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分為書面和口頭兩種。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應以書面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慧戚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等。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前碧陵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慧銀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2樓:帳號已登出
訂立勞動合同的形胡慶式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褲仔握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戚譽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具體是什麼
3樓:姜超
勞動合同的訂立一般應當採用一定的形式。《勞動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見,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應以書面形式。
但是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無效呢?應該看到的是,首先,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夠成立勞動合同,而書面形式只是作為成立勞動合同的證據存在,證明雙方當事人訂立了勞動合同。
一、合同訂立過程中的責任。
締約的各方當事人基於相互信任,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進行合同的談判,雙方都應該誠實守信,負有法定的誠信義務。協商成本是合同所必須的,最後達不成協議,也是可以預料和常態的風險,但是如果是非正常的惡意磋商(具有過錯),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者被撤銷,那麼不誠信的當事人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上稱之為締約過失責任。
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合同法》第43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只能是書面的,也就是說如果此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採用口頭方式訂立合同,那麼該合同也是無效。當然,如果單位不按照規定時間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話,這樣的行為更是不行,需要對勞動者做出兩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有哪些
4樓:華律網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對書面形式作出了進一步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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