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列印的公章有效嗎,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是否有效?

2021-12-19 01:49:41 字數 5087 閱讀 9447

1樓:軍火商

你好:從理論上來說,合同應當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你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沒有蓋章,只有人事蓋章,嚴格來說,合同還沒有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合同沒有簽訂前,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對方也接受的,視為合同已經成立。

合同又變成有效的。

由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哦,現在的情況等於沒有簽訂合同,應當是支付雙倍工資。但是你很難證明,在實踐中你很難舉證。單位只要那你簽字的合同,重新補蓋一個公章就行了。

至於沒有約定明確工資的情況,是有違法律規定的,不過只能確定這個條款無效,但不能確定整個合同無效。所以,你要主張雙倍公司很困困難。

2樓:

合同是可以有效的。但是問題是如果出現問題對方來否認的話,那麼你就吃虧了。如果對方不會否認,那麼就沒有什麼問題。

如果對方承認的話,那麼當然不能申請雙倍賠償的。

最怕的是,對方在你沒有其它證據的情況下,如果出現工傷什麼的,來個不認你是公司員工。那樣就比較麻煩。

3樓:板弟弟

無效。公章是一個企業在開展業務、行使權力、作出證明等事宜時的最主要標記,公司的行政章應該只有一枚,應有專人妥善保管。

公司的空白文書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事先加蓋公司的印章,並進行登記數量,避免無序使用造成麻煩。

使用電子手段,在電腦上繪製的「公章樣式」,在列印時附加在文件中,這種公章無任何法律效力。

4樓:律政男人

像這種勞動合同確實是不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但是並不能說單位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所以主張合同無效要求雙倍賠償很難

至於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你可以基於同工同酬的原則要求單位支付你應得的勞動報酬

合同中某一條款無效不會影響合同效力

5樓:匿名使用者

列印是無效的,最好在列印的合同上蓋上原章有雙方的鑑字才是有效的合同

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是否有效?

6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教育資料庫

篇一: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有效嗎?勞動合同沒蓋公章有效嗎?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祕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幾次差錯,讓總經理很不滿意。於是,公司決定解除她的勞動合同。

杜小姐對此不服,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機構在審查公司與杜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時發現,公司在這份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鑑證機關的鑑證,公司這方只有一個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  有人認為這份合同屬於無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認為:

「第一,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麼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第二,這份合同雖然沒經過鑑證機關審查鑑證,但合同條款中並沒有違法和不公正的內容呀。所以,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勞動合同。

」  又有人認為:「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訂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沒有經過鑑證,這份勞動合同當然無效了。」  這份勞動合同無效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籤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

7樓:封愷樂合涉

張小姐在某物流公司做文祕工作兩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幾次差錯,讓總經理很不滿意。於是,公司決定解除她的勞動合同。

張小姐感到很委屈,就因為最近工作出了些差錯,公司就解除合同未免太小題大做了吧!於是,就找公司領導理論,誰知公司領導拿出了當年簽定的勞動合同,發現勞動合同上並沒有蓋公司的公章。這下,公司的態度更強硬了,就對張小姐說,當初咱們簽訂合同時公司並沒有在合同上蓋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因此,這份合同是無效的。

張小姐認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麼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為此雙方起爭議,公司遂將該爭議提交

勞動爭議仲裁

機構,請求認定合同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籤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實際上,該公司與張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公司想認定合同無效,其不是荒唐可笑。

此外,《勞動法》第18條規定了無效勞動的情形有兩種,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是採取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儘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8樓:專屬迷醉丶譯

案例回放:張小姐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但是最近由於在工作中出的幾次差錯,導致公司決定與她解除勞動合同。

張小姐因此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機構在審查公司與張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時發現,公司在這份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鑑證機關的鑑證,只有一個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

各方意見:有人因此認為這份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但張小姐認為:「第一,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麼能說是無效合同呢?

第二,這份合同雖然沒經過鑑證機關審查鑑證,但合同條款中並沒有違法和不公正的內容呀。所以,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勞動合同。」還有人認為:

「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訂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沒有經過鑑證,這份勞動合同當然無效了。」案例分析: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上籤章。

即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

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而且該公司與張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突然說合同是無效的,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其次,關於勞動合同的鑑證,我國目前的規定是「鼓勵鑑證」,而不是「強制性鑑證」。換句話說,鑑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並不是勞動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更不能用它來作為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誌。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鑑證機關稽核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綜上所述,儘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9樓:獨暢農秋芳

一般是有效的。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

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為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儘管沒有蓋章的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

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10樓:介男甘景天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到,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但是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勞動合同沒有蓋公章有效嗎

11樓:凝帝系列1odi鱘

張小姐在某物流公司做文祕工作兩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幾次差錯,讓總經理很不滿意。於是,公司決定解除她的勞動合同。

張小姐感到很委屈,就因為最近工作出了些差錯,公司就解除合同未免太小題大做了吧!於是,就找公司領導理論,誰知公司領導拿出了當年簽定的勞動合同,發現勞動合同上並沒有蓋公司的公章。這下,公司的態度更強硬了,就對張小姐說,當初咱們簽訂合同時公司並沒有在合同上蓋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因此,這份合同是無效的。

張小姐認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麼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為此雙方起爭議,公司遂將該爭議提交

勞動爭議仲裁

機構,請求認定合同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籤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實際上,該公司與張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公司想認定合同無效,其不是荒唐可笑。

此外,《勞動法》第18條規定了無效勞動的情形有兩種,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是採取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儘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12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如果是總經理或法人代表簽字,沒有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該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是一般經理(如人事經理、財務經理)簽字,又沒有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一般認為該勞動合同無效,但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書面授權該經理代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者除外,書面授權書必須公示或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給勞動者一份方有效。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上有以下行為時,勞動合同有效:

1、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2、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名;

3、經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授權的其他負責人簽名。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上有以下行為時,勞動合同無效:

1、沒有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也沒有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名的;

2、蓋部門章的,如人事章、財務章等;

3、非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書面授權的單位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簽名的。

關於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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