,賺錢也挺不容易的;我覺得女生也應該還回去,欠人家也不好,更何況還是前任,既不相見,何必相欠呢。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過節寫著過節快樂或者什麼情人節快樂之類的話那就不能要,直接轉賬的話還有可能要得回。

26樓:ailia宸

如果比較多的話,還是還回去比較好,也沒有心理負擔吧,但是也要看是什麼情況,具體情況得具體分析。

戀愛其間男方轉帳給女方的錢可以要回嗎一方以結婚女方沒有分手以有男朋友了。一

27樓:就此一物

在談戀愛期間,除非有明細交易記錄,可以走法律程式,

還有一個就,在你們談戀愛之間,這是你們男女糾紛問題,一般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除非女方願意把錢還你。

28樓:李黑娃

你是那男的,轉了多少錢?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能要回嗎?

29樓: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如果贈與的財物並不以結婚為目的,未經女方同意是不能要回的。如果只是為了表達愛意主動給付,或者是用於日常生活開支的、小額的,按照一般生活經驗,屬於一般性贈與,只要交付,財物所有權就發生了變化,屬於無償給予對方,收禮物的一方可不予返還。

如果贈與的財物是以結婚為前提,比如購房、購車這樣的大額開支,有結婚「彩禮」的性質,兩人分手後贈與目的落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受贈的一方應當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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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分清有沒有辦理過戶登記,如果已經辦理了,那麼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登記,屬於口頭贈與或者是以結婚為前提的附條件贈與,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分手之後,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的。因為不動產的特殊性以及價值性,法律會偏向保護出資方,把這種以一定條件為前提的贈與叫做 附條件的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