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的長期合同工 工作幾年以上給建檔案

2025-07-14 05:40:18 字數 3102 閱讀 8906

1樓:網友

勞動者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就應該建立檔案!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網友

只要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給建立勞動檔案。

國企合同工工作10多年沒有轉正,就不建職工檔案嗎?

3樓:檔案管理老師

對的,因為沒編制,正常國企是在進入的時候就要調之前的檔案的,然後開始每年往檔案放相關的工作材料,如果沒有編制,企業也沒有要過檔案,那麼就不會存在有職工檔案的內容,但是建議沒有檔案的,還是要重新建立人事檔案,有檔案的在人才存放好一些。

4樓:超人不會飛

國營企業應該是最多籤八年的合同吧,八年以後的話好像必須要轉正的啊,十年多了怎麼還不編制建檔這就不清楚了。

在勞動部門工作幾年,才能成為長期合同工

5樓:謹思合同專業

聯絡兩次簽到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就是長期合同。

勞動法中有沒有關於臨時合同工工作幾年後可以轉正的規定啊?

6樓:山野柴胡

【臨時工 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238號第一條規定:《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

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福利待遇。

在單位工作十年以上,勞動法有沒有規定轉成長期合同工

7樓:

偶同意一樓的說法。

另說明一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長期合同工。

無固定期限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8樓:網友

我07年進十六局集團第一工程****的專案一直到現在還是臨時工,沒有都沒有。我這種情況要找什麼部門解決一下?

9樓:網友

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國有企業合同工工作8年以上能否轉正

10樓:網友

國企以後都是合同工了,沒有轉正一說了,等到滿十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都同工同酬了,還轉什麼正啊!

合同工幹多少年可以籤長期合同?

11樓:可樂麻麻育兒

合同工幹10年可以籤長期合同,而且公司不得隨意開除你,除非你自己自動離職。

12樓:瀧縈思

同工第一次籤一年,第二次籤三年,第三次就是長期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必須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在十年期的勞動合同終止前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的簽訂勞動合同申請,在此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許就是你所說的長期勞動合同,你在該單位現已工作4年,則再工作6年,一共滿10年即可。

《勞動法》規定:多少年的合同工可以轉為正式工

14樓:我是某某妹子

1、現在沒有臨時工、正式工的區分了,只要在單位從業,都是合同制職工,只有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之分,有固定期限又有合同期長短之分。

2、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但多數單位還保留著原「正式工」和「臨時工」的觀念和潛規則,主要表現在:薪酬待遇不同、保險福利不同、可上崗位不同等。

3、《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頒佈後,少數單位開於意識到這種潛規則的法律風險,也開始在逐步調整制度,通過各種考試、考核消除這些差別;但多數單位還在我行我素,置國家法律於不顧。

4、要打破這種潛規則,主要靠勞動者本身要有法律意識,拿起法律**,敢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維權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

一是看薪酬待遇。是否與同崗位的「正式工」同酬,績效考核的差異除外,薪酬是否存在絕大差距。

二是看保險福利。國家規定的五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一金(住房公積金)是否建全,是否與正式工同等水平;單位的各種福利是否一視同仁。

三是看上崗權利。與你同學歷、同專業、同資歷者所從事的崗位是否對你等有所限制。

如果三個方面都沒有差別,你也就算是「正式工」了,否則,行使你的合法權利。

15樓:張明君

您好,法律上現在已沒有臨時工、正式工的區分了。

只要在單位從業,都是合同制職工,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之分,有固定期限又有合同期長短之分。

因此,我國的勞動法沒有相應的規定。

16樓:網友

我國《勞動法》並未有這樣的規定。2007年《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就不存在「合同工」和「正式工」的概念了。

合同工資與實際發放的工資不符,勞動合同工資與實際工資不符有什麼影響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需要承擔舉證責任。您可以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收入情況,要求單位支付,但是勝算是不是很大 法定優先以合同為準,既然合同中寫明瞭是1200,只要單位付的不少於這個數就行。多給你的算是獎勵或者各種補貼費用。找你身邊的律師問問。你的那出證據,問問他們給你開工資的依據,和標準,1...

新勞動法同工同酬的問題,關於新勞動法「同工同酬」的問題

1.你是否來有籤勞動合同?合同中自是否有約定工作職責bai和具體工作內du 容?如果zhi公司未按合同約dao定變更你的工作職責或工作內容,你有權拒絕。2.合同是否有約定工資,如果有約定,就必須按約定的執行,不能單方面變更。如果沒有約定清楚 按法應該約定 那也必須按既有的工資,不能降薪。3.同一公司...

請問新勞動法的長期合同是指

如你所述,應該是對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如何簽署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疑問,法律條文如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老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帆或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