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試用期內可以報考公務員嗎,公務員試用期內不能報考其他公務員考試嗎

2021-05-05 05:49:30 字數 5066 閱讀 4259

1樓:京佳教育

可以的,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只需要得到試用單位的同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重複考公務員只限於國家招考,也就是說,一旦擁有公務員身份,不管你是通過地方招考還是國家招考被錄取的,再次參加時只能參加國家招考,不能再參加地方招考了。如果再次考試又被錄取,那麼從你錄取的那一天,重新開始一個試用期。

望採納,謝謝!

2樓:中公教育

不可以。參考《雲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基本招錄條件:

(二)不符合報考或錄用條件的情形

1.現役軍人;

2.招錄單位考察時仍未取得畢業證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生;

3.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錄用後即與相關人員構成迴避關係的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公務員試用期內不能報考其他公****嗎?

3樓:中公教育

是的,考上公務員後,至少服務兩年後才能報考。。

加油,祝你好運。。

望採納,謝謝。。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內蒙古公****招考公告中明確規定:以下幾類人員不可報考公務員:

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和定向招錄中被錄用未滿協議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因此試用期內公務員不能報考其他公****。

各地公****都有不同規定,詳情檢視當地公****招考公告。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考,也可能不同地方不同規定,具體會在單位錄用規定有條文

6樓:旱地長牛牛

5年內不能報考,一年後可以遴選公務員

7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滿兩年才能報考其他崗位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你要工作2年。

試用期內公務員可以報考公****嗎

9樓:公考熊大

公務員報考條件中明確規定

試用期內公務員不得報考

10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按照《公務員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規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根據您的情況,您試用期未滿,還未任職,故不存在辭職一說。如果您在試用期內想放棄錄用,可以向所屬人事局提出書面申請,取消錄用資格。目前,因自願放棄,取消錄用的,還沒有統一政策規定不允許再次報考公務員。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11樓:

可以的,這個沒有限制

試用期內公務員可以報考江蘇公務員嗎?

12樓:摩羯高大上

不能。試用期的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都不能報考。轉正後,你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但不能報考省公務員。如果要報考省公務員,必須在你辭職後3年或5年(不同省份年限要求不一樣)方可報考。

13樓:華圖網校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一般來說不能的。試用期時候是不能報考。如果要報考公務員,必須在您服務期滿之後才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編制教師在試用期內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14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後是可以報考的公務員。

公務員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七)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可以再考公務員嗎??

15樓:中公教育

你好,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間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一般不調整崗位,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不得參加規定以外的離職學習。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了,除非你自動放棄兵團系統公務員,別無他法;因為20號才報道,10號筆試,那麼你可以參加筆試,但如果你通過了筆試,是不能進行面試的,因為資格審查無法通過;如果你想報考自治區公務員,那麼你只能放棄兵團系統公務員,祝您好運!

17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你想報考的單位首先會很關心你為什麼要放棄原來的公務員職位,如果答案不能令他們滿意就不會通過。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可以報考國家公****嗎

18樓:中公教育

國家公****報名時,需檢視國考招錄公告瞭解報名條件。

以2023年度國家公****為例,報名條件中規定: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即,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不得報考。

在職公務員可以參加遴選或選調公****。

比如,2018國家公****報考指南中明確:「**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範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報考人員可檢視國家公****招錄資訊整理了解報名、筆試、面試等考情)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嗎比如省

19樓:中公教育

在職公務員不管是不是試用期,都不可以報考公****;

參考2023年國家公****公告: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能辭職嗎?以後還能報考公務員嗎?

20樓:中公教育

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政務順暢運轉、各項改革順利推行的寶貴人力資源,社會各界需要以理性態度對待這一群體。同時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應有其嚴明的程式,每個在職人員都應該根據程式依法辦事,不管是錄用還是辭職都應該根據公務員管理規範進行。其實試用期辭職準確的說是申請取消錄用資格,這個是可以的,取消錄用資格後再考上公務員的,也不是絕無僅有,但就整體來說,還是一般和特殊的關係,不能用來指導全域性。

1、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七條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祕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2、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後,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機關取消錄用,由**機關審批並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機關取消錄用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許可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

3、取消錄用後,你的個人檔案裡會裝進個人申請和取消錄用批覆等有關材料,假如你日後又考上了其他單位公務員,政審時會作為重要參考

4、你提出的取消錄用理由必須合情合理且不能影響到下一次報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單位不會同意,硬辭職不幹的話,輕則按考察不合格取消錄用,重則會記入誠信檔案,這些都會對你下次的政審產生不利影響;

21樓:匿名使用者

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中,雖然規定了一些取消錄用資格的情形,但是並沒有明確是否允許新錄用公務員主動申請取消錄用,但是實際上這個是可以的,而且如果理由合理的話,對以後報考其他公職類考試也沒有什麼影響。各地公務員試用期內申請取消錄用的具體流程可能不太一樣,但是都需要辦理放棄審批手續。如果確實想要放棄錄用資格,需要提前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單位同意後,由單位按規定報批。

另外,考生特別在意的問題是會不會對以後報考有負面影響,其實從以前成功的案例來看,這種情況對報考公務員沒有什麼影響。當然要想單位同意你的申請,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取消錄用的相關材料會入個人檔案,儘量找一些客觀的原因,已免影響日後發展。

而且如果再報考其他公職類考試政審時可能會詢問原因,考生一定要注意妥善回答。

另外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想要申請取消錄用資格,請在試用期到期前2個月以上申請,比較穩妥。因為在轉正公告發出前,取消錄用同意批覆已經下來,才算有效。

為了避免考生考上後又想辭職,建議考生在報考前還是想清楚,儘量不要考上了再想著辭職,既然官方對這類事情沒有具體的規定,那當然是不支援的,不管有沒有影響,都不是值得鼓勵的事情,畢竟當初考試的時候,有多少人被淘汰,你又是花費了多少的努力才成功的。

公務員試用期內如何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如何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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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在試用期有月的工資嗎,公務員在試用期有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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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試用期規定

依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 試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履行公務員法規定的義務,享有公務員法規定的相應權利,其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補充試用期滿考核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 能 勤 績 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後三十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