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不動產,什麼叫不動產?為什麼要不動產登記

2022-10-08 12:46:41 字數 4874 閱讀 7744

1樓:匿名使用者

定義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不能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等。財產劃分的一種形態。因不動產對人們生活影響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隱匿性和不可移動性等特點,故許多國家法律對其均有特殊規定。

在民事實體法上,不動產權利的變化,如以不動產為買賣或設立抵押權的標的物時,必須經一定登記的公示手續,否則不發生效力;在民事程式法上,因不動產所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就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民法學上的物,是指存在於人身之外,能夠滿足人們的社會需要而又能為人所實際控制或支配的物質客體。按照不同的標準,物可分為動產與不動產、流通物與限制流通物、特定特定物與種類物、主物與從物、可分物與不可分物、原物與孳生物、有主物與無主物等。

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

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各國對動產與不動產的界定也是不同的。現在,國際上並不是單純地把是否能移動及如移動是否造成價值的貶損作為界定動產與不動產的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慮物的價值大小、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飛機、船隻等,國際上通行將其界定為不動產。

因為其價值較大、辦理物權變動時要到行政機關進行登記等。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2樓: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

不動產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2] 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房地產估價規範:房地產(real estate,real property),土地、建築物及其他地上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自然特性: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社會經濟特性: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和

不動產景氣迴圈

經濟關係的特性。

1、價值量大: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由涉及廣泛性引起。**主要通過設定管制權、徵收權、徵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

3樓:君山客

不動產?顧名思義,不能動的資產,即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它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

5樓:匿名使用者

實物可以分為不動產(unbewegliche sache)和動產(bewegliche sache)。對於不動產的概念,存在兩種立法例,一種規定僅土地為不動產,定著物為土地的組成部分,另一種規定土地和土地上的定著物皆為不動產。

我國法律採用後一種立法例,但是能夠作為不動產的土地定著物的範圍仍不明確。房屋、其他工作物是不動產沒有疑問,從《擔保法》第42條、《擔保法解釋》第52條看,林木和未受獲的農作物也是獨立的不動產。不動產以外的其他物為動產。

區分二者的意義很多,如於物權移轉的方式不同、訴訟的地域管轄不同。

6樓:褚山河

簡單說就是人力所搬不動的

7樓:平夳法律資訊服務

不動產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各種建築物,如房屋、橋樑、電視塔,地下排水設施等等;生長在土地上的各類植物,如樹木、農作物、花草等,需要說明的是,植物的果實尚未採摘、收割之前,樹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著物,屬於不動產,一旦採摘、收割、砍伐下來,脫離了土地,則屬於動產。

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如機器裝置、車輛、動物、各種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動產的特點是,與土地不能分離或者不可移動,一旦與土地分離或者移動將改變其性質或者大大降低其價值。例如,建築物一旦移動或離開土地就不成其為建築物,其價值將大大降低。而動產則可以隨意移動,其價值不受影響。

什麼叫不動產?為什麼要不動產登記

8樓:華律網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

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資訊,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資訊。如房屋的建築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動產(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物權法》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檢視。

第十三條 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複登記;

超出登記職責範圍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第十八條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第十九條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十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機構賠償後,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 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具體收費標準由***有關部門會同**主管部門規定。

什麼是不動產,不動產包括哪些,不動產包括哪些?

不動產 immovable property 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 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 土地定著物 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 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

不動產登記有什麼好處,什麼是不動產為什麼要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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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內容有哪些什麼是不動產登記和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不動產登記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司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不動產登記的目的是通過登記,使潛在的交易當事人能清晰地識別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