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月起初是說好月試用的然後月了不

2021-07-12 08:24:31 字數 4155 閱讀 5608

1樓:遊風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基於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你可以讓他支付你兩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只有公司高管、高階技術人員還有一些其他有保密義務的人才需要保密,如果你屬於這三類之一,那你確實不能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時間以兩年為限,但如果你不是這三類人,你完全沒有限制,可以隨便去找工作。該要錢就去要,不用怕,他們不佔理。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勞動仲裁,只要你能證明這三個月都在這裡上班的話,是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還有社保什麼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間沒有規定加班費可以拒付,員工在試用期間付出加班,單位就應該支付加班費。

單位無權干涉你去同行業公司,也無權干涉你認識哪些人。

應該去勞動仲裁,只要證明這3個月你們存在勞動關係。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試用期三個月,現在想辭職 。老闆說不讓一定要做

面試的時候公司說了3個月的試用期 過了試用期一直在拖不籤合同和買社保 100

4樓:112333束脩

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3個月,有試用期協議或合同。再沒有解除你繼續工作的前提下,你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提供書面仲裁申請書。

需要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建議請採納

6樓:竹本無心

網友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用工之日起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也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建議:銀行打卡記錄、考勤卡、其他有你名字有單位公章紙質材料均可以,另外錄音在勞動仲裁及法院也是認可的,你可以在錄音過程中把事實問清楚,但不要誘導去問。涉及侵害你的權利有: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未繳納社會保險。

7樓:麻醉**

合同是一開始籤的,社保是籤合同之後自動辦的

8樓:易社保

列印工資流水,上下班打卡,工作證,一些工作內容(證明你在該單位全職工作)。

可以申請仲裁補繳試用期起的社保,不過因為仲裁過程很漫長,最好先和單位人事溝通。

9樓:卓行天下

未籤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主張兩倍工資補償。你注意收集入職時間和工作過程的證據材料就好。

10樓:王雪丁

這個可以跟公司老總商量一下,看看具體是因為什麼不籤合同,你說要是去勞動局告他們的話,也不合理呀,畢竟不拖欠你的工資。而且你說投訴他們不跟你籤合同,別人完全可以說是試用你之後覺得不合適,所以你只有瞭解一下具體不籤合同的原因是什麼。

11樓:湛嬪然

保留你在這公司工作的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是明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12樓:

用人單位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應當支付勞動者從用工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高不超過11個月。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一個月內為勞動者辦理社保關係轉入並繳納社保的屬於違法。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向用人單位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並且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13樓:紅薇

這個可以跟公司人事部門諮詢一下,看看具體是因為什麼不籤合同,工資正常在發不需去上級仲裁機關,如果有拖欠工資你是能去勞動局告他們的,收集列印工資流水,上下班打卡記錄,工作證等一些工作內容,用以證明你在該單位全職工作,不過因為仲裁過程很漫長,不如另找工作算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企業不做也罷,說了不算的企業能有什麼發展。找出工資證據,和工作事實證據,到勞動仲裁告他們,叫他們無理欺負你,讓他付出代價。好好找一個企業,好好工作。

15樓:

直拉找公司人事,要求籤合同買補保,還可以去勞動監查印門

16樓:

這種情況可以直接早人事如果人事推託就去早老闆如果老闆不給解決就去勞動局告他

17樓:斷筆哥

不要搞什麼秋後算賬了,直接提出來,好聚好散。

搞得跟個宮廷鬥似的,活得那麼累幹嘛

既然此處不是留爺處,那就換個更好的地方。

秋後算賬,這賬算不算得清還兩說,耗費的時間和精力可是你自己的。

18樓:豆夜

與工作相關的資料,工資表,出勤記錄等。

19樓:

這公司有欺詐,想騙取勞動力,找勞務部門唄

20樓:連馳

可以先去找公司主管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21樓:love千里嬋娟

找人事部門諮詢啊,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可以當小事處理

22樓:風泊客

他們違法了,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23樓:匿名使用者

拿協議去找勞動仲裁部門去投訴。

24樓:

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

年前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月,辭職時領導都簽字了,但現在要求回去工作交接才發工資對嗎

沒有聽說過,離職五個月還沒有去辦理交接的,你是什麼崗位啊,是不是公司存心想為難你啊專 如果你屬 人事的離職手續都辦理結束了,就沒有必要管他.再不給你結算工資,你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報他好了.以行政手段解決問題,辦事速度很快的,並且現在勞動申請仲裁好像還不用付費.當初領導沒叫你交接嗎?怎麼現在還要你...

急!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六天半,不算週日正常休息的那天,公司規

你如果在一個公司連續工作6天半,就算是工作一週,其實按勞動法規定,員工在公司工作一天也是要結算工資的,所以象你這種公司以工作不滿一週為理由拒絕發工資的情況你可以去勞動局告發他 按中國現行的規定一週的標準工時是40小時。只要你有到這安公司工作,公司就有義務支付工資。這家公司規定的 工作不到一個星期辭職...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月了,被辭退,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個月了,被辭退?

你在一家工司上班一個月就被辭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差不多每個公司招人都有一個月兩個月的觀察期,辭就辭了,可以在找,總不會就這家公司適合你吧。應該是試用期內,如果單位認為不合適,是可以辭退的。這個不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老闆做事肯定有一套,人家勸你自己申請自離,你都已經了,申請勞動仲裁最後你贏得可能性小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