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子簽訂買賣合同有效嗎,簽訂買賣合同的房屋法院能查封嗎

2021-07-30 22:07:44 字數 2386 閱讀 2006

1樓:

法院查封房子簽訂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由第三人在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將其所有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2樓:宇文若山

《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關於「未依法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即沒有權屬證書的房產在法律上所有權不能轉移,關鍵是當事一方是否具有完全房產所有權...

《合同法》第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眾所周知,房屋買賣分為兩道程式:

一是雙方就買賣房屋經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當事人之間發生債的法律關係,雙方均受合同的約束;二是雙方依合同履行義務。買受人應依約支付價款,出賣人應將房屋交付買受人並辦理過戶登記,將房屋所有權轉移於買受人。

可見,合同關係是因,過戶登記、轉移所有權是果。過戶登記能否進行、所有權能否轉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問題,與合同的效力無涉。以房屋沒有取得權屬證書、不能辦理過戶登記為由反推合同無效是顛倒因果關係,不符合交易的順序與邏輯。

《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6條規定:

「買賣雙方自願,並立有契約,買方已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買賣手續不完善的,應認為買賣關係有效,但應著其補辦房屋買賣手續。」

3樓:張玉國律師

查封后擅自處分房屋簽訂買賣合同的一般是沒有效力的。

4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如果已經告知買主,房產被法院查封到事實,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否則,屬於買主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簽訂買賣合同的房屋法院能查封嗎

5樓:垂柳初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

二、執行程式中處置未辦理初始登記的房屋時,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執行法院處置後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暫時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執行法院處置後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並載明待房屋買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關手續具備初始登記條件後,由房屋登記機構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予以登記;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原則上進行「現狀處置」,即處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現狀,買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權利現狀取得房屋,後續的產權登記事項由買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負責。

查封規定對可以預查封的房產規定了如下三種情況:

「十五、下列房屋雖未進**屋所有權登記,人民法院也可以進行預查封: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且尚未**的房屋;

(二)被執行人購買的已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屋權屬初始登記的房屋;

(三)被執行人購買的辦理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或者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房屋。」

第一種情況是指,對房地產開發商已經建成可以使用並辦理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待售房屋,儘管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也可以查封執行。這種情況下的被執行人一般是房地產開發商。

第二種情況是指被執行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購買了房產,並辦理了初始登記的房產。所謂初始登記,是購房人從開發商處購買了房產,已經辦理產權登記但尚未領取產權證明的房產。

第三種情況是,被執行人購買的房屋雖然沒有辦理產權初始登記,但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並已經交納了房款的沒有登記的房屋。

在這裡,第

一、第三種情況是指對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房產可以查封執行,第二種情況是對已經登記但沒有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可以查封執行。根據這個規定,房地產商正在開發建設的房產,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能辦理預查封登記。

6樓: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只有預售證,法院能拍賣嗎?

男子離婚前賣房給父親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 合同法 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 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 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 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 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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