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錄音證據要注意什麼,錄音證據的取證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2022-06-04 03:31:29 字數 5651 閱讀 3871

1樓:奇酷

不要在錄音中拉家常,說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如果話題扯的遠了,要馬上拉回來。錄音的目的就是為了補正你欠缺的證據或者事實,所以你錄音前應該整理好應該要對方說些什麼,承認什麼,答辯什麼,根據這樣的目標制定適當的問題向對方發問,引對方入正題,從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 (4)要讓對方多說話。

筆者發現很多錄音者容易犯的毛病就是,一旦和對方進行交涉,情緒就很難控制,所以話匣子一開啟就自己滔滔不絕說個沒完,而且還不讓對方插話,更有甚者,在對方說的時侯自己卻以更大的音量,更激烈的言詞去壓制對方,根本忘記了自己在錄音以及錄音的目的,結果錄完了再聽才發現錄的音根本派不上用處,因為對方沒說幾句有用的話,都是自己在說。 (5)錄音的原件要儲存好,切勿修改、剪輯和移動儲存。錄音裝置都有一定的容量,有人為了把空間節省出來就把所錄製的音訊檔案移動到電腦硬碟、光碟等儲存裝置上,但他卻忽略了法律的規定,可能因為他的這一個看起來無關緊要的行為致使整個錄音證據失去了效力,音訊檔案在移動過程中經過了剪下,貼上後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變回原件。

那麼原件在法律上的意義何在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第六十五條,「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稽核認定:

(一)證據是否原件、原物,影印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第六十九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可以看出,原件在民事訴訟當中相當重要,原件只能有一個,而影印件可以有很多個,要多少有多少,所以保證錄音證據的原始性極為重要!

2樓:

錄音是間接證據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錄音證據的取證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3樓:命中註定的

要使該錄音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其一,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

其二,該錄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內容未被改變,無疑點,有其他證據佐證。

二、如何進行**錄音才有效呢?

實踐中,**錄音一般應符合下列做法。

1、錄音的物件必須是債務人或者承擔義務的一方

只有債務人(欠款方)的講話才能對他本人有約束力。實踐中有人不承認被錄音人是他本人,這時您應申請進行司法鑑定,但鑑定費用您先預交(費用很貴,一般按照分鐘收費),最後鑑定費用承擔問題由法院判決(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當然撥打的**最好是被錄音者在電信或者移動等公司登記的號碼。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或者其他民事義務內容

例如:是欠款,那麼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說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理由。金額最好具體到個位。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

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有些時候錄音者會故意引導對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後進行技術剪輯,得出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實,也是無效的。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

即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的情況下錄音的,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因此在錄音時應注意言行,談話時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不能憑同意結婚的錄音要求法院判決結婚(因為婚姻法規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的竊聽的錄音一般會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

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在拷貝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鑑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證明力將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後要整理成書面材料,並剋制成光碟(法院需要)

二、錄音證據的取證技巧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但在現實中當事人往往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明力不足。在此,**一下有關錄音證據的取證技巧問題。

1、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說,錄音應儘早進行。越早進行,取證物件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的談話錄音價值最大。而在幾經交涉後,對方往往會從有利自身的角度進行敘述,或者持防備態度。

地點的選擇,也非常重要,應該儘量尋找比較安靜和不受干擾的地方,能夠獲得較好的錄音效果。

2、錄音器材

儘量選擇體積小、易隱藏、錄音時間長、音質高的裝置。採訪機、錄音筆或帶錄音功能的***都可以,最好是可以進行復制的。另外,**錄音一般不如現場錄音效果好,在談話出現分歧時,取證物件如果不想繼續的話,可能會把**結束通話,而在當面談話時,即使出現一些爭論也能夠繼續。

3、取證前的準備工作

準備好取證的事項和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對談話內容作好準備,包括事先考慮好所提示的問題和對方可能的態度,應該如何誘導對方表態等。至於是否要事先約見,則應根據情況而定,徑直上門容易獲得「攻其不備」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況,如被對方拒絕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談話被中斷。

4、談話方式

既然是私錄,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取證物件察覺你是在錄音,所以神態、語氣都要自然,如果是認識的人,更要注意。

(1)談話過程中交代一下時間、地點,明確各方談話者的身份和與談論事實的關係,在交談時儘量用全名稱呼,以增強錄音的關聯性和可信度。

(2)注意與其它證據的內容相互印證,因為有其他證據佐證是錄音證據被採信的條件。

(3)談話內容不要涉及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祕密,也不要採用要挾口吻,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合法而不予採信。

