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糊塗談娛樂
12月30日晚,江歌母親發文稱,剛接到城陽區法院通知,因審冊讓判長(庭長)突發疾病,法院將於明天**消姿老宣判暫予撤銷的判決。按照原計劃,江秋蓮(江歌母親)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於12月31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宣判。
我今天覺得太委屈了。」江秋蓮告訴記者,「我昨天特意訂了花,去看拿公升女兒,並向她許下了承諾。我媽一般晚上八點睡覺,昨晚九點特意打**給我,說要上法庭。
我想告訴我女兒是我做的。但現在,我違背了對女兒的承諾。」12月31日中午,從城陽區人民法院杜姓工作人員處獲悉,該案主審法官突然暈倒,正在當地醫院接受檢查**。
黃樂平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法院還沒有告知具體的宣判時間。
自2016年11月3日江歌事故發生至今已有五年零乙個多月。五年,對於普通人來說,只是彈指一揮間,但對於失去唯一心愛女兒的母親江秋蓮來說,卻是1884個日夜的煎熬!要不是異國他鄉的朋友劉鑫擋刀被害的案子發生,她現在已經畢業了,也許和乙個正常的女孩一樣有了甜蜜的愛情,然後在母親的陪伴下走進婚姻殿堂,和愛人相敬如賓,生下乙個健康的寶寶。
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可能只是乙個普通的默默無聞的中國母親。她可以工作謀生,照顧年邁的母親,陪伴可愛的女兒,照顧孫子,晚年生活幸福。
江歌的母親江秋蓮說,本案中劉鑫的所有賠償金都將用於無條件上學的孩子的公益**,她自己不會用一分,因為這是女兒的命換來的,她心疼!已經到了退休年齡的江秋蓮,本可以安享晚年,卻不得不為白白犧牲的女兒討回公道,走上了維權之路。真的很難!
希望江秋蓮訴劉暖曦一案早日宣判!如果餘生快樂很難,那就祝這個堅強的媽媽健康平安!
2樓:蓉淼經驗之窗
我的看法就是既是審判長簡慎渣臨時突發疾病,也應該立刻找乙個人來接孝孫著審判,而不應該讓這種需要被及時證明的案件推遲攔悄。
3樓:雲貓君
我覺得時間到了,最終還是會宣判的,所以倒也可以不急於這一時,只需要耐心等待結果。
4樓:帳號已登出
這件事情對死者家屬是一次傷害,案子取消了之後,死者的家屬情緒非常的激動。
在江歌案中,法院認為劉鑫有明顯過錯,劉鑫具體是**錯了?
5樓:做乙個閒人
在江歌案中,法院認為劉鑫有明顯過錯,劉鑫的過錯在於她應該把真相告知江歌,如果江歌知道劉鑫和她的男朋友鬧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劉鑫的男朋友要殺她,那麼江歌應該會規避風險,不會出門勸說劉鑫的男朋友!畢竟,已經上公升到了生與死的高度,江歌也會惜命!
正是劉鑫沒有把真相告知,江歌才把劉鑫護在了門後,和劉鑫的男朋友談判!然而,劉鑫的男朋友早就失去了理智,他一定要殺了劉鑫,江歌阻止他,他連捅了江歌十刀,然後開始砸門!而劉鑫明知道江歌在門外發生了危險,她一沒有開門救江歌,二沒有第一時間打**報警,劉鑫的不作為,導致了江歌被害身亡。
除此之外,劉鑫在江歌不幸身亡之後,理應當安撫江歌的父母,但是,劉鑫卻像是事不關己一樣,甚至還說風涼話,深深地刺痛了江歌母親的心!不僅如此,江歌的母親找真相的時候,劉鑫多番阻攔,劉鑫的父母也開始向江歌的母親潑髒水,這對江歌的母親而言無疑是莫大的傷害。
冷血。江歌被害之後,劉鑫一系列舉動給人的感受就是非常的冷血!江歌為了救她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她在和江歌的母親面對面的時候,竟然告訴江歌的母親,她之所以謾罵她,向江歌潑髒水,全都是氣話,是一氣之下的行為!
