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離婚時財產應該怎樣分割,關於離婚的財產分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2022-03-18 10:56:46 字數 5032 閱讀 7485

1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分割婚前財產。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離婚時,房產屬於男方;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共同還貸部分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2樓:地球之宋

一般情況下,正常的情況下,法律上離婚的財產都是。一人一半的。但是如果要是婚前財產公證的情況下公證過的財產都跟你沒有什麼關係

3樓:

凡婚前雙方的個人財產不在分割分割範圍內,凡婚後財產均按法律規定進行分割(含債權、債務)。

4樓:帥晗日

財產分割你已經走了法律程式,財產分割是由法院判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為結婚付出的彩禮錢已經與離婚無關無需返還,4個月的收入和支出兩人均分

6樓:匿名使用者

1.10000元借款是夫妻的共同債權

2.其他的錢。其他的財物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

3.男方要求退還的1萬元借款,2萬元的彩禮。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起訴到法院也是不會得到支援。

正確的演算法其實很簡單,你們結婚後取得的錢,減去你們結婚後化掉的錢,剩下的錢,你們一人一半。

7樓:之夏侯旋

1.一萬元如果償還的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並實際共同生活,要求返還彩禮無法律依據。

3.電視、傢俱如果是結婚登記前購買的,則屬於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購買的筆記本和數碼相機屬於共同財產。

4.夫妻有共同扶助的義務,要求支付住房錢和伙食費沒有依據。如是婚後取得的工資收入,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的話,財產平均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否領了紅證。

關於離婚的財產分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協議分割,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進行判決。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10樓:華律網

原則上,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11樓:愛助人的小爾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0、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

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15、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6、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18、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19、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0、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21、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 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22、屬於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 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12樓:封溥問長鈺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我要離婚,按法律規定我們的財產應該怎麼分割?

13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怎麼來的? 按現在的婚姻解釋三,房子該歸屬於首付一方的

婚後購房共有財產,至少有一半的份額,這個不用擔心。至於夫妻關係,最好還是多做努力,儘可能保持一個完整的家,分了對誰都沒好處。老公喜歡玩遊戲可能會有各種原因,網上老公老婆地亂叫可能很多,最好還是讓他自己走出圈子,但至少目前還沒有完全迷失,多交流多分散點他的心思,年齡再大點也許會覺得沒意思的。

按理小學老師也是個不錯的職業,不該這麼無聊吧,無論在事業還是業餘都應該有點追求,這樣生活會更加充實一點 。。。。好好多勸勸吧,分了很可惜的,財產分得再多也是無趣的!

14樓:江楠之楓

你這種情況,女兒的撫養權應該說你是可以有九成以上的把握能爭取到的(不能說100%,話不能說太滿),房子是婚後買的,價值30萬,如果他不願意放棄,那如果你取得了房子,也同樣要補償15萬給他的。但你取得房子的機會比他大很多,因為你取得女兒的撫養機的機會大,房子在判的時候,法官會優先判給小孩子的一方。

按法律你可以分到一半的財產,無論是什麼。你可以爭取到小孩的撫養權,也可以爭取到房子(但如果他不願意放棄權益,你要補償他15萬)。每個月500元的撫養費如果他同意就沒問題,如果他不同意,就得按當地的法定標準判他給(各地的生活標準不一,所以各地的撫養標準也不同,要在你當地查詢,如果高於500元,你就不用跟他談了,直接判就完事了)。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一條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住房公積金 三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破產安...

法律求助 結婚離婚財產分割,求助法律 離婚的財產怎麼劃分?

1 房屋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歸男方個人所有不用分割 2 除女方提出離婚外,懷孕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3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4 孩子出生後,男方應當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房子家電屬於男方婚前財產,歸男方所有 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離婚平均分割 孩子生下來後男方...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關於離婚的財產分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第一,婚姻法 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第二,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