(4)著眼於事實的敘述、承認或否認,不要糾纏於法律責任的爭論。

(5)注意控制談話時間,能問到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說到要點即可。

5、必要時可以請公證機關公證錄音過程

在開展證據公證的地方,必要時可以請公證機關公證錄音過程,確保錄音證據的合法性。

在公證員面前撥打**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公證的錄音可以被法院認定沒有經過剪接,另外公證費用也不高。

4樓:

錄音是間接證據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錄音證據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5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問題的批覆》曾經規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以違法證據排除規則排除使用。故錄音證據要注意一下幾點:

1、錄音的物件必須是債務人或者承擔義務的一方。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或者其他民事權利義務內容。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

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

即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因此在錄音時應注意言行,談話時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不能憑同意結婚的錄音要求法院判決結婚(因為婚姻法規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裝竊聽裝置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在拷貝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鑑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後要整理成書面材料,並剋制成光碟(法院需要)。

7、**錄音可以公證。

在公證員面前撥打**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公證的錄音可以被法院認定沒有經過剪接,另外公證費用也不高。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6樓:裴蓁律師

保持連貫完好,聲音清晰,體現時間地點特徵

**錄音作為法律證據的必要條件是哪些?需要注意什麼?

7樓:楊粥炒飯

證據應當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取得方式和形式的合法性,二是證據材料及反映的事實的客觀真實性,三是材料與待證事實之間的關聯性。

**錄音也應當符合上述三個條件,需要注意的是取得方式應當合法,也就是說不能以侵犯他人穩私的方式取得,打個比方——如果是正常的談話錄音,不涉及個人穩私方面的,經過法庭質證是能夠作為證據的,但是如果錄音時屬於侵犯公民合法個人穩私等的,在我國一般不作為證據使用。

錄音(錄影)證據要注意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錄音(錄影)證據要注意什麼?

▌錄音取證並不簡單,是有技術含量的,根據司法實踐,總結了十大要點: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這一點是基礎。判斷合法性在參考很多因素,通常來講,雙方當面溝通時一方持錄音裝置或者**溝通時一方直接**錄音,從手段上講,都是合法的。

2、談話內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

談話內容中要有時間、雙方身份、地點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溝通過程中有明確確認。

3、錄音取證要儘早

在雙方沒有發生大的矛盾衝突,至少是還沒有起訴之前,通過錄音方式取證,還是有機會的。起訴後,再收集證據,一般很難成功。

4、要根據案情設定談話內容的關鍵點。

要根據案情和手裡掌握的其他證據,來設計錄音證據要固定的關鍵點,要與訴求目一致,要與其他證據能相互佐證。對於關鍵內容,可能的話,要多次確認。

5、談話的語氣、溝通方式事先要設計好。

表達要自然,否則對方可能會警覺,導致喪失取證機會;

不要以威脅的口吻交談,以威脅方式取得的證據,可能認定為違法;

儘量平和溝通,在激動爭吵過程中的表達,可能會認定為非真實意思表示;

涉及關鍵點的語言內容要清楚明確,不能含糊不清;

可能的話,關鍵內容應由對方明確表達,而不是隻答覆「嗯」「啊」;

6、錄音取證要固定的事實,不是各方對事實的看法。

是非對錯自有法官來判斷,當事人舉證的目的是固定曾經發生的客觀事實,不要在各方不同觀點或對法律的看法上糾纏。

7、注意控制談話的時間和節奏。

法庭上的時間寶貴,錄音取證的時間不宜過長。如果做不到短時間取證,要控制錄音取證的關鍵內容,最好集中在某一或某幾個時間點上,不要太散亂。

8、注意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

對視聽資料的真實性產生爭議時,可能會需要司法鑑定,這時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視聽資料載體,所以原始的載體要保留好,不要複製後丟失或覆蓋毀掉。

9、要提供完整錄音證據,而不能擅自剪輯、擷取。

要保留視聽資料的完整性,剪輯、擷取後的錄音證據,通常是無效的。

10、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要有文字版。

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的方式通常是刻盤,而且要給對方一份,對方要仔細核實的,而且應該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這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錄音作為證據需要符合什麼條件,錄音證據有效應具備什麼條件

民事訴訟法中規定錄音等視聽資料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證據。錄音證據有效的認定 1 錄音物件必須是本人 只有債務人 欠款方 或者是承擔義務的一方的講話才能對他本人有約束力。實踐中有人不承認被錄音人是他本人,這時您應及時申請進行司法鑑定。但鑑定費用您先預交 費用很貴,一般按照分鐘收費 最後鑑定費用承擔問題...

錄音可以成為證據嗎,錄音作為證據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錄音是法定的證據種類之一,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一般的錄音容易剪輯或者刪除,所以其證明力不強。要使錄音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 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二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

偷偷錄音能當證據嗎偷偷錄音違法嗎

您好!要使錄音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 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二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