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辦理了入職手續,但是不想在那裡幹了,怎麼辦

2021-03-11 13:54:02 字數 3305 閱讀 6563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辦了入職手續的可以選擇不去,提前跟用人單位有個溝通確認下即可。即便是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員工有權提出離職,只需提前3天即可。

2樓:找工作的光棍

估計復你這回是進退兩難了!人制家可是沒有威脅你,你的兩面手法玩得不是太好啊!如果a公司知道你已經在b公司就職,而且a公司有閒人的話,可能會起訴你,畢竟你和a公司請了一個月的假人家都沒說什麼!

既然a公司已經知道你和其他公司有合同!恐怕不會放過你,你違反了合同法的競業條款!違約是要賠償的!

如果你只是個作業員我想他們也不會威脅你,你耍了人家,人家豈會善罷甘休!公司說的是真的,如果你請假是事實的話,和別人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違反了競業條款,這個富士康的普工都在籤合同時簽訂!但您若未告訴b公司,恐怕您在b公司的形象也未必好,對b公司也屬於合同欺詐行為!

可以拖著,如果a公司沒有專人處理這些事情估計會作罷! 畢竟中國人多,不至於為了未來上班的員工對付公堂!

3樓:之我見

必須要跟a公司撇清關係,辦到離職手續,否則今後會有不必要的麻煩。

計劃司不能代辦,請個半天假也一定要去辦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事情辦理的不妥啊,你在網上找個離職程式照著做吧

辦了入職手續又不想去了,資料怎麼辦?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辦了入職手續的可以選擇不去,提前跟用人單位有個溝通確認下即可。即便是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員工有權提出離職,只需提前3天即可。

6樓:茹今鎖依波

1、和人事好好說說,就說你個人有急事、或家裡有事,希望他們理解。

一般都沒有問題的,像你應該處在試用期,沒有那麼嚴格的。

2、建議今後,考慮好了再入職。這樣對自己、對公司都是負責任的態度。

7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的 一般情況下 你的資料公司都不會還你的 但是你可以去所要。。。。光入職 沒簽訂合同的話 是沒什麼問題的。。。主要就是那些影印件 。。。。

今天入職一個公司之後不想幹了,直接走能直接入職下一家嗎?我今天只簽了一份入職申請。 20

8樓:匿名使用者

新單位要求當事人出具原來單位的離職證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的,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但當事人離職證明已經丟失,原來公司又不肯補辦,建議當事人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一、繼續與原單位協商溝通,因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也就是說,出具該證明是單位的義務。但是如果單位已經出具,當事人不慎丟失,那麼是當事人的責任,單位沒有義務再次出具。本來,再次出具對單位也沒有什麼損失,單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當事人在之前的工作過程中,與單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離職時有不妥之處,因此建議當事人考慮是否自己有不妥之處,必要時給予補救,取得單位諒解,以順利解決該難題。

二、如果經過溝通協商,原單位依然不肯補充出具的,屬於單位惡意或者有過錯的,甚至違法的,可以通過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的方式,由勞動行政部門協調或者處理,或者到社保諮詢是否已經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備案,通過備案來解決該情況證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決問題,可以與目前單位說明情況,或者當事人自己書面提出宣告,由現在準備接納的單位來處理,宣告可以按照如下範文提出:

宣告書(範文)

本人與x年x月x日在***單位離職,已經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辦理一切相關離職手續,***單位已經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但該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現已不慎丟失。

本人目前處於無業狀態,如有不實之處,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特此宣告

宣告人:*** 年月日

相關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只辦了入職手續,一天都沒幹,想直接走人?

9樓:八戒你胖咯

這種情況下,你直接走人的話,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你們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你走的話也是正常的,而且是兼職。也不是正式工作

10樓:大波小波

一般來說你如果這復

樣的話也制是可以的,但是會被他們拉

bai入企du業的黑名單當中。我覺zhi得你也應該慎重一些比較dao好喲。提前給人家打一聲招呼,這也是一種尊重。

就說明一下情況,這樣比較好一些,不然的話會對你的以後的工作會有一定的影響。

11樓:陌陌睡

我覺得你這個不想幹,直接走人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你們有籤勞動合同實習合同什麼都沒有,只是一些口頭的協議,所以你離職直接走人不會有什麼問題。

12樓:娜家寶貝兒

沒簽合同沒有交押金沒有呀,身份證完全沒有問題可以走。現在走也不吃虧,你還沒幹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這是你的自由,即使簽了合同也可以單方面解約,沒上班沒工資而己。又不是賣身契。

14樓:快板姐

可以走的,反正你一天工作也沒幹,也沒有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簽訂合同,如果沒有,可以直接走人,這是你個人自由

16樓:注塑老文哥

這個就不好說了,你一天沒幹,就算自動離職

17樓:風女子

可以直接走人,不過建議你還是禮貌的是給你領導打個**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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