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發現,前夫在我婚內買房,還過戶到情人上,現在能起訴分房子嗎

2021-04-10 05:53:33 字數 1596 閱讀 5606

1樓:正商觀察者

copy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1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樓:老夫喜作黃昏賦

能。婚內財產是兩個人共有的。

3樓:葛莎卷長嶽

你應該可以訴訟法院解決。北京中銀(上海)律師事務所吳濱律師

我在離婚後才知道,我前妻在婚內買了2套房子,我現在能否起訴前妻,隱瞞婚內財產,分割房產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前妻在婚內買了2套房子,既然是婚內買的,你理應有一半的擁用權,且可以分割到房產,你女兒的撫養費在離婚時有簽定協議嗎?如果有,你前妻沒有權力更改,如果沒有,只是口頭協商,那你要重新跟她簽定協議,雖然離婚了,女兒還是你的,只要你前妻要求可以接受,你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不要傷害到孩子,支援你利用法律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匿名使用者

本來不管什麼原因離婚的,婦女和兒童要照顧一點的。但鑑於「她太不像話了,」且有繼續「她太不像話了,」的傾向,那就找個律師吧!!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她的房子是用她的名字買的..可以起訴她..如果是用別人的名字買的.那就沒辦法了.

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在沒有離婚前有買房子,但用的是他現在妻子的名字,我可以起訴他嗎,這房子是不是共有財產 5

7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起訴。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你要有證據證明買房子的錢是你前夫出的。

2、即使能證明錢是由你前夫出的,但是由於用的是他現在妻子的名字,也就是說,房子的產權是他現在的妻子的,那麼你很難就這套房子進行分割,法院一般會認定你的前夫與她之間是一種借貸關係,即你前夫借錢給她,她去買的房子,所以你只能主張對當時的購房款進行分割。

3、如果認定為借貸關係,還有一個利息問題。根據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不違法,法律會支援。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則視為無利息,即平常所說的無息貸款。

當然,相對於分割房產來講,分割購房款這筆錢你肯定是吃虧了,因為享受不到房產增值那部分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這個房子是你們的共有財產,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在你們離婚之前買的

我離婚後,前夫感覺對我有愧,給我買了套房子,現在他後悔了還能要回嗎

9樓:周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對方想要回房屋是比較難的,沒有法

律依據。因為對方是在您們離婚之後回才買給你的

答,一方面這不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另外這個從法律上來說是對方對您的一種贈與行為。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到您的名下了,則對方是不可以再要回去的。

協議離婚後,發現前夫在婚內已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一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1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2 婚姻法 司法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的 損害賠償 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

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在沒有離婚前有買房子,但用的是他現在妻子的名

1 可以起訴。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你要有證據證明買房子的錢是你前夫出的。2 即使能證明錢是由你前夫出的,但是由於用的是他現在妻子的名字,也就是說,房子的產權是他現在的妻子的,那麼你很難就這套房子進行分割,法院一般會認定你的前夫與她之間是一種借貸關係,即你前夫借錢給她,她去買的房子,所以你只能...

離婚後前夫出錢買房寫的我的名字,以後是屬於我個人的嗎

離婚後,男方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女方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一方的財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