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勞動合同違反嗎能簽字嗎,勞動合同只讓我簽字什麼都不讓添寫,這是違反勞動法嗎?

2022-12-02 03:46:19 字數 5490 閱讀 5077

1樓:歐陽飛魚

1、勞動合同規定:每月工資1300元人民幣 稅金 社會保險等個人繳納內容含在其中

解答:按照我國勞動法,給員工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水平,以天津1310元/月為例,該合同涉及工資部分無效。

2、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在解除或終止前15日內完成交接手續。

解答: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形: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種情形,必須提前30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在此期間對所負責工作完成交接,解除或終止前15日在30日範圍內,所以有效。

第二種情形,試用期的話需提前3日,在3日內交接即可。

3、勞動合同規定(違約):

①如果勞動者單方終止合同,應對公司進行雙倍月基本公司司的一次性補償。

②如勞動者離職未進行妥善交接或在一年內任職於對立競爭企業則公司有權扣留勞動者檔案關係、保險關係,並提出經濟賠償及追究。

③甲乙雙方合同終止後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對方違約責任資訊,否則雙方均有權索賠。

解答:①勞動者單方終止合同可參考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一種情形,無需對公司作出任意形式的賠償。

②屬於競業禁止範疇。

作為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企業必須對員工的競業禁止行為做出經濟補償,競業禁止協議中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否則就是無效協議。因此你可以要求約定相關金額的補償金。

扣留勞動者檔案關係、保險關係是違反行為,本部分無效。

③既有違約責任,就是可公開的,不應納入保密範疇,本部分無效。

4、公司第三個月發放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現金144元。

解答:公積金就現在而言不屬於強制性繳存範圍,具體發放標準和要求只要在國家和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範圍內即可。

2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實際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只要公司實際支付的工資高於最低工資標準即可,至於合同,問題不是太大,因為最低工資標準每年都會調整,而調整後就有可能高於簽訂勞動合同時所約定的工資。

2、合同的約定於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衝突、也沒關係。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而這合同是關於交接手續的限制,並不是說要求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就可以解除,而是一旦你確定了離職日期,那麼應當在離職之日前15日辦理完交接。

3、第①點違法,去到勞動仲裁委或法院不會被支援;第②點中,妥善交接是雙方的義務,沒問題,但競業禁止的約定則需要看合同有無約定競業禁止的補償,沒有的話就不會支援該約定;第③點沒什麼問題。

4、購買住房公積金應當先為勞動者開立公積金賬戶,然後由企業和勞動者按月繳納公積金,企業繳納的部分應當與勞動者繳納的部分是一致的。

3樓:小肖小小小

1、職工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如果低的,應補齊差額2、一個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義務,一個是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下的工作交接義務,不是一回事,你提前三十天給單位寫個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注:約定什麼都是,能書面就書面,口頭約定的話,真有爭議,說不清,如果舉不出證據支援自己的說法,到法院是得不到支援滴),然後進行工作交接,是這個意思。

3、合同中關於違約的條款,第一個無效;第二個,屬於競業禁止條款,讓你履行該義務,公司應該給你一定的補償費的;第三個沒啥用,即使你怕你違反了,公司向你索賠,讓他起訴好了,他的主張法院也未必支援滴,還浪費他的訴訟費~~

你的第4個問題,沒看明白,不好意思。

4樓:匿名使用者

1、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少了10元,可以申請仲裁責令補足。

2、如果雙方都認可,提前十五日是可以的。

3、簽訂的勞動合同本身就違法勞動合同法,如果公司要設定竟業限制,公司要支付勞動者競業限制期限內的經濟補償。

4、不知道這個問題是什麼意思

如果是勞動者想離職,就按照15日的規定完成交接手續,只要公司把相應月份工資結清也就可以了,競業限制這些不管他,每月10元想來也不多,也不用給予公司什麼賠償。

如果公司以勞動合同內要給公司賠償為由扣押勞動者的工資,就可以向當地仲裁委申請,提交合同等證明,申請書上面註明討要回最低工資標準以及被扣押的勞動報酬,還可以提起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只讓我簽字什麼都不讓添寫,這是違反勞動法嗎?

