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勞動合同法

2022-08-22 22:48:06 字數 1132 閱讀 2640

1樓:匿名使用者

原是廣大國企的職工身份,通過皮包公司的介入,設法將這些國企固定職工身份轉變為勞合工。當前這些老國企職工在辦理退休時,才發現皮包公司是多麼多麼的垃圾。這群人的退休金,原本是固定工身份退休的,最起碼也能拿個2----3千以上的,而皮包公司(指派遣公司)的介入,則統統按勞合工辦理,這樣的退休金,他們則只能拿8---9百元,唉,老國企職工真可憐。

2樓:東莞小灰灰

一、修正案對勞務派遣工作出了範圍定義:

-臨時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輔助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

-替代性是指用工單位的職工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在該工作崗位上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被派遣勞動者替代工作

二、方向

若你是國企的人事部門,你如何規避新的修正案?若我是國企的人事部門,我作從「輔助性」職位作文章,企業有500正式工,300派遣工,300個派遣工全部給正式工配助理。面對視窗的部門,一名助理(派遣工),一名主辦(正式工),主辦只掛名不幹活,負責指導工作;助理,不好意思,活是你乾的。

通過換位思考,你就得出了以後國企對勞務派遣工的以後走向了。不外乎就是幾種方向:

1、集體由國企聘用,但職位偏低,工資依然照舊。但勞務公司肯定會公關的,畢竟與國企有關係在。

2、全部退回勞務公司,正式工做粗重活。有可能不,正式工會噴口水的,勞務公司會打交情牌的。

3、退回派遣工,重新按第一項的工資招新人。

4、維持現狀。在「輔助性」作文章,或業務外包。正式工繼續拿高工資,勞務公司繼續賺錢,勞務工繼續幹活。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短時間內,暫時改變不了,畢竟同工同酬說了很多年了,目前還有n多同工不同酬。

同時,法律法規是誰制定的?人大們,人大是誰代表了誰?嘿嘿。以後又多了一條法規對付不聽話/不爽的/站錯隊的小領導,你你~~你,**,居然聘用這麼勞務工,違法,**,換我的人上。

3樓:監理師

沒說1月1日開始實行呀?最快也到5月1日以後了。

不過這個而事情肯定要實行的。我覺得集體轉正的可能性最大。當然肯定會有一部分被辭退。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國家監督力度了,我覺得國企應該帶頭遵守勞動法,應該集團轉正,不要再想方設法找空子鑽了

關於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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