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 廠方不讓走 50

2025-05-10 07:25:14 字數 4412 閱讀 8159

勞動合同糾紛 廠方不讓走

1樓:子夜聽雨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可以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或不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參照以上學習,認真應對。

廠裡不給勞動合同怎麼辦

3樓:宇小律

汽車製造工廠 沒有勞動合同 ,員工的處理方法如下。1、 沒簽勞動合同 ,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 主張經濟補償 金、雙倍腔賀工資等;協商不成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從離職開始算, 勞動仲裁時效 為一年。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

攜帶 勞動仲裁申請書 、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關於確立勞動伍空派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虧山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廠方不與員工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4樓:雷贊

法律分析:如果工廠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先與工廠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有關的部門反映情況,最後沒有得到解決,可以進行仲裁、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工廠不給怎麼辦

5樓:寧寧說法

一、勞動合同簽了工廠不給怎麼辦

1、勞動合同簽了工廠不給時,員工向單位工廠勞動合同。不給可以向工作地的勞動監察衡陸大隊投訴。

2、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二、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用什麼材料證實勞動關係

由於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需要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這是主張權利的前提。

1、國家機關形成的證據。有些單位雖然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依法咐亂頃辦理的有社保,公積金等。如社保清單、住房公積金清單等。

這類證據的證明力非常高,證明事實勞動關係方面如果有的,可以優先蒐集此類證據。

2、在履行勞動關係過程中形成的與用人單位有關的證據。如工作證、出入證、廠牌、工資發放記錄、工資轉賬記錄等證據。這一類證據的真實性沒有問題,主要是注意關聯性。

例如,工資轉賬記錄需要留意支付的主體是否是單位的賬戶、工作證需要留意是否有公司蓋章等。

員工簽了勞動合同但工廠不給,可以先協商要求工廠給自己勞動合同,如果協商沒有陪返作用,那員工可以準備相關證據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工廠不給勞動合同的行為。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選下方按鈕諮詢,諮詢專業律師。

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怎麼告他?

6樓:張藝躍

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以下的方式來告他:,1、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乙個月不敗山籤書面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2、公司超過乙個月不簽定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不理採他們,收集保留好證據,在一年內提出支付雙倍工資的請求,申請勞動仲裁一般都能得到支援。那麼該如何申請勞動仲裁呢?

一、勞動仲裁流程如下:,1、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訴書以及相關材料;,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後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4.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5、仲裁庭**審理、調解;,6、做出裁決。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勞動仲裁申請書;,(2)逗此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4)證據資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綜上可知,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的,可以通過投訴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來維權,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補籤合同並支付雙倍察指中的工資,但是補籤之後的就不能要求雙倍工資了,您瞭解了嗎?,法律依據。

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怎麼告他

7樓:創作者

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乙個月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絕隱投訴。在沒有勞動合同情況下,認定雙方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2用人單敗譁位向勞動者並枯廳發放的工作證。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

4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怎麼告他

8樓:賈寶驊

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告他的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乙個月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2、公司超過乙個月不簽定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不理採,收集保留好證據,在一年內提出支付雙倍工資的請求,一般都能得到支援。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高圓乎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企業與被招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政策和法規的規定,堅持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完備、準確。

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腔肆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戚悉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糾紛

廣東胡律師 單位這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單位不跟你繳保險,你按下面去找單位算著要工作6個月的社保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準,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 個人承擔2 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 個人為8 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 個人為1 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 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

勞動合同糾紛適用民法通則嗎,勞動合同糾紛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其與民法的關係是特別法與一般法的關係。在勞動法等關於勞動法律關係的法律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或參照適用民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是特殊情形,按照法理,特別法優先於一般法,首先應該要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等特殊法是否有明確規定,如果沒有明確規定,可以適用民法總則的一般性的規定。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糾紛處理有哪些方式,勞動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1 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 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 仲裁機構 法庭等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