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一直沒上班現在要復職,公司給工傷復職人員不公平待遇

2023-02-10 11:35:34 字數 3625 閱讀 9236

1樓:

可以的,工傷之後可以申請復職原職。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的時間有明確規定,即「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樓:李建成律師

工傷後一直沒上班現在要復職,和公司協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工傷後復職但被剝奪勞動權力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因為工作事務和單位出現糾紛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允許的

公司給工傷復職人員不公平待遇

5樓:七臺河李陽平

工傷復職人員復崗,只能按照新的工作崗位享相應待遇,作為同工同酬。

員工領取工傷待遇後復職,存在哪些風險

6樓:

你好~樓主~

員工領取工傷待遇後復職,與其他員工一樣,沒什麼太大的區別,如果你個因為身體受不了或者有影響公司可以調換你的崗位,你本人也可以提出申請,主要是涉及工作的問題,另外有一些公司會採取手段讓員工離職。謝謝!!!

7樓:譚鵬飛

沒啥風險 你要是覺得單位因為這事情不公正對待你,你可以辭職。不過像大的好的公司不會因為這事怎麼你的。如果真不公平對待,那這公司你也沒必要待下去了

工傷後已經恢復好但是單位一直沒有通知去上班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等到單位通知,單位或者勞動能力領導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已滿的,應當主動復工。否則,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如果不按時復工,單位可以按曠工處理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9樓:

爸爸因公受傷,廠裡只賠一萬九,想讓單位多賠錢,但又怕被開除

工人工傷後遲遲不上班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帶他去醫院做一次全面體檢,醫生說好了才行,一切用證據說話,如果經查好了的話,先給井告,然後開除。 請採納

工傷好了回單位寫的復職申請怎麼寫

11樓:霸氣航行天下

醫療期滿自動回去工作,不用申請,法律賦予了權利。

12樓:貊秋柔

事實並非如此,不寫不保證人家就不讓上班,丟安全科學習。

關於員工工傷後,員工不來上班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停工留薪期又稱工傷療養期,包括在院**或在家根據醫囑療養的時間。要點是在家療養需有醫囑。企業應在醫囑時間到期前通知員工前來上班,如員工認為傷情未好,須出具原**醫院主治醫生開出的休息證明。

如無且員工不願上班的公司可以同意事假,如員工無任何手續又不來上班的,公司可以用ems快遞在品名中寫明上班通知書,上述過程單位必須保留證據,證明企業員工在停工留薪期後不來上班企業已履行通知職責,系員工原因造成。 如企業未履行上述義務,員工未有正常手續的,可最多主張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

14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休假必須要有醫院的診斷書,沒有診斷書按曠工處理,按曠工就按勞動合同法相關問題處理了,看公司有沒有相關的制度規定,履行相關的告知義務(包括登報、快遞)等可以有證據的通知手段,再不上班就解除合同,只要證據充分,按此類違紀解除合同還不用補償,和他講講,估計立馬會來上班了。

15樓:巨集哥

這個可以由單位人員陪同申請工作鑑定.

16樓:

帶他去做工傷鑑定,按照你說的這個情況。 如果他不肯去直接停了他工資就好了。 鑑定沒事直接叫他把以前拿的都吐出來。

17樓:飛雪渡

要求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18樓:法律迷宮的出口

單位已經過了申請工傷的時限: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單位報銷一般只接受正規醫院的票據,你們不應該給她報銷。這些票據必須是為了這個病,並且有正規醫院的公章。

根據法律規定;

1、如果員工長期請假,單位批准了其請假的,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對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已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無規定而勞動者擅自離崗連續超過五日或者六個月內累計超過十日,用人單位據此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予支援。而且這種情況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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