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分配所得企業」指的是哪方企業,舉例說明

2022-09-16 13:56:38 字數 5151 閱讀 7718

1樓:簡單說金融

企業所得稅中,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二、確認這類投資所得**地,主要採用兩個原則:

一是投資權利發生地原則,即以這類權利的提供人居住地為投資所得的**地;

二是投資權利使用地原則,即以權利或資產的使用或實際負擔投資所得的債務人居住地為所得**地。簡答的說就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使用資金並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紅利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的所在地方所得**地。

企業所得稅的徵稅物件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例如,職工福利費的範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檔案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檔案。

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稅法的標準。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的分配所得的企業,指的是被投資方

完整理解,就是說 被投資方向投資方(股東)分配利潤,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企業所得稅中,股息紅利等投資所得按照什麼確定所得**地

3樓:諾諾百科

企業所得稅中,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二是投資權利使用地原則,即以權利或資產的使用或實際負擔投資所得的債務人居住地為所得**地。簡答的說就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使用資金並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紅利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的所在地方所得**地。

4樓:匿名使用者

確認這類投資所得**地,主要採用兩個原則:一是投資權利發生地原則,即以這類權利的提供人居住地為投資所得的**地;二是投資權利使用地原則,即以權利或資產的使用或實際負擔投資所得的債務人居住地為所得**地。簡答的說就是: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使用資金並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紅利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的所在地方所得**地。

稅法中對於**於中國境內所得是怎麼界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一)因任職、受僱、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產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四條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

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條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超過90天的,其**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由該僱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專案的,由***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6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或者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7樓:知識的七號

各個稅種對於「境內」的解釋是有些不同的。下面是企業所得稅的。

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8樓:匿名使用者

指**於本國境內的所得。

就是公司機構在本國經營所賺取的本國境內的錢。

企業所得稅所得**的確定是什麼意思?

9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所得稅所得**的確定是用來判斷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是否**於我國境內,以及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與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絡的所得是否**於我國境內。如果上述兩類所得**於我國境內,那麼就要在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於我國境外,就不需要在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所得**地確定原則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假如美國五年前以一萬美元在中國註冊了一家公司,現在將股權轉讓給了日本一家公司,那麼也需要按照中國的法律來徵企業所得稅的。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信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6、其他所得,由***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所得稅**的確定是要指,所得從**來,簡單講是誰給的錢就是所得**於誰。

你把「1的被投資企業是有所得的

2的分配所得的企業沒有所得,是支出啊,這樣算什麼企業所得稅啊」這句話的全部內容貼上來,幫你看一下。

11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所得稅的**地確認是為了明確哪些是境內收入,哪些是境外收入。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徵稅範圍是不同的,居民納稅人**於境外的收入部分在境外已繳的所得稅是允許在規定的限額內抵扣的,所以需要區分收入**地。企業所得稅所規定的收入**地確認就是這個目的。

明白這個道理,就能理解問題了

1按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來確認是否是境內收入

2的意思是,從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來確認本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是否是**於境內

股息與紅利的區別,股息和紅利的區別

股息是 利息的簡稱,是股東定期 一般為財務年 按一定比率從上市公司的稅後利潤中分派的盈利,一般來說股息率是固定的 尤其對於優先股 紅利是上市公司在分派股息後,如果上市公司還有剩餘利潤,再按持股比例向股東發放,所以紅利相對股息而言具有不確定性。但不管是股息還是紅利策略,都代表了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盈利...

股息紅利收入企業所得稅,股息稅與股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是一回事嗎?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 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 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 場所有實際聯絡的股息 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

沒有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的規定,是因為股息,紅利本身就是稅後利潤,再徵稅就是重複徵稅了,因此不徵。如果該股息紅利再分給股東的話,那就要徵個人所得稅了,因為是兩個主體。同理,而合夥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本身就是自然人性質,所以,自然不能享受免稅。畫個簡圖給你理解下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