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老闆不賠怎麼辦,工傷後老闆不賠怎麼辦?

2022-01-09 18:52:30 字數 5219 閱讀 5154

1樓:匿名使用者

傷者應當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按照傷殘等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公司沒有購買工傷保險,所有費用由公司承擔;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

鑑定傷殘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配合支付的,勞動者應當帶齊工傷認定、鑑定、勞動合同等材料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東璨

1、確認(事實)勞動關係。

2、工傷認定之後才能報銷醫藥費。

3、傷殘等級鑑定之後,才能涉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即賠償)4、大概在傷殘7-9級左右,8-12個月的本人繳費工資。

可以先諮詢當地勞動部門,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自行申報,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有效,但自行申報也需要合同,向你這種情況可以去勞動部門諮詢一下,可以告他。不管老闆有沒有買保險,只要是工作期間發生事故,都可以報工傷的,如果有保險由保險部門負責賠償,如果沒買,由老闆賠償。具體能賠多少要看工傷鑑定等級的,你可以上網查一查不同等級的賠付標準。

4樓:山野柴胡

屬於工傷,應當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屬於較為輕微的傷殘,建議申請傷殘等級評定,將來好有工傷檔案記載。

5樓:步千葉孤

應該要工傷鑑定,再去勞動局解決

6樓:

去勞動局反映可能會有新的方案

7樓:前昌勳過嵐

先申請工傷鑑定,屬於工傷,老闆不賠你,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工傷老闆不賠償怎麼辦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9樓:黃豔紅律師

回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而對於標準裡提到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如果您是根據公司的要求而外出或加班,或是由於工作的實際需要而離開一般的工作場所,法律上依然都可以認定為符合工傷條件的。

您可以要求單位在事故發生/職業病確診後三十日內幫您申報,如果單位拒絕申報您可以自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供以下五項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承諾書和受傷經過陳述,申請表和承諾書您需要讓單位加蓋公章;您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原件與影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即病歷卡、拍片報告和出院小結;您個人的身份證件和單位的營業執照。

勞動行政部門會在接到申請後十五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後將在六十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並告知您和您的單位。

等您傷情穩定後,如果依然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來評定傷殘等級,之後依據評定出來的傷殘等級向當地社保中心申請待遇稽核,並依據傷殘等級領取工傷保險待遇。

不賠償是違法的。是可以維權的,親親。

一定要維權的,親親,您看看上面的方法,不懂再問我!

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臺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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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道法自然玄師

您好,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必要時向法院起訴,

望採納謝謝

11樓:西安高珩律師

首先工傷必須在一年內申請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屬於工傷的,可以要求單位給予工傷待遇,單位予以享受工傷待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2樓:新新頂級團

《工傷保險條例》,不管是正是職工,還是僱工,都應該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出現工傷的,給員工提供工傷待遇。

你可以拿工傷保險給老闆看,跟他協商,把醫療費用單據帶上。他沒給你辦工傷保險的話,責任肯定在他。不願意跟你協商的話,你可以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工傷認定,如果工傷後導致勞動能立問題,還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當然你要帶很多材料,所有要準備好時間。

有了工傷認定後,再跟老闆協商,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一般會判你老闆賠償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證據打什麼官司,不管你如何說都沒有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發生工傷不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卻採取了與老闆私了的做法,受侵害的只能是你弟弟,教訓是深刻的。

時至如今,工傷認定肯定是不行了,因為認定有一年的時效,而你弟弟的事故發生在一年前,已無法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但你弟弟仍然可以依法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老闆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15樓:山野柴胡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受工傷了,怎麼做工傷認定,受工傷後,老闆不配合做工傷認定,可以到安監局報案嗎

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 地點 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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