江歌的母親對劉鑫進行了靈魂拷問!江歌的母親稱江歌命都沒了,她何來的氣話?劉鑫啞口無言!
網友熱議。江歌一案,最終法院明確了劉鑫存在漠視江歌生命的行為,也存在著傷害江歌母親的行為!所以,才判決劉鑫要向江歌的母親賠償六十九萬!
然而,劉鑫至今沒有公開道歉,依舊是江歌母親的一塊心病!
在江歌案中,法院認為劉鑫有明顯過錯,對此你怎麼看?
6樓:幸福小豬豬
不應該把江歌乙個人留在門外,並且在江歌敲門的情況下也不敢開門,明顯聽到江歌慘叫的聲音還不開門,不撥打報警**。
江歌母親稱接受劉鑫案一審判決結果,不會上訴,你對此怎麼看?
7樓:金牛
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正拍型常的事情,因為江歌母親接受了這個判決結果,並且江歌母親殲唯給自己的女兒報仇了,而且江歌母親一定會為自己的女兒好好的生活下去,所氏賀培以我們一定要理智的看待。
8樓:西紅學姐
可以看出江歌母親接受遲姿了這樣的判決結果,然後也能夠看出作為母親是非常不容易的,為自己的女兒報雀旦梁了仇,還了女兒乙個頃運清白。
9樓:王芳芳麼麼噠
江歌母親在劉鑫案中為自己的女兒討回了公道,獲得了心理的平衡,覺得這一判決結果特別的公平。
10樓:番茄味雞腿堡
我支援她的做法,即使上訴也不會有更好的判決了,她只是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得到公道。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宣判暫時取消,可能對案件處理結果產生怎樣的影響?
11樓:二郎聊影
深夜江租蠢或歌母親突然發文表示「剛剛接到城陽區法院通知,因審判長(院長)突發疾病,明日**宣判暫時取消」。據瞭解按照此前計劃原本應該是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宣判的日子。備受關注的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庭審結束,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審判長最後宣佈,雙方分歧較大,將擇期宣判。
江歌媽媽起訴劉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始於江歌案。日本當地時間2016年11月3日,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就此引發「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庭審期間,劉鑫的**律師做無責抗辯,稱江歌遇害是陳世峰造成,被告在事件過程中無任何過錯。江秋蓮拒絕民事調解。該案法官宣佈,雙方分歧較大,擇期宣判。
作為閨蜜,事發當時把保護自己的好友拒之門外,2018年10月15日江歌(受害者)母親對劉鑫(閨蜜)提起訴訟,檔核經過多方的調查取證,2021年4月15日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由於案件比較複雜,未當庭宣判。
怎料,僅僅三天的時間,城陽區法院院長嵇煥飛弊伍因突發疾病,取消宣判。對此,江歌母親連夜發聲:我萬分的不能理解。
江歌母親再次發聲,表示自己想去嵇煥飛院長住院的城陽區人民醫院探望,在醫院轉了一圈,也無法確認嵇院長住院的確切訊息。
除此之外江秋蓮還在當晚曬出了一段**,**中江秋蓮專程到城陽區醫院探望該院長,但是據江秋蓮表示自己在醫院轉了一圈,也無法確認該院長住院的確切訊息。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
兇案發生時,劉鑫在住所內,未對江歌施以援手。
12樓:深子云
不會對案件處理結果造成影響,審理空磨案子是有時限的也不會拖得太久,審判長突發疾病也神公升是正常情況,最核心的就是劉鑫到鬥瞎鬥底有沒有鎖門。
13樓:雌門崖氐坊幸咳
不會影響案件的結果。核局此案的審理是有時間限制的,不會拖太久。審判長突然生態缺病也是正常的。最重要的是劉欣有沒有鎖帆氏辯好門。
14樓:酷少香
是較好的影響,該起案件後續一定還是會正常**的,對於媽媽來說,他想要的結果一定會是到來的。
15樓:解落三秋葉
會導致案情結果延遲宣判,主要是因為江歌母親與劉鑫之間的分歧很大。
江歌媽媽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宣判臨時取消,受害者家屬對此有何表示?
