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級法院民事案件的標的額是多少?是不是說超過了該數額本級法院就不能受理了呢

2022-03-24 18:24:26 字數 3705 閱讀 6345

1樓:不草草了事

各個省的數額不一樣。是的,超過一定金額就只能去上一級法院。

民事安件必須從縣級法院立案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案件大部分必須從縣市區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一審)的,但是對於民事案件中的:(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是由縣市區級人民法院的上級、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一審)的。

一、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爭議標的額大、或者案情複雜、或者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是指案件的影響超出基層法院的轄區,在中級或中級以上法院轄區內產生了重大影響。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包括以下幾類:(1)、海事、海商案件,此類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目前已在廣州、廈門、上海、武漢等地設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為中級法院,他們的受案範圍由最高法院確定; (2)、專利糾紛案件,具體包括專利行政案件和專利民事案件,專利民事案件包括專利侵權、轉讓專利權、專利許可使用等引起的糾紛,專利民事案件由省級**所在地的中級法院及青島、大連和各經濟特區的中級法院管轄;(3)重大的涉港、澳、臺案件。

3樓:蠶她爸

需要看由哪管轄及立案日期。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來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源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zhidao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4樓:法醫鑑定人

多數的民事案件是基層法院也就是縣區級法院管轄。根據民訴法規定對於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中級法院管轄的案件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5樓:狂陽秋

民事案件可分等級,如果沒有太大糾紛,可以通過村委會調解,如果糾紛比較大,可通過縣法院立案,如果判決不服,可向市級法院上訴的原則。

6樓:徭悠

對的,必須先由初級法院受理,如果有異議,再逐級上訴,不可以越級

7樓:來自文化園尊敬的黑柿

一般來說民事案件應在當地所屬的法院立案,至於法院是否接受要看民事訴訟事件是否達到立案的要求。

8樓:

應該是這樣,如果你不服判,可以像高一級申訴

不經過縣級法院可以直接去市級法院起訴嗎

9樓:土流集團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前三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迴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後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

10樓:淮安浙江人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原則上,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普通的民事案件,第一審都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1、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3、第十九條 高階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1、第一條 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爭議標的額大的案件、案情複雜的案件,或者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等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2、第二條 專利糾紛案件由智慧財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

11樓:創作者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的,屬於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有以下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其他的基本上都要在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去了也是白去了的。除非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屬於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案件,否則中級人民法院不會直接受理案件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管轄權不是你想調整就調整的。

我縣級人民法院不受理,該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1、「案子涉及的賠償金額太小」不應是法院不予受理的正當理由,許多人都知道郝勁鬆多次提起一元錢訴訟的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只要符合「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條件,法院就不應當不受理。

2、對於法院不受理,你可以採取的救濟措施是:

(1)如果給了你不予受理裁定的(很可能是不給裁定、也不受理、只是勸你別告了吧),你可以在到裁定後10日內到上一級法院上訴。

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如果法院既不受理也不給你不予受理的裁定:堅持和他們索要不予受理裁定,不給就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是地方人大反映。

3、提醒兩點:

(1)你這事如果想勝訴,必須有充分的證據支援才行,在起訴前你應收集好證據,否則不但告不倒超市,還會自己花上一筆訴訟費、再搭上不少的時間。

(2)這官司有公益訴訟的性質,即使是你贏了,你個人得到的賠償也會比你的訴訟成本要高得多,請你想好再做。

15樓:光子洙

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不執行法院判決會是什麼後果,民事案件法院判決不執行會有什麼後果?

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有一方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都為法人的為六個月,你們的情況應該為一年時間。從判決 裁決 規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後一天開始算 沒有規定期限的從判決 裁決 生效之日起算 即已過上訴期沒有上訴或是二審終審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好像是3年以下的有期 拘役或罰款,這裡看來...

法院審理和判決民事案件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一審6個月內。獨任簡易程式3個月內 二審3個月內。必須結案。重大疑難案件需要報批延長,否者法官可能會受內部處分。調解無效,查清事實後應當立刻判決 但申請鑑定,管轄權異議等原因的延長,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法院法院 court 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向哪個法院提起,申請再審時 應該向哪個法院提交訴狀?

絕大多數的案件應當向原審二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 裁定的執行。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