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月想辭職不給辭怎麼辦,工作4個月想辭職不給辭怎麼辦?

2023-01-16 14:55:41 字數 6233 閱讀 8048

1樓:果

沒有強制不讓辭職的。你得按照流程來。你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並遞交辭呈。

人事會找你協商,目前人員緊缺或者是其他挽留你的原因,你自己都可以考慮。但如果你堅持辭職,那一個月到期後公司都會批准的。因為合同上的辭工期就是一個月,公司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辭。

2樓:112333束脩

不給辭職不存在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正式工提前30日 試用期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關係。

直接ems把離職通知快遞到公司,留下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員工個人的自由選擇,公司只能挽留,不能強制不給員工辭職的。如果公司只是想說服你不辭職,如果你真的很想辭職,那麼建議你可以跟公司表明自己的態度,告訴他們你已經決定辭職了,怎麼說都沒有用,相信公司不會不給你辭職的。

4樓:荊萊

向當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要求辦理辭職手續。

5樓:出幼楓

那就自動離職,或者和老闆多溝通溝通看看

6樓:付出灬收穫

就看你是否在試用期內,如果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去仲裁機構諮詢!或者你只是臨時工沒有籤勞動協議,也有權辭職,不然可以向法律機構申訴!那如果你已經簽好了勞動協議,那麼就是你自己違反了協議,除非你交違約金,不然你怎麼樣都是輸!

講是,在工廠上班,已經上了4個月不想做了,但是提前1個月我也同意了,但是領導不給辭職怎麼辦?

7樓:lbp為夢想奮鬥

如果你實在不想在這裡上班,一定要找一個很好的理由,讓領導同意你辭職,這樣你才能拿到工資。可以跟領導說父母年紀大了,身邊沒有人照顧。所以你必須辭職回家照顧父母。

這就是一個很好的理由。

8樓:匿名使用者

儘量向領復導說說你制的難處有很多辦法是必須得辭職的,就是比如說有的人他要回家結婚啊,還有的人就是要回家照顧父母,你都可以把這些理由搬出來呀,而且講理由的時候一定要真誠,不能夠讓老闆看出你是在開玩笑一樣的。

9樓:匿名使用者

走一處不如守一處,碰到問題想法解決才好,不要動不動辭職。非得辭職時,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

10樓:個人成長導師

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到時間可以直接走,公司沒有權利不批,你的領導也沒有權利不讓你辭職,這是勞動法規定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領導不給你辭職,可能你乾的太好了,領導捨不得放手。領導可能還沒有找到接替你的人。你就再幹一兩個月看看吧,看看他是怎麼安排的。

12樓:雄鷹突出隊

你可以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去辦理辭職。這樣你們的領導他也不會。不讓你辭職。

而且工資也能拿到手。如果他不讓你辭職,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糖。

工作半個月不想幹了,如果他們不給辭職怎麼辦?

13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麼:辭職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不讓辭職,郵寄辭職報告到用人單位,留根。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離職

工作不到一個月就想辭職怎麼辦

14樓:老朗冉高興

你好!如果你不想做了,可以提出辭職的。試用期間,提前三天提出辭職申請即可。

15樓:小小旅行俠

這是一個迴圈的道理,就想我工作久了就不想閒著,感覺閒著很無聊。加油吧!希望你能在工作中發現興趣,連續不斷的換工作會迷失自己。

工作產生生命力,生命力創造財富,別想著不勞而獲,那只是夢,我們不是富二代。要腳踏實地!

16樓:栩聞說職場人際交往

到一個單位工作,求職者與單位本來就處於雙方選擇的地位,如果實在認為這份工作不適合自己就辭職吧。但如果是因為自己不想工作,或者難以融入團隊因為逃避而想離開..那辭職以後首先要考慮失業問題、假如重新找到工作可能又會遇到像現在一樣的問題。。

所以,除非是跟自己職業規劃發展很不相符,或者經過考察發現單位很不靠譜,不然可以堅持還是堅持吧。

沒有籤勞動合同,上班一個多月想辭職,公司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17樓:

沒有籤勞動合同,上班一個多月想辭職,公司不給發工資屬於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8樓:51cto鄧鵬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以雙倍工資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9樓: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等。

2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協商不成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6條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即可。

22樓:

1、收集事實勞動關係證據

2、最好2個月滿再辭職,從第二個月開始是雙倍工資3、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4、僅供參考,請找當地律師

參考法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社會保險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等

23樓: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也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

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24樓:水6元

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公司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你只有依法辭職才能得到工資。試用期後,你想辭職,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遞交辭職的通知,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公司就是違法。

用人單位出現拒絕發放勞動者的工資時,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並承擔賠償責任。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上班半個月不想幹了,廠裡不讓辭職該怎麼辦

25樓:尹書婉

你也說了,剛剛上班半個月,然後不想幹了,想找領導辭職。領導不批准一定是有原因的。

首先 ,你已經上班半個月了,這半個月的時間裡,你在適應,但是呢,廠裡也在培養你啊。其次,既然你剛剛上班,領導一定想要你堅持一下,萬一多堅持幾天就會適應了呢。所以說廠裡不讓你辭職是沒有錯的。

26樓:隔閡

半個月,如果工資不高,還是直接走吧,其實公司就是不想給你,等你走,如果你堅持要,也可以要出來,但是他肯定刁難你,讓你來來回回跑,不值得,還是直接走吧,其實公司就是不想給你,等你走,如果你堅持要,也可以要出來,但是他肯定刁難你,讓你來來回回跑,不值得,

27樓:一絲清香

不管在**上班如果不想做了至少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報告,做完一個月可以自動離職,這是一般的公司規定,如果特殊的有可能要提前二個月,或者你這個崗位特殊要等公司招到人你才能離職,話說回來經常這樣跳槽對你今後的職業生涯是會有影響的哦

2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公司的規定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批有幾個原因,1、你掌握廠裡的核心機密,這種情況必須要寫出承諾書;

2、你離職後,廠暫時找不到合適的人頂替你的工作,這種情況你必須按照廠規定的時間,才可以離職。

3、廠領導對你工作肯定,想挽留你。

4、如果你還在試用期,還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辭職的。

29樓:人渣

真不想幹了?有決心?不後悔?大不了半月工資不要了,如果不甘心,再堅持半個月。干與不幹是自由的,不讓辭職要他加工資。對了,有沒有勞動合同?如果有就得按合同辦。

30樓:匿名使用者

是正式的還是在試用呢?

如果已經正式錄用了。

那就提辭職報告。

一個月後強行走人。

廠裡如果不給錢,

就去勞動局告他。

31樓:辣子雞塊來一盤

找領導溝通。最好自己走一個拿的出手的說法,不想要錢直接走人。

32樓:it天涯海角

和領導進行溝通,達成一致

33樓:本命年

直接走唄,半個月工廠反正沒多少錢

34樓: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但是,你這個情況,我估計要是之前簽了什麼提前離職扣工資的協議,估計就得按照你簽訂的協議來啦。

35樓:李美女記者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麼:辭職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不讓辭職,郵寄辭職報告到用人單位,留根。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離職

36樓:負灬忄卩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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