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2022-02-24 08:07:25 字數 3266 閱讀 8371

1樓:江淮一楠

因租房定金隸屬「訂商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後放棄了和其他人訂約的機會,定金在此起了保證的作用,因為並不能要回定金。假如房東在收了定金後把房租給他人,這種情況能夠要求房東兩倍返還定金。

但是,定金也不是完全不能要回,下列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託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做法本領人或限制民事做法本領人,也即18歲以下的人(年滿16歲不滿18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的按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隸屬未獲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限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隸屬未經准許或者未按照準許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2樓:

1、當然可以退,這是你的權利。

2、既然已經簽訂了合同,履行合同義務也是必須的。

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你提出終止合同,應該將定金支付給對方。

4、你應該支付的是合同約定的20000元,而不是已經支付的5000元。

5、合同已經約定了,不以是否已經支付為依據。

6、你也可以與賣方協商解決,如果對方比較有同情心的話,少給點兒也不是不可能。

僅供參考

3樓:賈俊峰律師

需要明確「房屋買賣合同」的性質,一般情況下,定金都是給賣房方的,定金的目的就在於保證合同的履行,因此,只有履行合同或者對方不履行的情況下,才能夠請求返還定金,如果只是自己單方面反悔了是不能夠請求返還定金的。

法律分析

定金的目的在於通過金錢的方式保證合同的履行,根據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定金的權屬不同,視情況,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對特定化的定金主張所有權(或對作為種類物的定金主張不當得利返還)。

「在中介簽了房屋買賣合同」,買賣合同的雙方是購房者和賣房者,一般情況下都會約定該「定金」轉移為賣方者所有,在簽訂合同時賣房者會取走一部分,剩下的放在中介,辦完過戶手續後才會用於抵價或者返還給購房者,因此,即使是交由中介保管的,從權屬上看,賣方也隨時可以主張對定金的權利。

另外,如果賣房一方突然反悔,不願意出賣房屋或者屬於無權處分、又或者出賣房屋有瑕疵導致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此時購房方得主張賣房一方雙倍返還定金,這種情況下就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我是買方,在中介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交了訂金,現在不想買了,可以嗎?還要交違約金嗎??

4樓:向日葵

不行,需要按合同進行。

定金表明對合同有擔保性質的資金。支付定金後,單方面後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還定金。倘若是由於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則賣家要雙倍返還定金。

舉個例子:

很多人看房買房,買家剛開始看房不錯就定了,之後又看到另外的樓盤更便宜,一旦反悔,想要回定金,這屬於單方反悔,對方是可以不退交的定金的。反過來賣方萬一覺得有出價更多的新買家,不想賣了,就要退還雙倍定金。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表明對合同有擔保性質的資金。支付定金後,你單方面後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還定金。倘若是由於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則賣家要雙倍返還定金。

舉個栗子:很多人看房買房,買家剛開始看房不錯就定了,之後又看到另外的樓盤更便宜,一旦你反悔,想要回定金,這屬於你單方反悔,對方是可以不退你交的定金的。反過來賣方萬一覺得有出價更多的新買家,不想賣給你了,就要退還你雙倍定金。

但是訂金就不同了,因為法律上規定訂金是被視為合同可以履**況下而預先支付的合同款項。也就是說如果合同執行中不出亂子,那麼訂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額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執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責任,訂金都是可以退的,但不能要求雙倍返還。

關於違約金,一般單方違約要賠償違約金,金額看合同規定。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於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違約金過高,超過實際損失30%以上的,可要求法院下調。

你自己對照下是哪個ding金,更多戳我頭像!

6樓:

需要按合同約定履行;建議協商

我是買方,在中介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交了訂金10000元,現在不想買了,可以嗎?還要交違約金給中介費用嗎??

7樓:冷陽伯

你是買方,所以你是違約方,如果合同寫的是定金,那你就要付清了。如果是訂金,可能只是一萬不返還。定和訂不一樣,訂金相當於預付金,最後結果需要協商,定金就有擔保的法律效力,定金不會給你,至於中介費,買賣並沒有成功,不需要給他。

中介喜歡玩文字遊戲,如果合同上寫了,你簽字了,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8樓:張明律師諮詢

可以不支付中介費,如中介起訴到法院,可以要求法院判決減少中介費

9樓:逢恆陸煙

當然需要。因為已經簽訂了合同。就說明已經開始生效。具有法律效應貌似。你自己不考慮清楚為何就要買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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