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如果是在工傷期間受傷的話,公司應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其工傷休息期間的工資的。如果不是工作時間造成的話,公司應支付其住院和在家休養這段時間的病假工資。
退休人員返聘,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需要繳納什麼樣的保險?
2樓:大野瘦子
用人單位如果招退休人員,則不需要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3條: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覆函明示: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
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以上一系列規定都表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 雙方不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訂立聘用協議,雙方關係為勞動合同關係。
3樓:中顧法律網
一、退休後在工作的,應該簽訂的合同是勞。
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二、具體法律依據為:
一)《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因此,您和教育機構構成的是勞務關係,而非勞動合同關係。
三、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一)從內容來看。
1、勞動合同規定的是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乙個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並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負責分配工作或工種,按照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各種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
2、而勞務合同的內容規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約定的,法律未作強制性規定。
二)從適用的法律規範來看。
1、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範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範來調整規範。
2、勞務合同在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原則,而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係。
三)法律責任後果不同。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比如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勞務合同一般只承擔民事賠償服務,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責任。
4樓:網友
退休職工返聘應當訂立僱傭合同,不需要繳納社保。
退休職工不具有法定的勞動者資格,返聘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不能訂立勞動合同,不能繳納社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屬於勞務關係,應當訂立僱傭合同,就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約定。
用人單位聘用退休職工,因為其年齡偏高,容易發生人身傷害意外,可以購買商業保險規避風險。
5樓:法妞問答**諮詢
一、返聘退休人員,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需要簽訂勞務合同。
原因是:一般情形下,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根據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此類人員再就業的,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與招用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而構成勞務關係,雙方可簽訂勞務合同。
二、返聘退休人員,也不需要繳納社保。
原因是: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係基礎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係,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6樓:查閱社保
諮詢社保問題,檢視賬戶金額,醫保報銷明細,養老金計算,歡迎使用查悅社保。
7樓:網友
當然要簽訂勞動合同了,但是需要繳納的什麼樣的保險你自己看,但是10,000下肯定是要找的。
退休職工返聘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該怎麼辦?
8樓:網友
退休職工返聘不再屬於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保護,屬於勞務關係,手民法調整,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維權。
9樓:網友
退休返聘,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調整,專雙方一切根據互相認可的協議屬執行,比如勞動報酬,工作場所,勞保待遇,發生事故的處理,等等,你如果認為不合適,可以不簽訂合同。也可以互相協商,履行合同中,發生矛盾和糾紛,應該以民法通則來進行調整,必要時可以進行民事訴訟,
新勞動法對退休返聘人員離職後有賠償嗎
10樓:仇錦曦
我們單位有乙個退休人員,來我們單位上班,但是工作效率太低,而且不安時上下班,多次勸說無果。我們開除他需要賠償嗎。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係,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被辭,都沒有經濟補償。
12樓:勾南珍
返聘人員不在勞動法規定範疇內,所以無法可以,雙方只能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雙方要是在返聘前有合作協議,就依協議執行。
13樓:★知足常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故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無法按《勞動合同法》主張經濟補償。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
14樓:我賣燒餅不賣饃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例如《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其中就明確規定了退休返聘人員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而養老保險方面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繳納養老保險。
15樓:心靈獵人
各地並未明確強制規定受聘單位必須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其中南京、廈門、北京等地已明確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辦發〔2005〕9號檔案,規定了離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可參照執行。
關於是否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問題。
社會保險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故針對此二者進行分析,(1)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工傷保險條例》及《江蘇省實施辦法》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29條規定:
家庭(個人)僱傭的人員、到單位實習期間的在校生、離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員不屬於工傷保險調整範圍。」
16樓:網友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法規,不需要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但可以繳納工傷保險費。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關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待遇問題勞動法中是怎樣規定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一般原則上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即可。
退休人員在退休後,已依法退出勞動領域,不具備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即享有退休待遇並在社保機構領取退休工資、報銷醫療費用、因病亡故的可領取撫卹金。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後,雙方建立的關係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範疇,不能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即使發生爭議也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故,《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對勞動者的保護也不適用:
1)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勞動法》第七條)。
2)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權利(《勞動法》第十六條)。
3)勞動合同的期限及試用期的特別規定(《勞動法》第二。
十、二十一條)。
4)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的條件及限制、經濟補償(《勞動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5)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法》第四章)。
6)最低工資保障(《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7)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及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
8)通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解決爭議(《勞動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員被聘用的,退休人員和聘用單位之間基於此種勞務關係,故聘用單位不需要為退休人員繳納社保,可隨時解除聘用協議,並不給予經濟補償。
因而,聘用單位對於退休人員的責任而言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勞務報酬,二是工傷的處理。至於退休人員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傷害,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解決,如交通事故。
聘用退休人員的工資報酬、醫療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勞務關係等方面的爭議在實務中一般不大,主要風險是發生工傷後如何處理爭議較大,對於聘用單位的風險也較大。
18樓:霸氣航行天下
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在勞動法管理範圍。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19樓:華律網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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