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連續工作12年,現在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續簽,公司屬於違法嗎

2021-08-03 01:22:19 字數 1276 閱讀 1054

1樓:陳溪

如果出現法定的理由的、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但是要進行經劑補償的。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啊,就是工齡乘以月工資啊。如果能辦理正常退休也可以的。

2樓:牧時芳勾君

如果你本身沒過錯,不存在被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任何一項事由,而且,現在不準備和你續簽的是一家北京公司,那麼,你可能會拿到10個月的經濟補償【如果單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或第41條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或20個月賠償金【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3樓:晴天小憨

不違法,需要賠償你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另外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不再續簽,還要另外支付你1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4年了,馬上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合同,對我有補償嗎?

4樓:sml神

看來要給你個準確答案就得引經據典了

答案是: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續簽的話,則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因此回答一年一個月的肯定是不對的。

注意:在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不需承擔任何補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這就是公司要賠償你的依據,但是到底要賠償多少呢?請看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因此,計算經濟補償應當從2023年1月1日起,計算一年一個月,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視為一年計算。

5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6樓:任何改變

如果公司不按照原勞動合同的條件或高於該條件的條件跟你續約,那你應該有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7樓:柏律師

1.根據勞動合同法,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後再次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你與公司之間已經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了

2.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工,公司無法定情形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在公司已經連續工作十多年,現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我應該過了多長

合同到期單位可以不續簽 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支付補償金,就沒必要勞動仲裁。如果單位不續簽不支付補償金,或者要其他勞動糾紛,最晚離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的情形...

在公司工作8年半,年底合同到期,已經簽過2次合同,公司可以不

用人單位有權利不續簽任何到期合同,以及解除合同,當然依情況不一樣,付出的代價不一樣 你在公司工作八年半,如果你要續約而公司不想續簽合同,則需支付你9個月的經濟補償金。1 公司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但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付一個月補償金。2 公司如果提出續簽,員工提出不續簽的,無需支付補...

我在公司簽了三年的合同,只工作了月,現在公司裁員,請問要怎麼賠償

超過半年按1年算,陪你一個月工資。1 如果是依法裁員,需要支付你1個月的平均工資作補償 同時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 2 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需要多支付一個月工資 上月工資 作為代通知金 3 如果是違法裁員,你可以要求支付雙倍賠償金,也就是兩個月平均工資。但就沒有代通知金了。綜上,如果公司給了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