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賈寶驊
工作期間十一種不允許辭退的疾病概括起來十大類,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分別是:
1、塵肺。有矽肺、煤工塵肺等。
2、職業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內照射放射病等。
3、職業中毒。有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職業病。有中暑、減壓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有炭疽、森林腦炎等。
6、職業性**病。有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職碰搜業性眼病。有化學性眼部燒傷、電光性眼炎等。
8、職業性耳鼻喉疾病。有雜訊聾、鉻鼻病。
9、職業性腫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癌,聯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職業病。有職業性哮喘 、金屬煙熱等。
員工在醫療期內,單位是不能辭退該員工的,除非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相關內容。否則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如果員工豎吵賀醫療期結束,那麼單位是可以以員工疾病無法勝任工作而辭退該員工,但是單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餘派乙個月本人工資計算,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年計算,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總而言之,單位和員工之間是有情分存在的,公司是有人來管理的,人是通情達理的,同時勞動法也會保護沒有過錯的員工。在醫療期內,公司不會辭退員工,但是工資待遇可能要下降,但是隻要不停社保,還能拿一部分工資就很不錯了,以上是我的相關經驗,希望幫助到你。
2樓:wcg選擇
如果醫療時間比較長,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可以辭退,但必須依法給予相應的辭退經濟補償。
員工醫療期結束企業可以辭退嗎
3樓:王澤峰
法律分析:員工醫療期結束企業是否可以辭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勞動者醫療期結束後,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醫療期間,公司可以辭退我嗎?
4樓:汪正樓
法律分析:員工生病期間,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條件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式,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但對於生病正在**期間的勞動者,在法定醫療期內,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法定過錯,不得辭退;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可以辭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虧頃;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逗芹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銷指陸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醫療期可以辭退員工嗎
5樓:冉長瀟
勞動合同履行 期間,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式,即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 公司可以辭退 員工。但對於生病正在**期間的勞動者,在法定醫療期內,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法定過錯,不得辭退;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可以辭退。 用人單位辭退醫療期滿不能工作的員工,還須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作 經濟補償金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員工在醫療期能辭退嗎
6樓:王煥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接受**的,用人單位山者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否則要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
一、是什麼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結束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關係。對於企業勞動合同的解除,多數國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規定,並有各自嚴格的限制條件和程式。
二、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逗悶薯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罩薯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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