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單位幹了三年,沒保險,沒合同,可以起訴嗎

2022-06-29 13:27:12 字數 4601 閱讀 9270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有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所以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補交社保,支付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法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2樓:小袁

一樓的回答完全不正確!不懂就不要誤導求助者。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你的情況符合第三條之情形,用工滿一年不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視為單位已經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有權利要求單位為你補繳和其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相同的保險和公積金。

請你保管好能證明你已經工作了3年的證據,比如工資單等等。

雖然法律是這麼規定的,但是不建議你和單位硬碰硬,最好是協商解決,你心裡清楚你有這麼個法律上的支撐就好。

最後,農村戶口不影響賠償的。

不知道以上說的有沒有瑕疵,保險起見,建議你去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費用也不會很貴的。

在單位幹了八年沒給上保險,現在時隔兩年了還可以起訴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保障法,但有《勞動合同法》,有《社會保險法》。在單位幹了八年多,單位沒有給你辦理社會保險,是違法行為,但按蕞高人民法院的意見,不能向法院起訴。可以向社保局提出投訴控告,也可以考慮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但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你已經被辭退兩年了,可能面臨超過仲裁時效的問題。

《蕞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王某與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申請再審一案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法研[2011]31號2023年3月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繳社會保險費屬於社會保險費徵繳部門的法定職責,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範圍。

4樓:

你在單位幹了八年沒上保險是可以起訴的,但是你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八年間在單位不間斷的在上班,也沒有簽訂協議說明自願放棄購買保險而領了相關補助才行,我知道的有些單位雖然沒上保險但是每月在工資方面是給了適當補貼的單位和個人也簽署了協議為證

5樓:丁桂林律師

不可以起訴了。按照勞動法律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即勞動者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申請仲裁。如果已經離職兩年,則超過了申請仲裁的時效。

但是勞動者可以找原公司協商解決。

法律分析

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是自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的十五日。對於勞動爭議而言,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式,只有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時候才能提起勞動訴訟。由此,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必經勞動爭議仲裁,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勞動糾紛,又稱勞動爭議,指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因勞動的權利與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

其中有的屬於既定權利的爭議 ,即因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既定內容而發生的爭議;有的屬於要求新的權利而出現的爭議,是因制定或變更勞動條件而發生的爭議。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

但由於各種原因,雙方之間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對已發生的勞動糾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或勞資糾紛,是指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在實現勞動權利和履行義務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6樓:欺日無窮

只有要有幹了八年的證據,比如工資條,就可以起訴。

我在一家公司幹了三年多了,期間沒有合同也沒有各種保險,現在公司說解僱我,勞

7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解僱你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至少七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8樓:

屈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告他!

9樓:隨意

沒有保險還可以理解,連合同都沒有?你也幹?你告都告不贏

10樓:紫韻冰蘭

以後遇到這種單位不要乾了。要學會用勞動法保障自己。

我在一家單位上班4年了,沒簽合同,但保險買了3年,想問單位違法嗎

11樓:王元頁

可以要求單位補籤無固定期合同,差的一年社保要求單位補交

入職超過一年無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無固定期合同。可以要求單位補籤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從你入職開始計算

社保,單位應該入職一個月內辦能參保,可以要求單位補差的一年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你好!我在單位幹了八年多,單位沒有找我簽過合同,沒買過保險,年初廠名換了。這情況可以起訴嗎?

12樓:法之道

你想起訴,訴訟請求是什麼呢?如果起訴社會保險,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建議你把訴訟請求說明白,採納謝謝

13樓:最愛久寶

可以起訴,保留在工廠工作八年的證據,不籤合同給你補半年工資,沒交保險必須把8年的保險都給你補齊。如有幫助請採納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無合同但是有事實勞動關係是違反勞動法律的,不管廠名怎麼換,都應該有合同。請去勞動局或檢查單位舉報。

15樓:

起訴法院是不行的。你需要提交材料和仲裁申請去勞動局,請求勞動仲裁,賠償你的經濟損失和保險的錢!

16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再去法院起訴,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可以要求單位補籤合同,補繳八年多的社保。

17樓:熊博超

廠名換了不會影響你向工廠主張權利。

18樓:泡芙法師

你應該收集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他們,給你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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