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屬於刑事嗎,公司老闆屬於非法集資,員工犯法嗎

2022-08-05 05:47:16 字數 5868 閱讀 1859

1樓:陽光的將在外

檢察院起訴肇事司機沒有問題,至於是否起訴單位的負責人,需要根據現場管理的情況來確定。要追究你所說的老闆的刑事責任,需要確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

刑法條文供你參考:第一百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十條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2樓:風吹海泫

這個應當要看案件的性質,涉嫌的罪名已經罪行大小確定。

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並參照犯罪人的個人情況,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對犯罪人裁量再確定刑罰的活動。

3樓:法之道

什麼事情啊,罪刑法定的。

4樓:天空居住者

要看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依照法律規定是否觸犯法律

5樓:幸運

所實施的行為是否是我國現行刑法所禁止的,如果是,那就是刑事犯罪。

區分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主要點在於,情節程度的輕與重。這也是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之間的區別要點。

嚴格來講其中的區別是很大的,尤其在學理上,從調整的社會關係,到調整的客體等等,都是不一樣的。

但是否屬於刑事犯罪最為關鍵的一點在於,所實施的行為是否是我國現行刑法所禁止的。我國刑法的原則即是“法不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罪刑法定”,也就是說,是否是犯罪,甚至於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都是要有法律的明文規定的。無規定的,就不屬於犯罪行為。

這一點從根本上不同於其他部門法。

刑事案件基本特點: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絡複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區別: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6樓:流量多太累了

1、我們平等的相愛,因為我們互相瞭解,互相尊重。——列夫·托爾斯泰2、平等者最能與平等者相投。——西塞羅

3、對一個有優越才能的人來說,懂得平等待人,是最偉大、最正直的品質。——理查德·斯蒂

爾4、只要世界上還存在一部分一不得不不服從另一部分人的現象,平等就無從談起。——威·吉

爾伯特5、所有的人生來都是平等的。——林肯6、世上友誼本罕見,平等友情更難求。——培根7、我們認為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一切人生來都是平等的。

——託·傑弗遜8、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康有為9、斯巴達人原則是:“正義就是平等,但平等並不就是正義”。

——愛獻生10、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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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闆指使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屬於犯罪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規定的有行賄罪

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不以行賄罪論。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為自己正當利益 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有公司工作的人員以及這些機關、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和那些依法律規定依法從事公務工作的人員。

涉嫌下列情節之一的,應予定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2)行賄數額不滿一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賄的;③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④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一、在被訴前主動交待,並有重大立功表現,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被訴前主動交待,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行賄在5000元以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8樓:半生心路半生緣

是,是從犯,老闆是主犯,你得有證據,留個心眼,不然咬不出他來。

老闆經濟犯罪被抓公司錢被轉屬於犯罪嗎

9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因經濟犯罪被抓,公司的錢如果被私自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數額較大,則涉嫌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老闆員工都被抓,定性為刑事案件,員工多久

10樓:戚廣利

這個應當要看案件的性質,涉嫌的罪名已經罪行大小確定。

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並參照犯罪人的個人情況,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對犯罪人裁量再確定刑罰的活動。

11樓:鄭州申律師

刑事案件有法定期限。

知道老闆詐騙,沒有參與。屬於犯罪麼?

12樓:金陵小神仙

如果老闆的詐騙行為只是他個人的,與單位無關,那您就無罪。例如,您們單位是經營水產的,但老闆在外面騙人說他可以投資一個鋼鐵企業等,而且詐騙的地點不在單位。如果老闆的詐騙行為與單位有關,那即使您沒參與,**也會認為您涉嫌,會對您進行調查的。

13樓:於金龍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合作諮詢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我需要一點時間編輯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提問您好

回答自己沒有參與,不構成犯罪

提問我這種情況屬於詐騙嗎?

但是知道

回答犯罪構成是指依照刑法規定,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觀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一,是使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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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嗯嗯

回答很高興這次為您解答!如果您對我以上針對性的回覆覺得滿意的話,可以給我一個贊,並點選我的頭像進行**諮詢關注,以便我這邊為您持續定向進行解答哦。我將期待下一次為您排憂解難!

提問是朋友他們那個圈子賭博詐騙,我知道,但我沒參與,看了一會走了

我可以繼續給錢啊哥

回答**並沒有參與賭博未有違法。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

為營利為目的賭博行為,輕則受到治安處罰,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更多12條

14樓:

知道他咋騙,你不舉報,那麼就是縱容。縱容他就是包庇犯罪。至少你也要承擔包庇罪吧!

當然,如果你舉報那麼性質就完全不同了。你不但沒賺,反倒有功。誰重誰輕,不難選擇吧!

希望你勇敢的站出來。加油!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對於你這樣的叫知情不報!

詐騙3000元左右的算是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 10

16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詐騙金額不足三千元的,構不成刑事案立案標準,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一樣,可以按治安案件處理。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和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17樓:周長喜大律師

你在為老闆介紹人時,如果不知道老闆是在騙人錢財,你就不構成詐騙犯罪,不能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也不能做為治安案件處理。但如果你是知情的,就與老闆成為詐騙犯罪的共犯,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江蘇不夠刑事案件,可以治安處罰。現在江蘇的詐騙罪“數額較大”(也就是構成犯罪)數額為6000元以上。

19樓:長白野人

按照公安機關和最高檢刑事案件追訴標準規定是刑事案件,根據你介紹的情況還追究不到你的責任。你不是此案的詐騙財錢的佔有人 。

20樓:靴城情懷

要看地域,有的地方詐騙3000夠犯罪,有的地方不夠。

公司老闆屬於非法集資,員工犯法嗎?

21樓:

對於公司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應當由公司及相應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關於員工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在公司實施合同詐騙和非法集資行為過程中,員工是否知情、是否協助老闆實施相應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果員工不知情,則員工不承擔責任;如果員工知情、並且協助公司實施前述違法行為,則員工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非法集資的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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