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據《員工守則》對違規員工罰款是合法的嗎

2021-03-11 14:02:50 字數 628 閱讀 7361

1樓:揚州老金

中華人民共抄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非行政執法部門無執法權,同時也就無處罰權,企業對於員工的管理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受該規章制度處罰的員工可根據上述規定,要求與該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該單位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很明顯的違法行為。首先規定罰款的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其中

內規章中規定罰容款有數額限制,地方性規章數額由地方性法規規定,部門規章的數額由***行政法規規定。公司的自制規則很明顯沒有這一許可權,公司也沒有執法權。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前置,即必須先仲裁才能起訴)。

3樓:蔡政和

為什麼要剩飯?儘管無法可依,但企業還有規章制度。

4樓:匿名使用者

收滯納金不合法,找勞動仲裁

公司對員工進行扣除工資和現金罰款是否違法

被公司罰款,心裡不舒服怎麼辦?在勞動關係糾紛中,有一部分人一直都很迷惑,都說企業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但為啥公司的員工手冊裡仍然會有上班遲到罰款,工作時間玩手機罰款,下班不關燈也罰款。公司難道不知道法律是不允許罰款的嗎?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個案例,員工在公司食堂吃飯,只因為剩一些飯菜飯就被公司罰了500...

企業是否能對員工進行罰款,公司可以對員工規定罰款嗎?

答 雖然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了企業不得罰款,但在深圳,企業仍可以依照經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罰款。法律分析如下 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五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了罰款內容,或者其扣減工資的規定沒有法律 法規依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

勞動法關於員工罰款金額,勞動法關於公司罰款的最新規定

2008年1月15日,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因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代替而被廢止,企業行使經濟處罰權是以剝奪勞動者的經濟利益為代價的,無法律依據。工資是用人單位基於勞動關係,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的全部勞動報酬。商標公司抗辯,企業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