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怎么分

2023-02-03 05:20:25 字數 4668 閱讀 6143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婚前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房產的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情況下,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 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分兩種情況:

一、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多大爭議,根據的理論,應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屬個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個人本身衍生而來,並非婚姻存續期間投資或經營所得,也不屬於共同財產,不參與分割,但一旦出現糾紛,需要出具購房合同、發票等購房手續證明婚前個人出資購房的事實,如需進一步證明,也可作個夫妻婚前。

二、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餘的是辦理按揭,婚後取得房產證,對此房產屬還是個人財產,有兩種觀點:

1、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理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而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憑證,是由國家法定的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用於證明對房屋擁有物權的唯

一、排他的證明。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房屋登記是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產取得、變更、設立的標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因此,取得房產證,才是取得房產物權即房產所有權的標誌。既然是在婚後取得的產權證,那麼,在婚後對房產物權的所得自然要適用《婚姻法》第十七的規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該房屋應為一方個人財產。理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且支付首期房款,至於婚後是否存在共同還款行為、產權證是否系婚後得到對房屋的產權歸屬沒有影響。婚後存在共同還款行為的,屬於只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個人債務的情況,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不能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在離婚時取得房產證的一方有義務對對方進行適當合理的補償。

本人傾向後種觀點,也認為這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一方專屬!在這裡我們並不否認房地產權證的發放是取得物權的標誌,也就是說,我們並不否認房產物權為婚後取得。但是,婚後房產物權的取得並非無中生有、憑空取得的,而是依據一方婚前的債權取得的。

一方婚前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房屋預售合同》,自然取得了有要求房產公司交付房屋的權益,此種債權**於合同,系合同之債。對於房屋交付,自然擁有期待權。而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產證的行為,實際是他婚前債權在期待後變成物權的過程,其取得物權的行為,完全是因其婚前擁有的債權演化而來。

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法院如果就判定該房產證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將一方婚前一人的權利判成與另一方共享,並且這種判決顯然不公平,違反了法律最基本的原則。

對此,我們認為,應按照財產的**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討論。對於婚前部分,即一方婚前首付款部分,該首付款應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按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後房屋增值部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雙方共同財產,參與分割,畢竟婚後另一方參與了按揭款的償還,婚後共同還貸部分應視為兩人將夫妻共同財產填補了一方婚前個人債務。

因此,兩人夫妻關係解除時應由婚前買房一方給付另一方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另外,因作為不動產的房屋,我們所說的分割不是對實物進行分割,而是對其價值進行分割,取得實物的一方要對另一方進行對價補償。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離婚怎麼分

3樓:衝浪**優化

屬於婚前房產的,誰購買誰所有,以房屋買賣合同和結婚日期為準。

離婚房屋分配:

離婚後法院判決離婚後房產款是對半分,如果對方不賣房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由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和裁定持《拍賣成交確認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佣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佣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4樓:

一般來說,婚前是一方全部出錢的,婚後取得房產證(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的話,應當認定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錢不是一方出的,或者房產證名字不止一個的話,應當認定是共同財產,應當均分望採納

5樓:奮鬥的小夥兒

誰出資的?房產證誰的名字?

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婚前購賣的房屋,婚後房產證才拿到,他要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怎麼辦?」這個問題往往是離婚雙方最為關注的「重大經濟利益問題」之一,下面將分情況討論這個問題。一、婚前單方名義購房並完成房款支付,婚後取得房產證 嚴格按照《物權法》第14條規定,此類房屋分割應分兩種情況:

婚前已經進行了產權登記,則該房屋產權歸購房人,屬於個人財產沒有異議;婚後完成產權登記,那麼,屬於購房人婚後取得的物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個人認為,屬於購房人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誠然,購房人對所購房屋的產權確實是在婚後發生效力的,但是,這種登記應當理解為對購房人婚前個人財產的公示和確認,因為,購房人用以購房的款項不是婚後取得,亦即,該部分價值並非購房人婚後所創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購房並支付全款,購房人已經完成了購房所應負擔的全部義務,產權登記及房產證辦法是開發商和行政機關的義務,不能因為第三人未能及時履行義務而剝奪守約人的權利,這也是公平原則最起碼的要求。注意,如果購房人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共有)名下,本人認為可以視為贈與,則轉化為共同財產。

二、婚前單方名義購房但欠付房貸,婚後取得房產證共同還貸 如果產權證登記在購房人個人名下,則應當具體分析婚前婚後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經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麼,產權應當判給購房人,但是,婚後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應當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對較少,那麼,在判決產權共有的同時,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購房人出資=婚前個人出資+婚後共同出資的一半)分割房產份額。如果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則按夫妻共有財產處理,分割時,平均分割的同時,適當考慮購房人婚前出資部分利益。注意,婚後購房人以個人收入還貸,同樣視為共同還貸。

三、婚前雙方名義購房,實為一方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 婚前全款購買:如果產權登記在購房人一人名下,應視為出資人一人購買,理由是:出資人實質上撤銷了贈與的意思;如果產權證登記在雙方的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出資人贈與的意思表示堅持到了產權登記之時。

如果出資人將產權登記在對方的名下,怎麼辦?這個問題本身非常棘手,完全理解為贈與似乎對出資人不公平;完全否定房產證的效力屬於嚴重違背法律規定。實質上,這種情形類似於附條件贈與(但不等同),出資人將產權登記在對方名下,主要的意思表示是:

夫妻之間財產歸屬不用區分;一旦離婚,這個「贈與」意思表示失去了基礎,出資人是否可以撤銷當初的決定呢?本人認為,不能完全撤銷,但是可以適當考慮多分一部分給出資人。 婚前部分出資,婚後還貸:

此種情形,應當按照出資比例分割房產,婚前出資+婚後出資的一半為婚前出資人的出資額。四、婚前雙方名義購房,共同出資,婚後取得房產證 如果婚前全款購買:那麼,作為共有財產按比例分割,這種共有實質上不屬於夫妻共有,而是同居關係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因為共有關係在婚前已經成立。

如果婚後還貸:婚前付款較少,則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割,至於婚前出資差異,本人認為法院可不予考慮;婚前付款比重較大,同時存款出資差異,則應適當考慮出資較多一方的利益。

婚前男方借錢買房,房產證上只有他名字,婚後一起還借款和貸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會判房產歸男方,債務沒還完的也歸男方,婚後還貸還債部分男方給女方補償。共同還的借款和貸款有證明最好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

離婚後怎麼辦理房產證,離婚後辦房產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如果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有法院相關的民事判決調解文書的,按照其履行。如果沒有處理過的,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分割。具體的可以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

我是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要辦理房產證需要對方簽字嗎

不需要辦理流程 摺疊 一般程式 1 買賣雙方進 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 戶口本 商品房銷售合同 等證件和資料。2 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 戶口本 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 契稅 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