16樓:遠成學長
在2016年11月,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前男友殺害,當時江歌的閨蜜劉鑫就於門外。2019年江歌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起訴劉鑫的起訴狀。於2021年4月15日的**審理過程中,法院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原定於12月31日上午的宣判,卻因為審判長不舒服而臨時取消。對此江歌的母親感到十分痛苦,感覺自己失信於女兒。
一、受害者家屬表示感覺自己失信於女兒。
受害者已經離世5年粗納之餘,在每乙個節日,受害者母親都會都不會忘了女兒。受害者母親在起訴過程中也十分坎坷,每天在微博上寫自世凳褲己心理歷程,奔波於各個法院之間。希望法院受理,在終於找到受理法院後本以為可以得到劉鑫判決書,卻在**宣判的前一天被臨時取消,受害者母親本就買好了花,準備第二天向受害者告知這一好訊息,對此受害者家屬十分傷心。
拿不到判決書,受害者家屬表示自己對女兒是非常愧疚。
二、受害者家屬曾發生,說自己是乙個自私的媽媽。
受害者母親在受害者去世後,將江歌在上學之前為自己申請的微博名稱改為了「江歌媽媽」,並在此次記錄這一案件的進展。於是越來越多的網友開始關注。從2016年到現在,張哥媽媽這個微博已經漲粉至萬。
網友在關注事件過程中,也一直在為受害者母親進行開搜簡導。江歌的母親一直在說自己是乙個自私的媽媽,她活著的每一天,只希望為自己的女兒討回公道。
在此之前江哥受害者母親表示準備在獲得判決結果後,開**用來回報社會。而如今一審宣判被臨時取,又對受害者的母親進行了一次巨大的打擊。
17樓:殷琬
受害人家屬既生氣又很愧疚,她曾經直言說自己不是很稱職,這位母親說她活著就想要為女兒能夠討回公道。
18樓:網友
受害者家屬表示非常生氣,針對這樣的結果難以理解,但是會耐心的等待**,也希望這個案件可以早日宣判。
19樓:超級開心哦是
家屬表示不理解這樣的做法,因為這個案件已經定下來了,只要宣讀一些判決就可以了。
江歌母親起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即將**宣判,你覺得最終的結果將會如何?
20樓:自己滴定
最終的結果肯定是會成功的,因為在中國劉鑫肯定是沒有辦法逃脫法律的,而且當時她的這個行為就是屬於見死不救,在中國就是需要判刑的。
21樓:微風的暖星
結果將會是非常公平的,死者母親能夠接受這樣的結果,案子快要結束了死者也能夠得到安息了。
22樓:帳號已登出
我覺得劉鑫可能被判刑,因為這個人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給對方造成的影響也是比較大的。
23樓:雙子小黑嘿
劉鑫應該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她的行為確實非常的不道德,而且她屬於間接致人死亡。
審判長與原告律師是親屬關係,審判長是不是應該回避,有法律依據沒有
據你簡述,有法可依的,應該回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迴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 2011 12號第一條 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 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其迴避 一 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近親屬關係的 二 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被告不出庭,審判長收禮了,不下判決書怎麼辦
法律規定,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是必須到庭的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話,法院可以決定延期審理。被告不出庭有兩種情況。一 民訴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二 如果是必須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
民事糾紛判決一審生效文書審判長出嗎
書記員出審判長蓋章簽名 1 民事案件一審庭審以後,就準備判決,法院即可下達判決書,應當儘快下達,但是沒有具體時間規定。2 如果在判決書下達後15日內,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要求上訴。3 如果在判決書下達後15日之後,沒有上訴,判決就生效了。生效以後對判決不服,只能申訴。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式 1 起訴,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