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用自己的公積金買的房子,一年後離婚,房子歸誰

2022-06-27 12:17:41 字數 988 閱讀 5627

1樓:

屬於婚後財產,夫妻平分,不管房產證上是你倆誰的名字!

2樓:正義定勝

婚後購買的房子屬於你和你太太兩個人。

就算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你太太也有一半的所有權。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購置住房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就算公共財產,不管是誰的錢買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沒公正的話就是共有財產

你可以要求多分點,但是一份錢也不給對方是不可能的。

畢竟您是在家庭環境下還貸款的。吃飯啊休息啊都是在家庭的照顧下,您就是因為有了家庭的照顧才能安心還貸啊,否則您自己要承擔還貸還要承擔家務和食宿。所以一分錢不給對方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好的……

結婚前男方買的房子,結婚後夫妻入住,請問這個房子只屬於男方還是共同擁有

1全部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所以,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只屬於男方個人所有。不論婚後生活多久,都不會改變 但是,按照最高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 一 其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

結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 獎金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受贈的...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未去公證,離婚我能分半嗎

不能。根據 婚姻法 第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由於你們婚後對財產又沒有進行特別約定,因此離婚後屬於你丈夫所有。但是,如果你對該房產有承擔一定的購房款,憑有關證據你仍然可以主張部分的權利。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未去公證,如果婚前拿到了房產證,離婚時不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