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母的名字房貸由自己打進父母銀行離婚後怎麼分割

2022-04-07 00:40:01 字數 5752 閱讀 4241

1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房產應當認定為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小方向大風光

請問是誰離婚?房產以登記確定權利人,房子是父母的,子女離婚不能分割該房產。

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名字,夫妻還款,離婚後怎麼分割

3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除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為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因此,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4樓:獵隼

首付部分誰付的歸誰,夫妻共同還款部分二一添作五,一人半!

5樓:edison大哥

法律上只認房產證,

房產證上誰的名字,

那這房子就是誰的。

這房子你們沒有份,

除非讓你父母贈與。

6樓:潘增飛

按照買賣規矩,購房合同上面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一家人更應該如此。分割房子是不現實的,房產是虛擬的,想分割更不現實。還是講出的錢怎麼著吧,很明顯人家走啊,不給這個家庭房子做貢獻了,就把以前的貢獻折價成錢讓人家拿走,增值部分也可以考慮給其拿走

7樓:

確實,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如果是你老公的名字,你有權分配財產。如果是父母的名字沒有分配這個房產的權利。

8樓:度娘知道好多啊

按照法律來說,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但事實上是你們夫妻的,也是你們還款,

如果能證明是你們夫妻買房子,也是你們還款,房子還是要你們對半分的。

9樓:譯網情深

應該四人分割,父母最少,在經濟上畢竟是有其名無其實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不是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11樓:青龍一怒衝雲霄

這房子沒你們倆口事。

1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您好,婚後購買房屋,但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離婚時是否可以分割需要分情況而定,第一,如果夫妻雙方購買房屋時,沒有購房資格,需要借用父母的名義購買房屋,那麼離婚時,需要先通過訴訟方式,確定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有權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這樣在離婚時,就可以依法分割了。第二,如果當時購房目的就是買給父母養老居住使用的,那麼夫妻雙方的出資行為屬於對父母的贈與,該房屋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可以分割的。

那麼,離婚時,哪些財產是可以分割的呢?離婚時,夫妻雙方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以及第三人的財產,是不能予以分割的。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由夫妻雙方協商,當男女雙方無法通過協議解決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據法定的原則和規範進行認定。

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時,會根據財產的具體狀態、性質和用途等屬性,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其中,照顧無過錯方原則,是民法典新增的一條原則,當夫妻的其中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例如存在重婚、虐待、遺棄等情況的,人民法院在分割財產時,應當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照顧,可適當多分給無過錯方一些財產,或者給予無過錯方優先選擇的權利。

北京專業婚姻律師提示您:我國民法典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要說明的是這種請求的主體僅限於婚姻關係中的當事人。

換句話說,婚姻中的無過錯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兒要求賠償的,因為他/她並不是婚姻關係中的當事人。

13樓:閔悌

按再行國家的婚姻法,房屋產權及相關財產按產權人的房產份額來劃分,如果房產的原值部分是誰一方出的,並且有相關的法律證明依據,那麼這部分就歸屬出資方。如果都是一起花錢買的房,那麼房產就是平分。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需要找律師,仔細研究具體數額。

15樓:

(1)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除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為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因此,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16樓:愛喝粥

婚後買房寫父母名字離婚怎麼判?

婚後所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夫妻自己的共同財產,哪怕寫的是父母的名字,只要證明,購買的金錢是夫妻所出的,是可以要回來的。

婚後購房房產應如何分配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比如,一套房子購買價是50萬元,首付10萬元,貸款40萬元,現值60萬元,未還貸款30萬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萬元的現值減去30萬元貸款後的30萬元,每人可分得15萬元。也就是說,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15萬元,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那麼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

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分配該財產部分(注意:非「房產」)。

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這種情況與第3種情況的分割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

17樓:匿名使用者

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離婚後財產房屋是父母的怎麼分割

18樓:華律網

離婚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尤其是房產的分割,很容易出現糾紛。那麼離婚的時候,房屋該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

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後以後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9樓:上海楊律師

離婚財產分割一般是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因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存在分割的問題。為此離婚財產分割首先要認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有夫妻共同財產就分,沒有就不分。

房子是父母的,自然不能分。

20樓:小倩兒七七

結婚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的,該出資屬於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男女雙方為了結婚欲購買房屋,在經濟拮据又無力籌集首付款的情況下,有經濟能力的男女雙方父母都會鼎力相助。

在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這部分財產父母贈與意思表示真實,該財產應屬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被納入共同財產的範圍之內。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銀行貸款,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為夫妻共同所有,償還貸款的錢**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所以,在離婚時,該房屋應歸婚前購買的一方所有,由購買方補償給另一方已還貸款一半的房屋補償款。通常情況下按一半核算,但不是絕對的。

對於婚後償還貸款部分的分割可以適當考慮按照雙方的出資、貢獻大小略有不同,但需有足夠的證據予以證明,否則,一般會平均分割,因為我國必竟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同共有制,平均分割也體現了公平的原則。但在雙方離婚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也會從照顧女方權益原則的角度,適當多判給女方一些。

結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的,該出資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男女雙方一旦結婚,就形成了婚姻共同體。在接受贈與時,雙方是以婚姻共同體的形式出現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可見,父母為結婚後的夫妻雙方出資購買房屋,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給夫或妻一方的以外,該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需要強調的是,該條款的適用應首先確認贈與存在,並非只要婚後父母出資,就是贈與。在父母沒有明確表示將錢款贈與夫妻雙方時,不能單方面推定贈與,不能把前提條件作為結論來使用,否則,不利於保護父母的合法權益。

例如:父母持有夫妻雙方出具的欠條,那麼,該出資應為借款,而非贈與。

結婚後女方出首付買的房子,之後房貸由男方還,假如中間離婚,房子歸誰?還有就是能否辦理房產證上只寫女

結婚後是夫妻共來 同財產,離了自就是要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1 工資 獎金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結婚後是夫妻共同財產,離了就是要分的 婚前財產。結婚後都屬於共同財產了嗎?唉 又一個貪財的心機...

房貸是前妻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歸我,我還完貸款銀行要離婚證嗎

只要你還完了銀行就沒關係不管了,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房子是倆個人的名字,那肯定要就過戶才行,去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這時候就需要前妻配合你才行了。不用的吧,過戶的時候要 貸款未還清,離婚了房子更名給另一方,須要辦什麼手續 根據我國 物權法 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 無規劃拆遷 無按揭的...

父母已經有房子,房產證上的是父母的名字,那我現在買房子的話,還算不算首次置業

算首次。商代有優惠利率。公積金沒有再優惠了。首付多少要看你買的房子是一手還是二手了。一首可以到2成。二手要看銀行評估的而定。如果您已經成年 那麼您算單立戶 新房子在您名下的話就算您的首套房現在首付2成不可能了 新政策規定首次購房是3成,還得是小面積的公積金也差不多 的政策規定的是下限 地方的不能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