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新勞動法有沒規定病假需提交診斷證明外的證明

2021-04-15 17:11:43 字數 766 閱讀 8805

1樓:

有的需要支援疾病的檢查報告 醫囑處方。收據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請病假需要提交那些證明的規定。

職工請病假,需要提交那些證明,內法律沒有規定,容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請病假提交診斷證明之外的證明,具有合理要求的,符合法律規定。如職工因患肺結核請病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職工在提交真的證明的同時提交x片或者ct片及報告審查。

3樓:山野柴胡

只要有醫院休假證明就可以按照病假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公司規定請病假必須是三甲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其他醫院都不算,這符合勞動法規定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三甲醫院。只要是有資質的正規醫院,都符合法律規定。

6樓:13104102279辦

1,你未書面請假,而沒有證據證明的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承擔賠專償責任 2,這屬個賠償責任是多少,法律沒有明確的約定 在實踐中,一般是招錄的費用,或者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費用 3,以上是員工的責任 下面,是企業的責任: 1,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當然,要確定你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 2,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賠償責任 3,拖欠工資的賠償責任 員工的錯誤,不能和單位的錯誤自然相抵,法律關係是清晰明確的 在這個糾紛中,員工是佔優勢的一方 不知我的回答,你是否清楚

請問新勞動法有規定員工請病假必須要領導批示的麼

員工請病假是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的,而且只要提供生病證明是很容易得到批准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勞部發 1994 479號 有關規定,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同時員工請病假 1 病假應...

新勞動法辭職,勞動法關於辭職的規定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

請問勞動法關於試用期有哪些規定,勞動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十九條規定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