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沒簽合同因為自己的疏忽,給你公司造成14萬的損失,現在公司每月扣款工資的一半

2022-06-05 04:26:45 字數 671 閱讀 3571

1樓:

1、造成損失是要賠償的,扣發多少,公司應該有相關規定;

2、沒簽用工合同太疏忽了,合同是保障權益的根本;能否找到當時協議的證據,或者儘快補籤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14萬損失是怎麼造成的。。。不一定由你承擔,或只承擔一小部分。

沒簽訂合同 要支付 雙倍工資。

如果確實是你造成損失,每月少發2000元,不合理,,,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可以補籤。現在你給公司造成了損失,你們老闆估計不承認給你8萬的年薪了。

簽訂勞動合同是為了鞏固勞動關係,在發生勞動糾紛時以便有解決的依據。如果不啟動司法程式或勞動仲裁程式,勞動合同就不發生什麼作用。因此,你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和老闆妥協,共同商議解決辦法,不要鬧翻。

至於人家扣你的工資,人家想扣多少就多少,你基本上沒辦法,因為你沒有勞動合同,人家不承認與你的勞動關係。當然,你可以離開……也許他會給你讓一步……

4樓:匿名使用者

是公司沒和你籤合同,還是因你疏忽沒和別人籤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就要看你是否有和老闆簽訂其他協議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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