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廠幹了三年沒有籤勞務合同老闆無理由就辭退我我該怎麼辦我想告他但是我又怕告了之後連我的兩個月工

2022-05-09 17:52:07 字數 5053 閱讀 1381

1樓:微風

勞動者在工廠幹了三年沒有籤勞務合同,老闆無理由就辭退,屬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不在工資,最多11個月。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悅舒騰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用擔心,去當地勞動仲裁院諮詢,他們會給你專業指導與保護,爭取自己的利益吧!

還有你要出具相應證明,確定你在**工作的資料:廠牌、工資收入、考勤等。

3樓:知足常樂

既然決定告就不要猶豫,告贏了自然工資全都有了。

4樓:風扇皇秀

你沒簽合同,辭退你正常,你憑什麼告他

5樓:無名還有重名的

能告只要能夠有證據你在他的地方打工!有人證。還有工資證明。

我在一家工廠裡做了3年沒有簽過勞動合同,他現在把我辭退我該怎樣索賠

6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工作了3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6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7樓:長春孫律師

1,工作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你與工廠已經形成了無固定期限合同。

2,你可以向其索要如下賠償(為了方便,假定你去年每月平均工資2000元):

a,經濟賠償金:2000元*3年=6000元

b,未簽訂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滿一個月起至滿一年的前一天,應支付員工雙倍工資:2000元*11個月=22000元

c,補繳社會保險,具體數額視當地平均工資標準及社保部門規定為準。

d,如果工廠未提前一個月向你提出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可以要求其再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按你最後一個月工作的工資標準)。

5,你可以將以上情況寫成仲裁申請交由當地仲裁部門仲裁,或起訴到勞動監察部門。

4,你要注意蒐集你曾在工廠工作的證據,例如工資條,工服,工牌,考勤表等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可以要求經濟補償。辭退員工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未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補償,六個月以下按照半年即補償半個月工資!

因此你可以要求3個月的工資補償。

9樓:寶念

別的先不用說 沒簽合同 按照勞動法 賠償一年每月的基本功資的雙倍工資 這個做有程式 第一 蒐集證明你們之間勞動關係的證據 比如工資條 工作證 或者人證 最好 第二 到當地的勞動部門 舉報 可以加我

公司以生意不好為由把我辭退了,我在公司幹了三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老闆能不能補償我?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所以你這個只能跟老闆協商一下,看一下老闆怎麼說?畢竟幹了那麼多年嘛,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對吧?

我在工廠幹了三年半如果我現在辭職能得到哪些補償

自動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你可以未籤合同 完善社保關係為由,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做舉報申訴。辭職沒補償,辭退是有補償,區別就在這。1.不籤合同是不和規定的 2.如果你在這裡工作前有保險記錄,去勞動仲裁,公司會給你補上這期間的保險 3.如果你沒有上過保險,只能拿到經濟補償 4.關鍵在於,公司給你的234....

我在工廠幹了13年,當班長,三年有正式的班長工作卡,可系統裡

只是關心新人而已,看你是否適應工作而已,一般作為領導都會比較多關注新員工的,別多想,作為領導如果覺得你不合適,直接就讓你走人了,沒必要暗示你 你知道什麼叫 把好心當成驢肝肺 嗎?你知道什麼叫。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嗎?你這個情況就屬於以上兩條。做個極端的設想 就算是覺得你不適合在這裡上班又如何 關鍵...

我在一單位幹了三年,沒保險,沒合同,可以起訴嗎

勞動者有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所以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補交社保,支付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法的賠償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