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哪條規定用人單位一定要為員工買社會保險

2021-05-25 17:38:59 字數 5343 閱讀 5736

1樓:方憐容皋惠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新勞動法哪條規定必須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

2樓:匿名使用者

bai國家《社會

保險du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zhi參加社會dao保險,對於不

專參加社會保

險或者屬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法給予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勞動合來同應當具備以源下條款:bai(一)用人單位的名稱du、住所和法zhi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dao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4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法》還是原來的,2023年沒有新的《勞動法》,只是新出了一個《勞動合專同法》,二者不是屬一回事,二者都有效;

2、《勞動法》和《勞動法合同》都規定了要交社會保險,但沒說哪幾種;

3、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至少要交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4、有些地方對於農業戶口可以不交納生育保險;

5、有些地方還規定必須要交納住房公積金;

6、你有任何疑問,可以登陸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網查詢,也可以撥打當地勞動保障諮詢**12333諮詢。

法律勞動法中有規定單位一定要給員工買社保的嗎?哪條哪項??

5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是必須要給員工買社保的。

《社會保險法》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徵繳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社會保險法》第十章 社會保險監督

第七十六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對社會保險**的收支、管理、投資運營以及監督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對本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等,依法行使監督職權。

第七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七十八條 財政部門、審計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對社會保險**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佈。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複製與社會保險**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項;《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另外,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相關配套檔案也有規定。

勞動法多少條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8樓:往日時光是珍藏

《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公積金有單位和員工各自承擔50%。

9樓:找法網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需要要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0樓:瑾落成歌

您好:滿一年才能繳納社保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規定是入職即購買,維權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不需要成本。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解除與工廠的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工廠支付第四十七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也可以只要求企業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而不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另:五險一金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這裡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11樓:中顧法律網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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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憑加班記錄 考勤表或有出勤情況的工資表等證據可以就加班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提出解除,並要求單位補發加班費 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2 從你所述情況,看不出你有無辭職,僅僅是你個人自行離開酒店。這個情況在仲裁期間可以忽視。最終看你的合同是否依法解除,至依法解除日前,企業均有義務繳納員工社保 3 關於扣發1...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公積金嗎

回答是的。單位如果不為員工交納公積金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

法律勞動法中有規定單位一定要給員工買社保的嗎?哪條哪項

勞動法 第16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 第72條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第七項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另外,醫療保險 養老保險等相關配套檔案也有規定。勞動法哪條規定用人單位一定要為員工買社會保險?勞動法 第16條規定 建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