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辭退員工勞務派遣單位該怎麼辦

2022-01-13 08:06:57 字數 5538 閱讀 8046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用工單位無權辭退勞務派遣工,只能是叫做將勞務派遣工退回勞務派遣公司,至於是否辭退或如何處理需要勞務派遣公司依法辦理

用工單位辭退員工勞務派遣單位該怎麼辦?

3樓:豐豐的風箏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解僱勞務派遣員工,應該怎麼賠償?

4樓:人人哦哦哦課

一、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由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引用法律規定;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一)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二)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

(三)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的。

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二十四條 用工單位違反本規定退回被派遣勞動者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二條,二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 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與誰籤合同,只要是正式職工,辭退就需要按n+1給補償,應該給1.5個月工資。但本質上,你們是勞務公司的人,只要勞務公司給你們安排工作,如果不去,只能算辭職。

勞務派遣工被辭退怎麼辦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務派遣員工被辭退,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派遣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7樓:匿名使用者

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中,用工單位將派遣工退回到勞務派遣公司的做法,被稱作勞務派遣退回。派遣工被退回後,無論是被派遣公司另行安排用工單位,還是被待崗,或是解除勞動關係,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得不到維護,比如待崗期間沒有工資、被辭退得不到經濟補償等。下面華律網小編將通過案例來帶大家深入瞭解我國的勞動派遣工被辭退的經濟補償金問題。

經典案例,派遣工被退回 又遭派遣公司辭退

案例一、

今年3月,30歲的莎莎被勞務派遣公司聘用,雙方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隨後,她被派遣到天津某化妝品公司做產品**員,工作地點在北京一家大型超市。

上班兩個月,莎莎與超市服務部主任吵了起來。原來,超市規定貨櫃裡不能存放私人物品,看其他**員照放不誤,她也跟著把自己的東西放在櫃子裡,不料被服務部主任檢查時發現,讓她交100元罰款。

莎莎不服,堅決不交罰款,於是超市將她退回化妝品公司。化妝品公司瞭解情況後,表示暫時無法安排工作,又將她退回給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表示沒有空崗,讓她回家等通知。

過了一個月,勞務派遣公司稱仍沒有合適的工作,讓她到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結果是,不但她待崗的一個月沒有工資,而且公司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也沒有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或賠償。

「不給工資也得給我生活費啊。」莎莎說:「沒有工作又沒錢,我怎麼生活呀?」對此,勞務派遣公司表示,她因違反超市規定被退回,這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因此公司有權與她解除勞動合同。

莎莎告訴記者,此前一位女同事是跟她一起被安排到化妝品公司上班的,後來發現其懷孕,超市就不用她了,化妝品公司也將她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同樣以沒有崗位安排工作為由與她解除了勞動合同。

案例二、

老馬是2023年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並被派遣到一家食品公司工作。此後,老馬在這家食品公司幹了11年。今年,老馬要求食品公司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表示不同意。食品公司人事負責人對老馬說,「如果你執意簽訂無固定期合同,雙方就解除用工關係,沒有任何補償。」

某勞務派遣公司有數千名派遣員工,該公司劉經理介紹:「派遣工被退回無法安排工作時,我們只能讓他們回家待崗。不過我們公司管理相對規範,被用工單位退回的比較少,我們的客戶比較多,除非派遣員工發生嚴重問題,否則都可以重新上崗。

」劉經理介紹:「派遣工被用工單位退回要區別對待,如果員工的錯不是很嚴重,我們可以晾他幾天,告訴他找個工作不容易得好好幹,讓他認識到錯誤,再重新安排崗位。針對嚴重違紀的,我們就行使解除權。

」他還說,如果是用工單位的原因將派遣工退回,因為勞務派遣協議做了約定,用工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派遣工不用擔心,這部分費用由用工單位買單。

此外,派遣工被退回後再安排工作時待遇降低,如果派遣工不服從安排便可能被辭退。這時,派遣公司以不服從安排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這種侵權情況也比較嚴重。

專家分析:派遣工被待崗 按最低工資標準領薪

對此,北京市某專家分析認為,勞務派遣公司雖然是一種特殊的用人單位,但它與其他用人單位一樣,在享有解除權的同時,也須向派遣工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勞務派遣公司將員工派遣到用工單位後,對於出現何種情況可以被退回,以及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目前的法律法規還沒有相應的規定,這主要依據雙方在《勞務派遣協議》中進行的約定。通常情況下,符合約定條件退回派遣工時,用工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補償。不符合退回條件的,派遣工有權要求恢復用工關係。

此外,無論派遣工是哪一種情況被退回的,都不等於派遣公司就有權將其辭退,他們必須在符合法定解除條件時才能實施解除。

派遣公司符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定情形的,或者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比如懷孕女工辭退,這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而且,派遣工被退回後,派遣公司應當重新安排工作,本文中的莎莎儘管違反超市管理規定,存有一定過錯,但她待崗期間也應獲得報酬,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因此,莎莎待崗期間的工資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如還有疑問,歡迎諮詢華律網。

8樓:新生sh開始

如果是派遣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時,不能索要經濟補償或賠償;沒有以上情形時;可以索要經濟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解除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還應給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條件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應給雙倍。相關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第40條第一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 第26條第一款第一項: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6)《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單位提出: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 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關於,勞務派遣工,用工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派工能享受到和正式工一樣的待遇嗎

既然是勞務派遣性質,你就不是用工單位的職工,只是勞務派遣公司員工,勞動合同也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所以不存在你與用工單位正式工之間的橫向比較問題。回答你的幾個提問吧 1 用工單位退回派遣人員沒有問題,不能理解為用工單位開除 2和3 是一個問題,仲裁也不會與用工單位有關,只能涉及派遣公司 4 用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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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應該填合同單位,但是其實是無所謂的。我當年幹派遣的時候辦了幾張信用卡,都填的用工單位。因為一些銀行辦信用卡的時候,需要影印工作證或出入證,這些是合同單位無法提供的 寫籤合同的單位,不過如果現在公司願意蓋章可以寫現在公司。寫籤合同的單位 不過如果現在公司願意蓋章 可以寫現在公司。勞務派遣是由勞務...

勞務派遣單位可否收取員工中介費和管理費

勞務派遣 bai涉及勞務派du遣單位 用工單位 勞動者三zhi方主體。dao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內 的規定,勞務派容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之間是勞動合同關係,而不是中介關係。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的勞動者介紹用工單位 支付工資 上勞動保險等是其法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