5樓:荊萊

一般的做法是,勞動合同書內容需要經過單位和職工平等自願協商而確定,協商確定後,列印合同書內容,由單位和職工分別簽字。

6樓:緣來在此

關於勞動合同簽字不讓添寫的相關情況,如果符合相關規定應該合理的

7樓:小棠說

這個主要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如果覺得協商不好的話,可以不籤這份勞動合同的。

8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勞動合同都有條例,如果你看著滿意就可以進行簽字,謝謝

9樓:山人老施

正規勞動合同都是標準格式,你只要簽名字,日期即可。

10樓:職場文某某

是的,因為勞動合同你有知情權的。

11樓:老樑聊生活

這個肯定違反勞動法呀,因為那個合同內容是什麼你都不知道

怎麼證明公司和自己籤的勞動合同違法(違反個人意願

12樓:彩雲村落

想要證明公司和自己籤的勞動合同違法或者無效,應提供充分的證據,比如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或者合同中違法的免責條款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3樓:千帆之外

相信你所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是具備的,在此情況下要否定合同的合法性,你需要證明在簽訂合同是你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實的,即受到了欺詐或強迫。這比較困難。公司不給你勞動合同文字你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反映,這樣公司必定會給的,你至少能拿到影印件。

簽了勞動合同,公司也要受到勞動合同的約束的。不交社保,你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14樓:

勞動合同應該給你啊。

勞動合同合同一定要法人簽字嗎

15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勞動合同不是必須法人簽字,一般法人授權的責任人也是可以簽字生效的,但是需要法人授權的委託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根據該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17樓:風塵世射手

不一定 勞動人事部門可以根據法人授權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必須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人印章

勞動合同只有本人的手寫簽名,公司的簽名是列印的,這樣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18樓:

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必要要求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簽章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勞動合同中蓋章,則該勞動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2、員工的基本資訊,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這三個最基本的是必填的,戶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實際居住地是現在所住的地址。

3、勞動合同期限有三種,固定,無固定,以及按照完成工作任務來簽訂,這個是根據企業規定的實習期來寫的,具體可以參照勞動法。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填寫一定要具體,尤其是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從事的工種,是工人還是管理部門。

5、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一定要符合國家勞動法規定,企業不要想鑽法律的空子,正常國家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兩天,其他時間工作的統一要算加班。

6、勞動報酬最基本的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管你是計時還是計件工資,都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的規定是和前面勞動期限掛鉤的,具體參照國家規定的勞動法。需要注意的是,試用期的工資也不得低於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8、最後,合同一式兩份,員工一份,單位留存一份,病加蓋單位公章,以及雙方簽名有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這一規定明確了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效力。

19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必要要求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簽章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勞動合同中蓋章,則該勞動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您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只要您有證據證明在用人單位工作,則您們之間屬於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另外,如以後發生糾紛,您還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未與您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去舉證證明確實與您訂立了書面協議。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樣寫我能簽字嘛?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籤,如單位出具辭退書的,屬於違法違法辭退,你有權要求賠償金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籤,簽了會吃虧的

22樓:偏偏娛樂圈一圈

不能籤,除非你觸犯公司制度規定,上面說員工觸犯這個制度會被辭退,這種情況不用給經濟補償,其他情況是需要給補償金的。

23樓:魔鈴鈴

如果簽字的話,對方不違法解釋勞動合同,這樣的話,在勞動仲裁和訴訟中無需支付經濟賠償金,其數額相當於補償金的雙倍,至於發幾個月的工資,是要看你在該單位的勞動時間,一年被一個月的

這種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有效嗎,這樣的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有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 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確立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違反法律...

解除勞動合同能賠到錢嗎,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多少錢?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解除了勞動合同後是否有經濟補償金呢?這裡關鍵是看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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