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只有簽訂日期沒有終止日期有效期怎樣認定

2023-02-20 04:50:26 字數 5259 閱讀 4932

1樓:清涼菩提

是什麼合同?!國家對各類合同的要求都有一定的規範的,比如買賣,銷售,或者追繳等等

2樓:黃豔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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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在實踐中,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協議就是有效,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提問你好,律師。

回答合同沒有寫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雙方都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合同,但應該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六十二條(四)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具體看合同所屬的種類,像借款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沒有規定期限的是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

提問是我買了。一間公寓式酒店。然後和酒店方簽署了管理協議。從一六年開始嗯每月6元

沒有結束日期。我現在想和他解除這個合同。

您好,在嗎?

回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親,基本上如果說你們這個合同是沒有約定期限的話,那您這邊直接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就可以了,你只要給他必要的準備時間就可以

這個的話,具體你們雙方可以協商來親,或者說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您這邊是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的,起訴的時候直接去處理就可以了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去法院起訴需要的材料: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資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2、當事人身份資訊,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資訊;3、重要證據;4、授權委託材料。

起訴流程:一、當事人起訴,提交起訴書。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提交相應材料。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四、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當事人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

按照這個流程來,親親!

您這個情況的話,最好先是雙方去協商了,親,那您這邊的話,主要以協商為準,這樣的話會比較合理,比較好一些

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臺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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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只有起始日期沒有終止日期合同算是有效嗎

3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那麼要明確勞動合同期限的,不然,勞動者先與公司協商解決,公司拒絕的,那麼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賠償。

4樓:橘子不如橙子

如果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5樓:

估計有問題,一般正式的合同都有起止時間的。

6樓:最後一次喝醉了

呵呵,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合同

合同上只有簽定日期沒寫合同終止日期合同是否有效?

7樓:張珂律師

合同上只有簽定日期沒寫合同終止日期合同有效。合同沒有寫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雙方都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合同,但應該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法律分析合同有效只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二,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其他問題都不會導致合同無效。

至於未約定終止時間,那就是所謂的「不定期合同」,雙方均可隨時提出終止,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期。一般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如果雙方自願,並且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簽訂合同時沒有寫終止日期則是有效的。

合同日期在法律規定中不屬於必備生效內容。後期可以進行補籤日期來確保權益。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

無有效期限的合同在現實生活中是存在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來說這種合同的起始時間從簽定合同時生效,對於長期合同、永久性合同等可能是無限期的,沒有效期是可能的,如果確實需要有個合同期限時,可根據需要簽定補充合同來規定什麼時間為有效時間;但有時間性要求的合同必須有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現行的勞動合同一般都應該有合同期限,但錄取合同往往只對錄取約定,具體上崗時要重新簽定合同制合同的,那時一定有合同期限規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履行;依法應當執行**定價或者**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8樓:芫媽

雙方可協商解決。

1、合同沒有寫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雙方都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合同,但應該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2、《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法律依據:

第六十二條(四)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9樓:人意何如我心

有效,合同有效只有兩個前提條件。

一,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二,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其他問題都不會導致合同無效。

至於未約定終止時間,那就是所謂的「不定期合同」,雙方均可隨時提出終止,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準備期。一般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

簽定的的勞動合同只有一份有效嗎?並且合同上只有起始日期沒有終止日期,合同也註明只有一份

10樓:碉堡大萌比

1、這份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終止時間。

2、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要簽字蓋章後才能生效。這一份勞動合同沒有簽字蓋章,屬於無效的。

3、勞動合同應該兩份,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合同有沒有有效期,怎樣約定?

11樓:華律網

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從生效到合同效力終止的這段時間,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終止為主要的兩個結點,根據不同的生效時間和終止時間,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樣。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其次,關於合同的終止時間,依據合同法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債務相互抵銷;(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五)債權人免除債務;(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我的合同上面沒有起始日期也沒有寫終止日期,年限也沒有標註。請問這樣的合同符合勞動法嗎?

12樓:哪吒搞笑動漫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的是無固定期限或者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該合同合法。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4、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合同沒有簽訂日期,沒有生效日期,合同有效嗎

沒有簽訂日期的合同有效嗎?合同法 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 當事人的回名稱或答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 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合同的簽定時間不屬於合同...

勞動合同沒有寫日期是否有效

合同法 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 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合同的簽定時間不屬於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它合同仍然有效...

沒有日期勞動合同有效嗎

沒有日期,勞動合同其餘部分有效,勞動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按實際情況簽署日期。如用人單位不合作,可依法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檢舉或申請勞動仲裁甚至訴訟。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