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40年商用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2022-02-06 21:52:58 字數 5092 閱讀 4387

1樓:華律網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許可權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

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到期就會被相關部門收回。不過房地產市場現狀政策調整幅度比較大,別說40年了,2、3年就有一個變化,就拿住宅的70年產權來說,70年後人還在,房就不可能硬生生的收走,這是社會道德問題。所以40年後商業地產產權到期,但你的生意還運轉的好好的,應該是可以繳費續約繼續使用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商業地產40年產權主要指的是 土地使用許可權40年。

依照現行國情來看,年滿40年的商業地產會被要求補繳土地使用金,延長土地使用年限。如當地**有新的規劃設定,會依法對該地塊進行拆遷,雖然業主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但土地之上的房產是永久屬於業主的,所以**會對業主進行補償,補償主要是針對土地之上的房產。

5樓:覃宸都清芬

住房自你買下,辦理了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

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

到期之後,依據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這土地。

6樓:新浪商業地產

只要還能住,就都得續租土地。這就是關鍵了,怎麼續租?續租多少錢額?

那麼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四環中心線以內,按指導價40%補交。四環路中心線以外,按指導價60%補交。

7樓:永清姜北

住房的產權,自你買下住房,辦了房產證,產權永遠是你所有。沒有期限。

有期限的是住房土地使用權。

商業房規定土地使用權年限40年。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你可以申請續期繼續使用。

8樓:一起致富

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准準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

民間一直有傳言說產權到期後房子由國家無償收回的說法,這是不瞭解房地產權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擾!

40年商用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9樓:歡歡子

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10樓:龍港清道夫

40年商用產權到期處理辦法:

一般商業地產商鋪產權是40年,40年後再交契稅等一些稅,這個商鋪可以繼續持有。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房子永遠都是你的,40年產權是針對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物權法》第十二章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資料拓展】:

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大家在買房子的時候都會針對產權年限的問題研究一番,其實「4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

2、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並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四環中心線以內,按指導價40%補交。

四環路中心線以外,按指導價60%補交。

3、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基本的《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租土地。

40年產權到期後歸誰

1、房子永遠都是你的,40年產權是針對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國家是國有土地的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於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

以上就是關於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以及40年產權到期後產權歸誰的介紹了,如果土地使用到期,可以續期的,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12樓:陽光夏天的向日葵

商鋪40年到期後可以續期,但應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3樓:還讓不讓改了

一,《物權法》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三, 寫字樓屬於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如需續期,需要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者(因為購房者購買了房產的同時,也購買了其佔用的土地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具體費用和操作程式,現在國家並沒有相關明確規定。

這個問題實際上國家尚未明確。 根據使用性質,我國對土地制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開發建設,不少業主在購買商品房領到房產證後總會發現,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並非開發商承諾的年限。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5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為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 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

商品房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商住房40年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 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40年產權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1 根據我國1994年出臺的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了怎麼辦

首先明確40年產權房子的性質 40年產權住宅,其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登記用途為辦公或者商業公寓,設計用途為住宅。這種房子的實際規劃用途是商業用途,只是開發商認為住宅比商業和辦公的利潤高,才開發成住宅用途的。40年產權相比70年產權房劣勢 水 電 煤氣 物業費用都按商業用途收取,比一般普通住宅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