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瓶車白天被偷物業有責任麼?

2023-05-11 04:55:20 字數 2685 閱讀 6199

1樓:精彩百曉生

如果雙方物業合同中有相關規定,則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以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否則,與業主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對業主財產沒有保管義務,但物業公司必須履行其承諾的義務以及最低限度的安全防範義務,比如設定門衛,進行必要的登記。如果物業公司完全履行了上述約定的、法定的以及最低限度的義務,那麼,對業主車輛的丟失,物業公司就不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這些義務,就屬於管理瑕疵。業主可以要求其承擔與過錯程度相當的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現在一直是一個飽受爭議的問題,很難一句話說清楚的,關於這方面的糾紛已經屢見不鮮了。

官方說法】根據服務合同判斷物業公司責任。

小區內發生諸如丟車、丟失財物、人身受到傷害等事件後,追究物業公司是否有責任,主要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來判定物業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責任。」如果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損失和危害,是由於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約定履行自己的責任而造成的,物業公司就應該負責,即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來判斷物業是否失職,從而判斷其是否有責任。

舉例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某小區的物業公司提供保安24小時巡邏,同時保證全天候的安全監控系統。如果有證據證明業主停在小區中的汽車被盜時,安全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損壞,或者保安沒有24小時巡邏,即物業公司沒有按照服務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則物業公司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雙方在認定物業公司責任時產生分歧不可調節,則只能走法律途徑。

車輛被盜保管關係物業負責。

車輛被盜物業是否有責任,主要看業主與物業雙方約定的合同關係是保管關係還是場地租賃關係。若僅是場地租賃關係,物業無責任。

若小區內無專門車庫,業主將車輛自由停放小區,除特殊約定外,雙方可以認定為場地租賃關係,一旦發生失竊物業不負責任。

若小區內有專門車庫,並無專人看管,無論是否收費,一般而言,雙方關係也是場地租賃關係,物業對車輛失竊不負責任。

若物業對車輛停放實行收費,並設定了專人看管,並且雙方約定了保管關係,看管人掌握了車輛的控制權,則物業應該對車輛失竊負責。

相關案例:小區內車輛被盜告物業無果王女士的汽車停放在小區內,物業公司按每次每輛車5元的標準收取露天臨時停車費。前年12月22日晚車輛丟失。

市二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公安部門對車輛被盜案一直未有結論。根據小區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規定,王女士繳納的露天停車泊位費,僅能證明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場地車位進行管理和定額收費,雙方之間並不形成車輛保管合同,且王女士也未提供確鑿證據證明物業公司存在重大過錯。故判決物業無責。

電瓶車在小區被偷,物業有責任賠嗎

3樓:北京律師許延慶

電動車在小區內丟失,一般不是物業賠償,可以報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處理。業主繳納一定的物業費,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提升自身居住的小區環境、居住安全係數,但是丟失財物的情況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現。若是沒有對此有相應的約定,那麼物業在安全防範方面只是定位在「協助」作用,並沒有獨立地承擔安全防範工作的職能。

法律分析小區物業公司是否承擔小區內汽車被損、被盜的損害賠償責任,首先車主要證明車輛是在小區內被劃或被盜,其次確定和小區物業公司有無合同的約定,確定合同中約定收取的費用是停車費還是保管費。如果是保管費,物業公司應該負賠償責任,若是停車費則不用負賠償責任。如果沒有合同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物業公司又沒有明確所收取費用的性質只是場地租賃費、不負責保管責任的,應當承擔保管責任。

另外,如果業主只是隨意將車停在小區道路上或者別處,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只能由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如果是小區物業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過錯,小區物業公司要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首先,需要看與物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是否有條款對車輛的保管進行約定。

如果約定了物業有對車輛進行保管的義務並向其交納了車輛管理費,那麼物業公司就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4樓:能淑珍類倩

1、中國目前的物業法沒有明確規定物業對小區內物品丟失進行賠償,有明確協議的和確實因物業在合同中承諾實現卻沒有實現的安保措施導致物品被盜的(需報警並保留證據)除外。

2、與看車人之間有無紙質協議、有無物品證明車輛確實停放在車棚裡(小區裡有這麼好的意識好像沒見過)。

3、找警察。(一般是白搭)

只有第一條你能找到的話還能起作用,其他。。。

物業費你不交物業方是可以通過法院找你麻煩的,你又威脅不到它有什麼用?

5樓:sos団影

回答否則,與業主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對業主財產沒有保管義務,但物業公司必須履行其承諾的義務以及最低限度的安全防範義務,比如設定門衛,進行必要的登記。

如果物業公司完全履行了上述約定的、法定的以及最低限度的義務,那麼,對業主車輛的丟失,物業公司就不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這些義務,就屬於管理瑕疵。業主可以要求其承擔與過錯程度相當的賠償責任。

白天地下室被撬,丟失電瓶車 物業有沒有責任 ?

目前這種情況多得是,都在爭辯到底物業有沒有責任,只能說算了吧,這種是國家法律的漏洞,物業也是沒辦法的,要是丟的是小轎車,賠的話物業不就倒閉了?先查物業保安的值班記錄,在地下室被盜的時候,有沒有巡邏保安到此位置走動,再就是查監控攝像頭的記錄,通過這兩項檢視,大致就可以看出他們有沒有失職了。因為有些保安...

交通責任電瓶車與汽車相撞判電瓶車主要責任

沒有多大區bai別,關鍵是新交規裡du面有一條zhi保護弱勢群體,現實中你dao即使贏版得了訴訟,其賠償金大權部分還得機動車一方付費的估計你的修車費你的自己掏腰包了,你即使結清了醫療費,電瓶車一方也未必會給你相應的休車費,在交規劃定中電瓶車現在劃定為非機動車,有時間的話可以起訴他,沒時間的話自認倒黴...

我的電動車被偷還能找回來嗎,我電瓶車被偷了,報警有用嗎?

恩,報案結果都是這樣,我以前也被偷過摩托,到派出所報案就沒有後文了。中國刑事案件太多,忙都忙不過來。一般來說不要抱太大希望。當然也有運氣好的,正好 抓住了一個盜竊團伙,又正好他們的贓車還沒有賣掉或者賣掉了被追回,又正好你的車子就在這批追回車子之中,那麼恭喜你,你的車子有可能回到你身邊。說句實話,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