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本來就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你們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會保險金。
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
2樓:淋漓盡致的
勞動者提供勞動,應該單位就應該支付工資。即使工作1年也是應該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內所以不給工資,屬於剋扣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工作幾天就給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幹了一小時都得給工資 懂了不?超過時間半月不給工資就是拖欠、現在中國所有的廠都是要至少壓乙個月工資、企業職工也是基本少不了半個月的、勞動法完全被資本們視為無物了!
4樓:楓葉紅潮
我想問一下你和老闆有沒有訂立合同,如果訂立的合同,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而勞務合同僅適用民法中的規定。兩者適用法律是有很大差別的。
再有就是合同中有沒有具體約定工資的發放形式。工資的結算方式。
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按照你每月的工資總額除以工作天數再乘以實際工作天數。
以此來計算你的收入。
試用期幹了幾天工資怎麼算?
5樓:m晨星
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並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不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合同期限內,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都應當全額支付工資,不得剋扣。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
二、試用期的工資標準: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標準。
6樓:襄陽張豔
試用期間,試用時長和工資是如何規定的?
試用期只幹了幾天給不給工資?
7樓:q扣
我覺得你應該給他,互相體諒下 他乙個婦女帶小孩很不容易給的錢也不多就給他好啦,你少打幾回牌那個錢也就出來了。
8樓:網友
別給,她告你?電視裡天天演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多了去了,也沒怎麼著,你就200,算了吧你。
9樓:網友
應該給,畢竟她付出了勞動。
合情合理。
10樓:網友
聽你爸爸的吧,我認為他的思路是成熟的,雖然她沒有給你帶來效益,但也在你這裡呆了幾天,這也是時間成本。如果這是不能儘快處理,會浪費你時間,你的工作重點是生意,不是在這裡糾纏200元錢。
從這事情上也對你應該有個啟發,那就是以後再招用新人來的時候,要儘量考慮周全,如辭職的時間、報酬等問題,事先就用文字寫出來,讓應聘者看,他接受後再違反,那你就有理由拒絕了,現在雙方都沒有約定好,都有責任。
這也是一道考題,對你做經營者的人生考題,考題沒有標準答案,要靠你慢慢領悟。
11樓:為了理想
樓主首先告訴你,新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你。90條。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該規定看,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僅限於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即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試用期內未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二種情況為勞動者違反保密或競業限制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要履行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義務,該解除行為就符合法律規定,無須承擔賠償責任。(可惜他沒有)
所以,樓主,不給他錢,還應該要求他賠償損失。我們是有法律依據的。不用擔心。
12樓:沈園茵蘿
就200元的工資你還拖著不給人家,是人嘛?!難道她在你店裡的幾天,沒幹活嗎?!!黑心。
試用期做了幾天有工資嗎?
13樓:段德智
每個工作都有試用期,在試用期工作的時間不做了會有工資嗎?
每個工作都有試用期,在試用期工作的時間不做了會有工資嗎,一般來說,勞動者在試用期不做了當然也有工資的。在試用期不做了,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的。
對於工資來說,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用人單位即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報酬。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無論是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單位均應在解除合同之時按出勤一次性結清工資的。
一般來說,如果該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你可以去bai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du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工資,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是不得超過乙個月的。
對於勞動合同來說,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的。
總結:每個工作都有試用期,在試用期工作的時間不做了會有工資嗎,一般來說,勞動者在試用期不做了當然也有工資的。在試用期不做了,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的,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直接結清。
14樓:法妞問答**諮詢
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
如果該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你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工資。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相應法律依據有: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2)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15樓:文開齊團隊
工作兩天一般老闆是不會發工資的,但是在法律上說,只要勞動者付出了勞動,老闆是需要支付工資,你可以向老闆要這兩天的工資。
16樓:射手座的
會有工資。試用期也是有工資的,這個在勞動法裡都有規定,如果在試用期不做的時候申請離職就能拿到工資。
17樓:htf的生活回答
在試用期間不做同樣會有工資。根據勞動法規定,如果員工和用人單位產生了工作關係,即使在試用期間不做,員工同樣會有工資。
18樓:孤巷裡遇見你
會有工資。根據勞動法規定就算是試用期,也是要支付工資的,不給的話是不合法的。
19樓:韓飛
試用期做了幾天是有工資的,只要付出了勞動就應當得到相應的勞動報酬。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
20樓:談
您好,從用工的第一天起公司就應該計算工資,因此您做了八天當然應該結算八天的工資。如果公司剋扣,建議您向公司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21樓:正氣長春
工資是你的合法收入,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簽訂合同期,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你工資。
22樓:大笨蛋
勞動者有獲得報酬的權利,付出了勞動就有權獲得報酬。
試用期兩天被辭退,工資怎麼算
23樓:網友
勞動者有權獲得實際試用期兩天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合法嗎,七天試用期沒有工資合法嗎
試工期7天不給工資不合法。試用期也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且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工資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維護權利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再次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
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1 試用期按照80 計算是合理的,即月工資960元。2 單位說的14天應該指的是工作日出勤時間。這部分薪資是按照正常出勤的日工資計算。3 週末的6天,如果確為單位安排的加班時間,那麼,單位應按照正常出勤日工資的1.5倍計算。4 如果單位最後只肯按14天跟你結算工資,那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合...
請問試用期月公司會壓工資合法嗎,請問試用期第一個月公司會壓工資合法嗎?
工作第一個月壓薪違法的,可以監督當地勞動執法部門上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報酬或者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損害賠償金 1 剋扣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