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卻想讓員工留下來陪公司一起渡過難關,員工該如何選擇?

2025-06-10 18:46:04 字數 1411 閱讀 2365

1樓:胖七茶話會

應當查詢該單位的法人資質。有一些明星企業與單位,另說了。調查該單位的坦好信用度,及其產業前景。

走訪調查該單位員工的評估。觀查該單位的物質精神面。在該單位官方**調取材料。

如果是上市企業,應剖析經營情況,證劵在網上或買賣端可查出。與單位簽訂合同,用心思考條文後再籤。不能盲目跟風辦理流程。

假如公司是一家發展型企業,僅僅臨時發生經營困難,而你也看中它的發展前景,能夠堅持一下,與企業共度難關。與此同時,要高度關注企業後面生產經營情況,隨時隨地調節解決戰略方針。

假如企業不斷走下坡,表明企業發展睏乏,難題比較嚴重。趕快找下家,找適合後離開。記牢是腳踩兩隻船,千萬不要辭職後再找工作中。

只要我們都是普通人,絕大多數不屬於急缺工作人員範疇,辭職後再找工作發生各種各樣變化,危害工作生活的持續性。風險性比較大,提議換工作。我便解決過相似的案件。

企業常常。二、三個月才發一次薪水,職工找老闆體現還被一頓痛罵。結論2017年的情況下老總託欠職工四個月的薪水及一年的辦公樓賀核房租跑路了,到現在都都還沒尋找人。可伶這種被拖欠工資的職工,一點方法也沒有。

常常拖欠員工工資,一表明企業資金短缺,經營狀況很有可能不當。二,該企業對職工逃避責任。這種公司環境再次就職,對自身發展方向不好。

職工能夠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維護保養自身的權益,可解除勞動關係,並規定企業付款沒付的薪水及其經濟補償。這種做法,職工給你工作中,便是給你了那點甚少的薪水工資,而作為企業主,還常常找各種理由來拖欠員工工資,於理於法都難以實現,同時這類企業不管運營優劣是否,都不把職讓拍鉛工的權益放到至關重要的方面來考量,出自於職業生涯發展和可靠性,就不必再在這個企業消耗時間和精力,青春年少了,乙個不把職工正常的合理合法的權益當一回事的企業,不值得珍惜。

用工單位欠薪的,員工能夠收集有關證人證言(勞動合同書、工資發放紀錄)並採用下列對策:向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

如:以未準時全額髮工資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常常拖欠員工工資的企業,缺少對職工最基本的工作中關愛,都是職工勞動價值的不尊重,更不會考慮到職工的生存與發展。

根本就沒有留下的原因。很多職工害怕離去,目的是為了擔憂託欠的薪水不可以要回,打水沖洗。欠缺法律法規,不清楚如何通過什麼途徑來維繫自身的合法權利。

2樓:史蒂芬斯

不管單位發生了什麼事情,都不可以去拖欠員工搭姿納的工資,員工這時候可以去跟老闆進行溝通,如果不想留下來上班的話,就可以直接跟知沒老闆說清楚,老闆如果不給結工資冊瞎的話,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3樓:巨蟹阿斯頓

員工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以及自己的家庭情陵乎況尺運悉來做決定,如果沒有那個實力,就完全可以和老闆說清楚,悄握因為自己要養家餬口。

4樓:魚與魚塘

員工最好離開這家公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討回自己應得的薪資。

老闆拖欠工資,老闆拖欠工資。。。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採取法律措施,強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老闆惡意拖欠工資,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不收...

老闆拖欠工資跑路了怎麼辦,老闆拖欠工資跑路了怎麼辦

一 如果該老闆註冊的有公司,勞動者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

私人老闆拖欠工資,沒有合同,私人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經過合法註冊的私人單位拖欠工資,可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 欠條 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