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沒簽勞動合同

2023-08-13 20:56:18 字數 3788 閱讀 1440

1樓:綠水青山

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第一時間利用機會蒐集對自己相關的證據!

例如,保留以下可以證明自己曾在此工作的物證:

1.工作服、工作證等

2.考勤卡、工資卡、社保卡等

3.同事證明、工作來往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同時,應繳社保費而未繳的,還可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

一般可以找: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

勞動仲裁委會向你索要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這時,只要將你在最開始收集的那些證據(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來就行了。

2樓:嫕歆

您好,平台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可以的,但你要提供你在老闆處工作的的證據,比如簽到表、同事作證、給老闆幹活記錄等等。

提問。這些都有的。

那是可以的。

你們已經形成事實勞務關係。

提問。他不發工資,一直拖著,我申請離職,他直接叫我不要來上班了,然後也不發工資,從七月份到九月份一分錢都不發,可以要求他賠償誤工費嗎。

如果拖欠工資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就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

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提問。我今天去勞動局投訴了,他打**給老闆協商未果,現在叫我回來填表訴訟,我想知道還可以要求他賠償誤工費給我嗎。

好,我知道了,謝謝。

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3樓:李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以找勞動行政部門,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員工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胡納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老漏;(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褲含沒用本法:(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4樓:李旻

法律分析: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的,可以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仲裁亂拿,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準備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和培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譁棚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老闆拖欠工資,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5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拖欠工資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先於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處理無果的話,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一、拖欠工資補償最新標準。

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拖欠工資的處理方式。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沒簽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發工資義務的,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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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二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向勞動保障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 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 應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